步驟1:拆車牌 (沒工具的話可先執行步驟3 請回收業者拆牌 再執行步驟2 )
準備: 10mm 梅花板手 or 10mm T型板手 (有一支即可 五金行 30~90)
得到: 車牌一只 (利用板手把車牌拆下)
步驟2:到監理所
準備:身分證 + 車牌 + 行照
得到:車輛異動登記書
步驟3:尋找合法回收報廢汽機車廠商撥打電話預約收車 ( Google即可 回收金 $300~$500 左右 回收業者付現 )
準備:車輛異動登記書 ( 影本 ) 行照 ( 影本 有姓名地址的那一面即可)
得到: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 一式四聯單)車主保留 1 2 3 聯
* 若是一開始直接執行步驟3,則帶著四聯單第三聯與車牌,執行步驟2,即可執行步驟4
步驟4:申請報廢回收獎勵金 ( 機車 $300 汽車 $1000 )
準備: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1 2 聯 ) 附上:身分證影本、車輛異動登記書 ( 影本 )、存摺封面影本
依照第二聯的說明寄到指定地址 ( 報廢廠商應該會給已經印好地址的信封 )
寄地址:(100)台北郵政3257號信箱 如有疑問請撥打專線02-23393251
等待匯款
最後手中會持有存根: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正本第三聯 ) 車輛異動登記書 ( 正本 )
二等親內購買新車可獲補助(報廢前後六個月內)
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
出廠4年、登記滿1年以上、且汽缸排氣量在150CC以下的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領牌,新車每輛可減徵貨物稅4000元。
國稅局補助業務承辦人
舊車換新 領牌照登記日前遷戶籍可減稅
2016年02月02日20:36
財政部今天公布中古汽機車或出口換新車減徵貨物稅辦法,由於二等親必須同一戶籍才能享減稅優惠,有些民眾希望再放寬,財政部今微幅放寬,新車只須在新領牌照登記日前遷入同一戶籍即可享減稅優惠。
住在桃園縣的吳先生民眾投書《蘋果》,認為要遷戶籍很麻煩,二等親內必須同一戶籍的規定過於嚴苛,配偶可以不同戶籍購車即有5萬補助優惠,但如果爸媽舊車報廢,孩子換新車,卻因孩子已結婚遷出戶籍,想領補助款還必須為了此法條再重新遷回原戶籍,需要變更的資料及文件非常多,造成人民困擾,既然政府有心要促進車市消費,人民也有心換車,希望能夠放寬標準,刺激更多的消費。
財政部指出,當初法條規定須同戶籍的用意就是希望是一家人共用一台車,舊車換新才能享減稅優惠。考量民眾意見,放寬新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日時,汽機車登記所有人與購買新車所有人為同一戶籍即可享優惠。(林巧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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