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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2)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3)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4)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5)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6)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7)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8)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9)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續10)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1、哈利的專業
大家都看過哈利波特,小哈利是學什麼專業的呢?
霍格沃茨是所魔法學校,當然是學“魔法”的。問題是,現實生活中“魔法”到底是什麼呢?
眾所周知,霍格沃茨包括四大學院,哈利三人組所在的學院叫做“格萊芬多”,那麼什麼是格萊芬多呢?
影片裡,每個魔法學院的學生,著裝上都有自己學院的徽標,格萊芬多學院的學生,衣服上,帽子上都有一個“格萊芬多”,這個詞的詞根是gryffin,音譯為“格里芬”,格里芬是中世紀傳說中的神獸,具體形像是一隻長翅膀的獅子,因此在很多中世紀文學和遊戲中,也翻譯成“獅鷲獸”。
大家能從下面的圖片中找到格里芬嗎?
如果你在右下角找到的話,還應該順便看看上面的幾個字:inns of court / school of law.,可以簡單的翻譯成“律師學院”。
凡是英國人都能看懂,霍格沃茨的四個“學院”,原型就是英國法律界著名的“四大律師學院”:林肯、格雷、內殿、中殿律師學院。每個學院都有自己的徽標,如上圖所示。其中格雷律師學院的徽標,正是一隻“格里芬”。
沒錯,哈利波特是學法學的。
這裡的“學院”,英文為inn,其實翻譯成“行會”更準確,這四個學院成立的時間都很早,最晚的格雷律師學院也在1569年成立了。因此傳統上,這四個學院都是師徒制的,就像以前京劇的“科班”,老師和學生吃住都在一起,共同學習,共同生活,每個學生必須經過若干次“聚餐”才能畢業。這個餐會的場景在電影裡也出現了很多次:
影片中很多情節都發生在這個大廳,而中國觀眾印象最深刻的可能是大廳餐桌上的美食。
其實律師學院的學生聚餐,是律師學院教學的一部分,法學不是簡單的法律條文,更重要的是人的交流,也就是霍爾姆斯所謂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這種聚餐就是法學院內部交流的一個重要的途徑。
片中哈利選了很多課,也是有原型的,比如據說是遭受詛咒的、每集中老師都要出些意外的“黑魔法防禦”課,對應什麼法學課呢?
這是第四部“火焰杯”中的穆迪教授第一堂課的場景,穆迪是個前“傲羅”,大家很容易看出來“傲羅”的原型是警察,假眼、假腿,證明他是個經驗豐富的老警察。什麼課由要由老警察(甚至有點“老警痞”)來上呢?
當然是刑事訴訟法,(不是詛咒刑訴老師)。
片中所謂的“黑魔法”,現實中對應的概念是“犯罪”,也就是刑法學研究的對象。比如穆迪教授一上來就給學生直接講解的“三種不可饒恕咒”:迷魂咒,鑽心咒,阿瓦達死咒,這明顯是三種嚴重犯罪:綁架、酷刑、殺人。稱之為"不可饒恕",有點類似中國古代的“十惡”,或者現代刑法中的“八項重罪”,屬於加重打擊的範圍。課程名叫做“黑魔法防禦”,就是“對付犯罪的方法”,自然也就是刑訴(包括刑法)了。
大家可以重新看看穆迪的第一堂課,裡面有很豐富的信息。穆迪性格耿直但有些簡單,前警察的經歷,使得他很清楚學好刑訴/刑法的關鍵,是要對犯罪有清楚的認識,而這並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學好刑法/刑訴本來就是很殘酷的,因為你要天天近距離接觸各種暴行。但是,法學(刑訴)本來就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好老師必須帶領學生突破這一心理關口,否則就是在專業上糊弄人。對照一下,第五部鳳凰社中,粉紅色的烏姆里奇教授的第一堂課,只會念標準教科書和準備“普等巫測”考試(不知道是否借鑒了中國的司法考試,) ,作者認為誰是好老師是很明顯的。
只是這種直接展示犯罪的做法,對年紀還小的學生們來說,確實有點心理壓力,(大家不妨設想,現實中刑法老師上課講到強姦罪、殺人罪,給出一系列照片和技術細節,你會是什麼感覺。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現在本科生學的刑法,其實都能算不入門,只是游泳池岸上學游泳罷了)。而第一個受不了的,就是赫敏小姐,雖然她又是第一個搶答對了提問。片中隱藏了很多赫敏不配哈利的細節,這是其中一個。
哈利是學法學的,和他的婚姻狀況有什麼關係呢?因為在英美國家,法學這個“專業”可不一般。
下面這些人大家應該認得,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專業:
沒錯做後一張是比爾蓋茨,他不是傳說中的計算機本科,而是法學預科,他父親是律師,讓他去哈佛是為了學習法律,蓋茨有計算機才能(這在文理不分科的西方教育體系中很正常),預科沒有上完就退學搞電腦去了。蓋茨經常自稱“程序員”,也會寫程序,但他成為世界首富的關鍵,應該還是靠他的經營頭腦。因此成名之後的蓋茨,哈佛給了一個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ok,西方的學術體系中,法學不是一個和其他職業並列的“專業”,簡單的說,法學是帝王之術,是培養領導人(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的專業。
連他都是法學博士:
新華網公佈的簡歷,他的學歷是“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學位卻是“法學博士”。之所以授予法學學位,就是因為在中國的學科分類中,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都授予法學博士(所謂的“大法學”),這其實是中國從西方繼受過來的學科分類而已。只是中國傳統上,覺得法學只是打官司和對付犯罪的事情,因此有些不理解罷了。
ok,看來,哈利學了這麼一個專業,不是一般的人物。他是統治階級的一員,他的婚姻必須精挑細選。統治階級有統治階級的婚姻標準,因為這決定了下一代小哈利的培養方向。
(未完待續)
(續1)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本貼原是和課間幾個同學閒聊的話題,放暑假後深夜無事,在線寫了一兩千字,寫到凌晨三點困了,隨手就發了出去,沒想到會招來這麼多圍觀者。抱歉各位哈利波特愛好者,本帖是講英國的歷史文化和政治的,哈利波特只是個素材,全文很長,而且不保證能夠寫完。)
2、哈利的民族成份
中國人差不多是對世界上“民族差異”最不敏感的人群了,因為漢族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同一文化人群,人口有10億之多。改革開放之前,大多數中國人一輩子都沒有接觸過真正意義上的其他民族的人,因此也很不習慣從民族成份方面考慮問題。不過,在國土狹小、民族眾多、宗教語言錯綜複雜的歐美國家來說,“民族成分”是一個很重要的歷史、文化問題,也是個很現實的政治問題,當然也是哈利和赫敏婚姻關係的一個很基礎的問題。《哈利波特》中有很多不同民族和文化的元素,這裡整理一下,尤其是搞清幾位主角的民族成份很重要,直接關係到哈利的法學專業的屬性,當然也是赫敏婚姻問題的前提。
最基本的問題,哈利、赫敏、金妮、馬爾福,都是哪個民族的?
最基本的回答,他們都是英國人。
不過這樣等於沒說,英國是個多民族國家,他們具體是什麼民族呢?
看圖,這是哈5的一張海報,裡面的人都是什麼民族的:
中國觀眾一般能分辨出黑頭髮黃皮膚的張秋是中國人,棕色皮膚的佩蒂爾姐妹是印度人,最右邊有個沒有台詞的黑人迪安,剩下的,看著都是白人。
問題是,白人和白人是不一樣的。再看的仔細些,尤其是頭髮(歐美人分辨民族,先看膚色分辨種族,接著就看頭髮分辨民族)。
發張詳細點的圖,四個衛斯理:
他們的頭髮是一個顏色的,因為他們是一家人。
三個馬爾福:
他們頭髮也是一個顏色的(至少父子兩個馬爾福是一樣的),因為他們也是一家人。
但是,對比一下,兩個家庭的頭髮是不一樣的。衛斯理家的人是紅頭髮,馬爾福家的人是“鉑金色頭髮”,也就是金色淺到了接近白色的頭髮。
這就是片子中馬爾福和衛斯理從一開始就對著幹的原因,因為他們不是一個民族的,他們的祖先從很久以前就開始對著乾了。
很容易從網上查到,英國的主體民族的正式稱呼是“盎格魯-撒克遜族”,但這僅限於英格蘭地區,“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還包括蘇格蘭、愛爾蘭和威爾士三個地區,這三個地區人的民族,現在稱之為“蘇格蘭族”、“愛爾蘭族”、“威爾士族”,不過這三個民族的祖先在古代還有一個共同的稱呼:“凱爾特人”。
英國歷史是從羅馬帝國開始的,漢宣帝五鳳四年,羅馬將軍凱撒渡海進入不列顛島,這個島嶼才開始與羅馬文明接觸,從此英國人有了自己文明史。凱撒在不列顛遇到一些當地的土著人,這些部落的來源不明(後來有專家考證,可能是更早從歐洲中部某個中緯度地區遷移過來的),是否是一個民族也不一定。不過黑頭髮的羅馬人沒有功夫理會更多的細節,羅馬人按照他們的自我稱謂的拉丁音譯,管他們叫做:Celtae“凱爾特人”,在羅馬人看來,凱爾特人最典型的體貌特徵,就是他們標誌性的紅頭髮。
羅馬帝國晚期國運衰落,老家大致在現在德國境內的“日耳曼人”衝入羅馬帝國境內,解體了羅馬帝國,建立了一系列日耳曼族的小國家,也奠定了今天的西歐各國的主體民族的大致血統,史稱“日耳曼人大遷移”。具體到英國的“盎格魯撒克遜族”,就是這場大遷移的結果。
“日爾曼German”現在已經成了德國的代名詞,其實這個名字也是羅馬人給他們起的,當時日耳曼人還在部落狀態,他們自己並不知道自己叫做“日耳曼人”,而是用自己部落的名字自稱。日耳曼人中有三個來自丹麥附近的部落:分別是撒克遜(Saxons)人、盎格魯(Angles)人和朱特(Jutes)人,一起渡海遷移到了不列顛島。人數最多的盎格魯人把這片土地命名為“盎格魯人的土地”Angland,中古英語A相當於今天英語的E,就成了英格蘭England。而撒克遜人留在德國的部分同族,命名了現在德國北部的“薩克森州Sachsen”;朱特人,也把名字寫在了丹麥最大的半島——“朱特蘭”Jütland上,只是我們一般翻譯為“日德蘭半島”。
日耳曼人三部落渡海來到不列顛之後,互相聯合稱為“盎格魯撒克遜人”(朱特人很少),以便團結起來征服當地人,而當地的羅馬人本來就不多,因此主要的征服戰爭,就落在了原住民凱爾特人的頭上。大部分凱爾特人被殺或者變成奴隸,少數倖存者,只好躲到更西更北的荒涼地區,北部高地的凱爾特人成了蘇格蘭人的祖先,西部山區的凱爾特人成了威爾士人的祖先,西北愛爾蘭島的凱爾特人則成了愛爾蘭人的祖先。後來開發北美的殖民運動中,波士頓地區聚集了大量的愛爾蘭移民,他們的球隊“波士頓凱爾特人隊”,是現在“凱爾特”這個詞曝光率最高的地方。
簡單的說,現代英國人有兩大族源:日耳曼人和凱爾特人,前者是征服者,後者是被征服者。兩個族群的差別是可以從體貌特徵上看出來的。凱爾特人是紅頭髮,三個日耳曼部落的老家都在波羅的海附近,這個地區的緯度已經很高了,日照稀少,大家知道,緯度越高的民族頭髮顏色就越淺,瞳孔顏色越藍,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金發碧眼”,因此,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典型特徵,就是頭髮是金黃色的,或者說頭髮顏色越淺的,就越是“純種的”盎格魯撒克遜人。
現在回到第一部的開場亮相,這場戲其實挺重要的。馬爾福和衛斯理一上來就劍拔弩張,聽到對方的家姓就互相瞧不起,就是民族因素在起作用。作為勝利者的後代、“純種貴族”的德拉科向來以自己的血統和淺色頭髮自豪,而鄙視羅恩的民族屬性,因此張口第一句話就是重提衛斯理家的“紅頭髮” 。英國觀眾都能看明白,馬爾福肯定是“純而又純的盎格魯撒克遜族”,這個羅恩雖然沒有明確是那個民族,但肯定是凱爾特族系之一,按照現在英國的人口比例,蘇格蘭人的機會最大。(為了方便起見,下文提到羅恩家的民族成份,都按蘇格蘭人處理)。
夾在中間的哈利呢?哈利是黑頭髮,為什麼馬爾福不歧視黑頭髮的人呢?剛才說過,英國最早的文明史開始於羅馬帝國,雖然今天正宗的羅馬血統的英國人已經沒有了,但歐洲各國都已羅馬文明為自豪,就像戰國中的齊楚燕秦吳越各國都以“周禮”為尊、以自已有姬週血統(至少是母系)為榮一樣。哈利的黑頭髮,是他血統高貴的象徵,他擁有和凱撒一樣顏色的頭髮!
這個劇照是英國傳說中的民族英雄:亞瑟王(king author),英國的通俗文學中,很多英雄都有亞瑟王的影子。此人生平沒有明確的記載,大致生活在盎格魯撒克遜入侵時期,是反抗入侵者的不列顛人的領袖,但是傳說中他有羅馬貴族的血統,因此也是一頭黑髮。作為日耳曼人征服者後裔的鉑金色頭髮的馬爾福,瞧不起紅頭髮的凱爾特人後裔羅恩是正常的,但在亞瑟王后裔黑頭髮的哈利面前,就不能再炫耀自己的高貴血統了。(按:海報上的人物其實是圓桌騎士之一Galahad,不過電影中亞瑟王的頭髮確實是黑的)。
哈利波特全劇中,世界各大主要民族的元素都有體現,不妨盤點一下:
“鄧布利多軍團”主要成員裡,除了哈利和兩個衛斯理,還有一個鉑金色頭髮的,一個黑頭髮的,(赫敏的頭髮問題暫時放在後面討論)。
盧娜的人氣在中國觀眾中很高,(至少高於張秋),主要是盧娜有一股超凡脫俗的、不食人間煙火的氣質,配上一頭和馬爾福差不多顏色的鉑金色頭髮,顯然,她也是純度較高的日耳曼族系。一般認為,盧娜的文化原型與北歐文化中“精靈Elf”有關。Elf的傳說很多,比如暗夜精靈(Dark elf)、樹精靈(Wood elf),常和月夜、樹林、女性有聯繫。盧娜Luna這個詞是拉丁文月亮的意思,她相信直覺,常有驚人準確的預斷,也是北歐原始日耳曼文化的特點。北歐是日耳曼人的最老的老家,緯度最高,因此盧娜父女倆也是一頭鉑金色長發。不過條件太高的女性不太好嫁,盧娜有點像紅樓夢裡面的妙玉,和寶玉深夜談禪可以,結婚就不太合適了。
順便說一句,德國-北歐是一個文化圈,都屬於比較原始的也可以說比較純粹的日耳曼文化,有很多北歐傳說,是基督教文化圈其他區域尤其是法國等拉丁國家沒有的。英國人對日耳曼老家的民族的態度一直比較糾結,血緣上比較親近,但利益上又有明顯的衝突,(打了兩次大戰)。好像自己的失散多年的親兄弟,但現實中又可能和自己爭奪家產。因此哈利波特全劇中日耳曼文化圈的形象代表,由盧娜和馬爾福兩個家族分別出演,各自代表一個側面。兩個家族的共同點,就是他們都比較“純血”,(盧娜也是純血巫師)。
一頭黑髮的納威的文化類型不太典型,不過如果非要找的話,他是個“學者”Scholar。需要注意的是歐洲文化中“Scholar”的地位並不如中國的高,只是對某種自然現象特別有偏好的人,常年住在郊外的塔樓裡(現在的歐洲大學往往也在不起眼的小鎮,所謂的大學城),擺弄些別人看不懂的東西。歐洲文化中最典型的學者當然是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那一群希臘老頭子了,他們都是黑髮。納威擅長草藥學,平常說話有些結結巴巴的,最後留校當了教授。(納威開始並不勇敢,哈7裡霍格沃茨之戰中納威手斬大蛇,意思是連老學究都會拼命,大決戰到了最後關頭)。順便插一句,歐洲學者有保持單身的小傳統,柏拉圖、牛頓、康德和諾貝爾都沒有結婚。納威和盧娜在保持單身的方面是有些共同點的,不過他們兩個結婚的可能性很小,約等於定逸師太嫁給方證大師的機率。
(頭髮的問題到此為止,《哈利波特》中,只有衛斯理、馬爾福、盧娜、哈利、赫敏的頭髮和劇情有關,選演員的時候比較精確,其他演員的頭髮顏色並不是很嚴格,比如哈利的父、母、姨媽、姨夫、表兄的演員,他們的頭髮顏色就有問題。我們是盤點英國文化,不是討論《哈利波特》劇情,謝絕各種頭髮的討論。)
再盤點一下哈利波特中的各國文化元素:
法國元素:芙蓉•德拉庫爾和布斯巴頓魔法學校
這個學校明顯是法國的。英法文化互相滲透很深,很多地方不需要特別標記,光看芙蓉·伊莎貝爾·德拉庫爾Fleur Isabelle Delacour這個典型法國姓名足矣。Delacour其實是De la cour其中“德”De是法國貴族姓名的標記,本意相當於英語的of,“拉” la 相當於the ,後面的“姓”其實是貴族的封地的地名,這個名字意思是“庫爾領地的伊莎貝爾夫人的女兒芙蓉小姐”,就像孟德斯鳩的正式姓名“查理·路易·德·色共達”,意思是“色共達領地的路易老爺的兒子查理”。這種複雜的命名方式只在法國拉丁系文化中使用,是法國貴族文化的一部分。(cour本意是庭院,fleur本意是花朵,芙蓉的名字也可以翻譯為“庭院之花”,不過採用法國貴族式的寫法,是暗示法國元素,否則用英式寫法Cour Fleur就可以了。)
(布斯巴頓魔法學校的校徽,精巧細緻,其中的花紋叫“金百合”,是法國王室的標記)
英國人對法國人,也有一個種非常複雜的感情,差不多是從小為搶一塊糖經常打架的表兄弟之間的感情。在英國人的文化觀念中,法國代表的拉丁文化纖細、精緻、優美,一如布斯巴頓魔法學院的姑娘們的服飾和她們的校徽,因此安排芙蓉嫁給比爾,是可以接受的。當然,英法兩國從百年戰爭開始打了幾百年杖,總還有些瞧不起,芙蓉嫁入蘇格蘭族的衛斯理家還是可以的(順便也抒發一下鄙視法國的心情,法國美女也只能嫁英國的二等族裔)。更高貴的門第,還是要留給自己人的。
俄羅斯元素:克魯姆和德姆斯特朗魔法學院
這個也很明顯,只有俄羅斯這個冰天雪地裡的民族才會穿成這樣。如果你仔細看,德姆斯特朗學院駛往霍格沃茨的船的帆上,還有俄羅斯國徽的圖案。
哈4開場的魁地奇世界杯中清楚的表明,克魯姆是“保加利亞隊”的選手,為什麼又是俄羅斯?因為歐洲文化圈中,保加利亞其實就是小號的俄羅斯,他們的關係就像今天的漢族和滿族一樣,一般不用分太細的。保加利亞人和俄羅斯人不僅都是斯拉夫族,而且還是不分你我關係非常要好的斯拉夫族。“保加利亞”這個詞來自東歐的第一長河:保加爾河,俄語中把“保加爾”讀做“伏爾加”而已。在英國人看來,克魯姆這個“伏爾加國”的選手,其文化原型是明顯的。
(羅琳阿姨為了避免麻煩,對片中的大多數文化符號都做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小改動,以免讀者對號入座,影響票房收入,不過改動以不不影響文化含義為限,稍做解析就能看出來。)
中國元素和印度元素:張秋、佩蒂爾姐妹。
判定這三個女生的民族屬性不是問題,“張秋是不是配哈利”這個話題,也已經被國內的哈迷討論了一萬遍。這裡不討論愛情,只是從英國人的文化觀念來分析一下。英國人的主流觀念裡,對中國、俄羅斯這樣的能夠構成對手級別的民族或者文化還是有一定地位的。哈4中的舞會,首先進場的4對舞伴,英美4個,中法俄印各1個,簡直是聯合國五常加一個發展中國家代表嘛。
細分下來,根據不同的民族/文化實力,英美文化給予這些外國形象的地位還是有微妙差別的。比如印度文化的代表佩爾蒂,劇情給她的評價就比代表中國人的張秋低得多。劇情中,佩爾蒂參加舞會,是因為情節需要抬高赫敏,壓低哈利和羅恩,因此需要個倒霉的女孩墊在下面。這個倒霉女孩之所以選擇印度而非中國,是因為英國人統治印度過百年,在心理上佔有巨大優勢,看印度人總是像在看家僕。因此在片中佩爾蒂姐妹的舉止略顯輕佻,禮貌奇多至於惶恐,缺乏女生應有的矜持。
對張秋則不然,有求必應室中哈利和張秋的初吻,是很多歐美觀眾心中的浪漫的東方情調。
不過尊重歸尊重,英美文化對中國人也談不上多麼崇敬,英美還是對自己的文明很自豪的,所以一定要在文藝作品中表現出中國人的缺點,以維持自己的心理優勢。一般認為,英美人認為中國文化最大的缺點,是中國人懦弱和缺乏勇氣。英美的主流文化是征服者的文化,崇拜強者,遵守規則,最瞧不起叛徒。孫子兵法這樣的東西,他們可以讀讀但很難真正接受。因此片中張秋被烏姆里奇拷打而叛變了鄧布利多軍之後(作為對照,哈利也經受了刑罰,但挺過來了),她和哈利的關係也就結束了。
更邊緣的,猶太人元素:古靈閣的妖精
古靈閣的原型很明顯是銀行,尤其是瑞士的銀行,而猶太人擅長經營金融業是世人皆知的。從體貌特徵上講,猶太人最大的特點就是一個大鼻子。比如下面兩個有代表性的猶太人,演員伍迪艾倫和基辛格,注意鼻子。
英美主流文化中對猶太人的評價並不高,普遍認為他們唯利是圖,為了一塊銀幣出賣良心。所以哈7中,妖精拉環又出賣了哈利一次。歐洲反猶傳統,並不是說說而已,在兒童劇中都有滲透。
黑人元素:片中只出現過兩個黑人:
一個是哈利的同宿舍成員,本文第一張照片中的黑人,迪安·托馬斯Dean Thomas。
另一個是魔法部的官員金斯萊·沙克爾Kingsley Shacklebolt
還有個哈6中無姓名的酒館女招待:
在英國主流觀念看來,黑人談不上有什麼獨立文化,基於人種的差異,不好同化到歐美文明里,但是出場也沒什麼好表現的,只好安排個跑龍套的角色罷了。要不是照顧美國觀眾中有不少黑人,可能這個龍套都給不了。
下圖是哈劇中各種文化的地圖:
應該說作為目前世界的領先的文明,英美國家的主流觀念裡,對外國文化的態度持有相當開放的態度,和盛唐時期中國人對外族人的看法是類似,寬容外族,本質上是給英美文明增光添彩,就像人大開會的時候總能見到各種民族盛裝一樣。不過這種寬容是有限度的,所謂“外寬內忌”,就是不以威脅英美的主體地位為限。
地圖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區域、一個大的文化體系沒有出現。下圖是這個民族元素唯一一次出現,只是張照片。
英美國家潛意識裡世界各個文明的分量,對誰看得重些,對誰看得輕些,誰是對手,誰是朋友,誰是家奴,誰可以結婚,誰只能戀愛,是很有分寸的,細節可以隨意,大原則決不能違反。英、法、德、俄四大文明都出自基督教文明,和這個文明從中世紀鬥到“911”,在影片中作為正面形像出現,是要觸犯英美觀眾心理底線的。如果非要出現一點點色彩,只能展示他們的古代文明時段,因為埃及和金字塔也算是基督教文明源頭的一部分。但是這個民族有了自己的獨特的信仰之後的那些元素,就不能在影片中出現了。
其實也不能這個文明說沒有出現,只是這種出現的方式非常微妙。儘管作為兒童文學作品,羅琳阿姨為了避免麻煩,已經盡了最大可能消除“那個人”的文化因素,但是“那個人”的文化原型又能是誰呢?如果從“那個宗教”的角度分析,其實也可以寫很多的,不過這個問題比較敏感,咱們中國人也犯不著去趟這趟渾水,這裡就不多說了。
言歸正傳,繼續討論哈利和赫敏的婚姻問題。赫敏的頭髮問題剛才放到一邊,現在我們再好好看看赫敏:
一頭褐色的頭髮,不同於馬爾福的鉑金色、哈利的黑色和羅恩的紅色,有什麼意義呢?為什麼羅琳阿姨不能安排赫敏嫁給哈利,卻最後嫁給了羅恩?
(未完待續)
(續2)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網絡交流還是有些益處的,續1有幾個技術性錯誤,謝謝各位指正,最終定稿會改正的。另外,我沒看過原著,而且只看過電影沒看過原著的讀者較多,只看過原著沒有看過電影的寥寥無幾,下面的討論均以電影為準。以原著為資料和我討論的,恕不回复。抱歉我不是哈密瓜,是來切哈密瓜的。
翟又按:再說一遍,本帖原來是我和幾個高年級的法學專業的學生私下里交流用的,內容是關於英國的歷史文化和政治,我沒有義務也不可能考慮太多讀者的情況。只是人人分享功能太強大,現在來了這麼多圍觀的,我只能說大家願意來捧場歡迎,看不下去想走也歡送。不過樓主提醒各位哈利波特愛好者,尤其是喜歡赫敏的人,繼續閱讀有一定風險,本文的題目叫做“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論證當然是要分析赫敏的各種缺點,隨著論證的深入,越往下文毀赫敏越深,不僅要毀掉你們的童年美好的記憶,也要毀掉很多你們習以為常的觀念,必須先做提醒。
昨天晚上發了條狀態進行隨機投票,兩個選項:溫柔的毀赫敏還是粗暴的毀赫敏,結果是17:3選擇溫柔的毀赫敏,看到如此高人氣的投票結果,我第一反應就是不准備再寫下去了,給大多數哈密瓜保留一點美好的童年不好嗎?猶豫了半天,最後決定暫時還是不要停筆的好,因為畢竟還是給一些平時網下無法接觸的同學人傳播了些知識。而且,大家的胃口已經吊起來了,不繼續更新下去,只怕我這個小宅院要有些日子不得安寧。只是一定要提醒大家,本帖後面的內容具有較強的摧毀力,越往後越是如此,各位非法學專業的哈密瓜們,請慎重。
對法學專業的同學來說,(是不是我的學生倒無所謂,不過最好年級高一點),不反對你們繼續看下去的。不管你個人感情如何,毀掉赫敏有助於你們的專業進步,(當然只是我個人的看法,待噴)。因為法學是統治之術,是西方學術的製高點,就像《哈利波特》中的火焰杯,代表最高榮譽,但是拿到火焰杯的過程卻充滿了危險和挑戰,前面的深水區裡漩渦密布,很容易讓你們受到傷害。借用《火焰杯》中校長的一句話,有些遊戲:
最終的成功者必須經過殘酷的淘汰。法學是典型的先苦後甜、勝者通吃的長線專業。你們必須經受各種痛苦的經歷,無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學第一天你們就應該知道,這個專業要背最厚的書,參加最難的考試,忍受最低的一次就業率,更重要的是,必須在精神上脫胎換骨。法學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點毀掉你們的童年,你們怎麼真正成熟!法學是統治者的事業,如果不毀掉你們的平民心態,怎麼能進入領導者的行列!法學是研究人性惡的科學,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惡,你們又怎麼能徹底的明白正義!這些話,也許你們很久才能明白。
對各位非專業的讀者,我也再說兩句,我知道不可能禁止大家圍觀,也理解各位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說一句畫蛇添足的話:如果你們非要閱讀,請留言的用語文明一點,張口污言穢語的,我保留刪貼的權利。
另外,為了照顧一些人的情緒,我決定在文章的邏輯結構上做了較大調整,本來要分析赫敏的頭髮的,現在暫時放在一邊。下面的段落原來是文章的第四部分,特意提到前面,因為這一段對赫敏毀的不深,或許還能夠接受。可能會造成一些行文邏輯上的不連貫,我只能說聲抱歉。各種留言還是歡迎的,我會根據留言調整下面的寫作風格。最後,本文如果寫完,也會很長,大家不要指望一次讀完。
第三篇、哈利的選課1:飛行課和魁地奇(上)
前面有人嫌我跑題,繞著地球轉了一圈卻沒有說到為什麼赫敏不能嫁給哈利,前兩段確實是本文的鋪墊,正文現在開始。先幫這些急性子的朋友總結一下我前兩段的觀點,共兩句話:“盎格魯撒克遜”英國人是一群征服者,霍格沃茨是他們的繼承人學習統治術(法學)的地方。夠簡單了嗎?下面的問題是,因為上述原因,整個霍格沃茨的價值觀取向,完全是征服者/統治者的視角。或者說,霍格沃茨評價學生的標準,就是看你是不是一個優秀的征服者/統治者。常說價值觀的作用像尺子(價值尺度),用這樣一把尺子量下來,赫敏的問題就很多了。
先從簡答問題的開始。
最基本的問題,做一個征服者首先需要什麼?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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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回答:做一個征服者首先需要有力氣。
估計這個答案很出人意外,太簡單的答案有時候反而想不起來。
大多數同學都是中國應試教育這面大篩子篩下來的倖存者,久經考驗,習慣成自然,對體育是一種教育形式會感到很隔膜,上體育課不就是玩嘛。大概上過小學的同學都聽說過“德智體全面發展”這句話,也都知道在中國的教育實踐中基本上是句空話。人人都知道“三好學生”的真實意思,是“體育及格、沒有犯過錯誤的分數最高的學生”。很少有人仔細的考慮過,為什麼從教育理論上,體育竟然是和整個道德、智力相提並論的,或者說數學、語文、物理、化學……加在一起,理論上才等於一個體育。
中國古代教育,一直以智育為核心,但重視體育,卻是西方教育的一項重要傳統。西歐各民族的祖先都是游牧民族,因為西歐的自然環境和中國不同,如上圖所示,倫敦和柏林大體上和黑龍江的漠河在一個緯度,巴黎和哈爾濱在一個緯度,北京比號稱“炎熱”的南歐的羅馬還要靠南些。這種緯度的地方在中國古代基本上是無人區,之所以西歐地區還有人類文明,完全是因為歐洲是一個深入大西洋的“大半島”,常年盛行的西風從北大西洋上帶來充分的降雨,氣象學上稱為“溫帶海洋性氣候”。饒是如此,歐洲的大片地區也是常年陰冷,光照不足,並不很適宜糧食作物生長,無論日耳曼人還是凱爾特人,早期都是以牧業為主的民族,農業只是副業而已。因此,這些民族的很多特點,大到喜歡遷移游牧、喜歡獨立自由,小到喜歡吃牛肉、不吃狗肉(牧羊必備),都是和這種生產方式相適應的。
和農業較為依賴耕作技術相比,牧業對身體條件的依賴要求比農業重得多,因此在歐美的教育傳統中,對身體的訓練,是教育的頭等大事之一,和智育可以相提並論。體育教育不僅僅能鍛煉強健的身體,更重要的是,這是一種準軍事訓練。在草原上,獵人們必須排列好隊形,組織好分工,才能對獵物進行成功的圍獵,一人失職漏出一角,則全體獵人的工作都是無用功。歐美體育教育的精華,就是在分隊競爭中,鍛煉人的鬥爭精神、規則意識、協作才能。只有能在球隊中做的了隊長的人,才能在獵場上指揮同伴,也才能在戰場上指揮的戰士。等戰爭結束後,也才能承擔統治者的重任。
英美的大學每年要舉行無數的各種類型的體育比賽,著名的比如劍橋牛津划艇對抗賽,美國的大學棒球、籃球、橄欖球聯賽等。這種比賽花費相當驚人(遠比在教室裡上課費錢),但學校從來是在所不惜,就是因為是否有發達的體育教育,是一所大學是否是一流大學、是否屬於培養統治者的搖籃的標誌之一。學校中真正能做學生領袖的,很少是考試中的第一名,往往倒是球隊的隊長或者明星。到了找工作的時候,在學校的球隊中當隊長的經歷要比拿幾個A更受雇主的重視。華人的孩子來美國就學,剛一開始最不容易適應美國大學環境的就是這種體育文化。
美國總統競選的時候中,學歷太高是不受選民待見的,歷任總統中有正規博士學位的只有一個,也是歷史評價平平的角色。大多數總統,尤其是共和黨方面,都是本科生,其中學習好的並不多,很多人最自豪的大學經歷,就是自己在學校的球隊中打什麼位置。布什父子總統三代都是耶魯大學的學生,也都是耶魯運動明星。布什爺爺普里斯科特就加入耶魯棒球隊,還獲得過全美大學生運動會高爾夫球冠軍,老布什本人是耶魯的棒球隊一壘手,而且是全隊的隊長。小布什也是耶魯大學校隊二壘手,並且是家鄉棒球“得克薩斯遊騎兵隊”老闆。布什家族的智商問題一直被媒體嘲笑,尤其跟兩個克林頓對比,這其實正是布什家兩代總統的競選策略:我不是只會唸書的象牙塔的書呆子,我是運動場上的英雄,因此我才應該做美國的領導者。老布什過八十歲生日,竟然是以高空跳傘的方式慶祝的。在這方面,女生教育也不讓男生,體育成績好的女生容易嫁人,因為可以為家族生下更強健的後代,小布什的奶奶就是美國女網國家隊隊員。
其實中國的領導人也是如此。作為國家領導人,工作壓力之大,常用“日理萬機”來形容,沒有過硬的身體條件絕對是不行的。老一代領導人中,毛主席73歲暢遊長江,鄧小平88歲在北戴河下海游泳,這兩位都是走過長征路的。近一點大家比較熟悉的,溫家寶是搞地質的出身,在甘肅青海爬了十幾年荒山,才能以接近70歲的年齡,在四川地震災區救災第一線連續工作一個星期。身體是革命的本錢,這個道理並不難理解。
回到劇中。哈利波特來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場大戲,是大家熟悉的分院帽選學院,接著就是幾堂魔法課。大家不妨重看《魔法石》開場的一段,就會發現波特和羅恩根本不是中國意義上的好學生。兩人在上課方面是很失敗的,比如第一堂課兩個人就遲到了,嚴格遵守規定的麥格教授諷刺說要把他們兩個變成一隻表或者地圖。
第二堂課,斯內普教授的魔藥學,哈利先是上課走神被斯內普警告,又接連三次沒有回答上來斯內普的問題,斯內普本來就嚴重偏心,少不了對哈利一番冷嘲熱諷:
可見,波特在教室裡混得併不得意。波特真正的轉機在第三節課:飛行課。
這是堂室外課,大部分同學也很容易看出相當於我們的體育課,不過是把跑圈改成騎掃把而已,都是為更複雜的球類運動做基礎訓練的。上課不久,納威受傷了,老師去找護士,馬爾福趁機搗亂,將飛球扔掉,而波特具有極高的運動天賦,幾乎是無師自通的掌握了高難度飛行技巧,用一個非常驚險的高空急轉彎接住了被馬爾福扔掉的球。這個動作發生在麥格辦公室窗口,直接打動了麥格教授:
接下來,波特被麥格推薦進入格萊芬多的魁地奇隊,並且在賽場上成了賽場上最優秀的找球手,後面的情節大家都很熟悉,就不再多說了。
《哈利波特》幾乎每一部都有魁地奇比賽的情節,看電影的觀眾,絕大多數都把魁地奇當作一場好玩的遊戲,震撼於精彩刺激的高科技場面而已,其文化意義,最多能理解到魁地奇相當於英國的國粹運動——足球上(或者橄欖球)。其實,每場魁地奇賽場上中,都埋藏這相當豐富的劇情線索,各派人物在魁地奇賽場上的較量,包括觀眾席上的各種小動作,是霍格沃茨學院故事的重要內容。哈利(包括羅恩)正是靠著在魁地奇比賽中的一次次勝利,成為眾所矚目的學院英雄,在同學中獲得了尊敬和擁戴,並在六年級當上了院隊的隊長。哈6大決戰前的魁地奇隊長,也就意味著哈7大決戰的指揮官。
同理,羅琳阿姨筆下的赫敏的主要弱點之一,就是她從來不打魁地奇。
中國觀眾喜歡赫敏,很大程度是按照中國教育的標準衡量的,赫敏每次上課都能正確回答問題,每次考試都是第一,不是最優秀的學生嗎?按照英國人的看法,不是,這只是她是個次優秀學生的表現。英國觀眾看到每次魁地奇比賽,哈利在賽場上拼搏,而赫敏只是坐在觀眾席上喊加油的時候,心裡都明白,羅琳阿姨這樣安排,是暗示赫敏是配不上哈利的,因為她不具備做一個優秀統治階級的身體素質。中國觀眾,則一般沒有反應。
金妮呢?這個小姑娘出場機會並不多,但是關鍵的第六部,金妮成了學院魁地奇球隊的副隊長,選拔新球員的時候,金妮就站在哈利的旁邊。
更重要的是,哈利壓不住底下亂糟糟的隊員的時候,金妮大喊“都閉嘴”,讓全場鴉雀無聲,連他哥哥羅恩在內,都乖乖的站好聽訓。好電影不需要太多台詞的, 這場戲金妮一共只有一句話的台詞,就充分錶現出一個優秀統治者的氣質:攻擊性。
對赫敏而言,更糟糕的是她接下來犯了一個不可饒恕的錯誤:為了幫羅恩通過選拔,赫敏偷偷的對羅恩的競爭對手使用了“混淆咒”,讓羅恩不光彩的贏得了選拔賽的勝利。
赫敏幫自己的男朋友,也許中國觀眾表示可以理解,只是人之常情而已。但是一個有英國主流價值觀的觀眾看來,這種違反規則的行為,絕對是個無法容忍的的大錯誤,這樣選拔出來的球員是要輸球的,——要是在戰場上,是要敗陣的。英國人所謂體育精神,費厄潑賴,首先一點就是遵守規則,在規則之內可以合理衝撞,但繞開規則作弊,是對所有人的欺騙。比爾•克林頓身為總統之尊,和個把女實習生萊溫斯基出軌絕大多數美國人都不介意(考慮到希拉里,很多美國人都有點同情),但是一旦克林頓在調查之下說了謊,那就成了“誓言之下的謊言”,竟然到了引發國會彈劾的地步。
遵守規則,是法學的基本特徵,也是區分統治者和平民觀念的重要分界線。統治者必須嚴格執法,平民則喜歡抄捷徑走後門,大家先記住這個話頭,下面還要深入討論。
對照之下,選拔賽的時候金妮也在場,她是羅恩的親妹妹,按說比赫敏和羅恩更親,而且她直接就是選拔賽的裁判。但是片中金妮毫無徇私枉法的表現,就這樣看著羅恩差一點被淘汰,直到赫敏出手作弊為止。球隊是集體項目,做球隊的隊長或者副隊長,不僅要身體強壯,更重要的是要處事公正,才能領導全隊戰胜對手,金妮無疑就具有這樣的素質。如果說這場戲是哈利、金妮和赫敏的三角關係的選拔賽,並且讓英國觀眾來打分的話,結果肯定是金妮而非赫敏應該嫁給哈利。
奇怪的是,以羅琳阿姨對赫敏的偏愛,為什麼羅琳不安排赫敏也打魁地奇呢?
(“飛行課和魁地奇”本來是一段,因為後面的話比前面重些,按照溫柔的毀赫敏的要求,分兩段發,抱歉了各位讀者,未完待續。)
(續3)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人人網是一個實名網絡,我的個人信息不難找,不過請私信和留言的朋友別把我的姓寫錯了,我不姓瞿,也不姓霍,姓翟,有些學生私下里壞壞的叫我宅老師,我也壞壞的接受。仍然感謝各位的回复,糾正了我很多技術性錯誤,比如把三強獎杯錯稱作火焰杯等等,定稿會一一改正的。留言中還是有很多精熟原著的朋友貌似不太開心,非要我用原著做材料分析,其實原著我也是看過的(當然沒各位看得細),不過你們的要求恕難從命。說實話,我對各位原著黨提供的各種細節糾正頗有興趣,只要不說髒話,我還是挺喜歡看你們的留言的,因此這裡暫時就不解釋我為什麼堅持用電影了。
第三篇、哈利的選課1:飛行課和魁地奇(下)
大家都知道,赫敏是羅琳阿姨在書中的影子,為什麼不設計一個情節,讓赫敏也打打魁地奇?很多人分析的和劇情有關,不錯,但本帖從另一個角度提供一種思路,這個問題和英美國家的教育理念有關,只是這種教育理念,在中國的教育的實踐中不被承認,大家比較陌生而已。
前一篇本宅介紹西方國家重視體育教育,這倒也不是什麼獨得之秘,差不多是教育理論界的通識。那為什麼萬惡的中學老師總是搶走大家寶貴的課外活動時間,拿去給文化課補課?大家的第一反應應該是我國的“應試教育模式”——因為高考不考體育唄,但這只是表面現象,高考又為何不考體育呢?如果教育當局認為體育教育非常重要,把體育考試吸納進高考體系很難嗎?比如在高考裡增加一門體育,佔一百五十分(重視的話可以再多),測試百米、跳遠、鉛球三項,某日統一集中到某中學測試,按照指標記分,這在技術上也不是什麼做不到的事情。如果這樣,萬惡的中學老師一定會風雨無阻的把大家從教室裡趕出來跑圈的:親,跑圈哦,加油哦,有一百五十分哦。
問題是這一切都沒有出現。原因何在?
因為體育和智育不同,體育更加依賴人的先天條件。隨便一個班同學排排隊,總有大個子、小個子,每個人的身體天賦是明擺著的。相對於文化課,鍛煉對天賦改變並不大——無論怎麼鍛煉,你也不能長到姚明那麼高。大家都鍛煉,最後還是比天賦。過幾天大家就要看倫敦奧運會了,這是西方體育文化的集中展示,大家不妨留意其中的價值導向。奧運會的口號是“更強、更快、更高”,稍一注意就能發現,其實奧運會根本和普通人無關,完全是一群體育天才的競爭。
中國高考的基本理念,是假設幼兒的大腦是一片空白,在這個層面上人人先天平等。教育的目的在於傳授知識,傳授的效果則取決於學生的努力程度,教師要鼓勵好學生刻苦讀書,而高分就是對勤學的獎賞。因此,像體育這種比較依賴天賦而非勤奮的科目,在中國的高考體系中就很難找到位置。你能接受一個刻苦讀書的勤奮女生落榜,而一個五大三粗的笨男孩被高校錄取嗎?
而英美國家的主流教育理念正好相反,在他們的教育理念中,勤奮並不特別重要,而天賦則是首要因素。愛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1%的靈感加上99%的汗水,但1%的靈感比99%的汗水更重要”,就是這個意思。(這句話的原文有爭議,在美國也有,大家耐心,我後文也會稍微解釋一下這種爭議的原因)。
英語中有很多概念和天賦有關,比如genius、talent、gift,這幾個詞可以被混雜著翻譯成天才、天資、人才、才能等等,但實際上漢語中很難找到對應詞。英美主流教育理論認為,知識是一種人腦的內在的機能,無需被教育活動傳授,教師的作用只是把它激發出來。這種教育理念對天賦非常強調,一個人如果沒有天賦,就沒有教育價值,等於是對牛彈琴,反之,天才可以無師自通。教師的作用,僅僅在於幫助學生髮現自己的天賦,將其由潛在狀態激發出來成為現實。英美高教界有句話,“好學生不是教出來的,是被大師的氛圍熏陶出來的”。
哈利波特電影中,很多細節都體現了這種教育理念。《魔法石》中哈利的第二堂課,斯內普的魔藥學。斯內普給一年級同學的開場白是這樣的:
(下面很多長字幕的截圖在電影中原來是若干個鏡頭,是我截圖後配的文字,紅色字體也是我加的,細節黨不必見怪)。
眾所周知,斯內普一貫歧視非純血的學生,他性格古怪,說話陰陽怪氣,對學生很不友好。但斯內普這句話實際上可算是“直言不諱”,因為他的教育理念並不是霍格沃茨的特例。緊接著第三堂課飛行課,導演安排瞭如下鏡頭:首先霍奇夫人佈置任務:
下面四個鏡頭,第一個鏡頭是哈利的,他一伸手,掃把就毫不費力的飛了上來。
旁邊的赫敏的表情是這樣的:
第二個鏡頭呢,給了馬爾福!他只是比哈利稍慢一點點而已。這就是馬爾福參加了食死徒卻在第十九年後還活了下來的原因——他血統高貴並不是空話,他本人有相當高的天賦,這屆學生中僅次於哈利而已。
第三個鏡頭給了羅恩,掃把飛起來打到他的頭。羅恩的魔法愛出錯,一直是片中的笑料,這一次也是如此,不過好歹是讓掃把飛起來了。
最後一個鏡頭才是赫敏,她喊了半天,掃把最後也沒有上來。按照英美觀眾的看法,這是在表明,赫敏沒有飛行術的天賦。
赫敏缺乏的天賦還有很多,比如西比爾•特里芬妮教授(Sibyll Trelawney)的占卜術(Divination,有的地方翻譯成“聖術”)。赫敏一上來就不喜歡特里芬妮,特里芬妮同樣不喜歡赫敏,認為她沒有天賦,顛三倒四的諷刺了赫敏一頓,氣得赫敏一怒之下走出課堂。
大家別小瞧這個瘋瘋癲癲的特里芬妮,她教的這門課是霍格沃茨課程表裡最高級的課程之一,大致相當於中國儒家五經中最難的《周易》,現實中也對應著一項非常悠久的西方文化傳統,其歷史淵源甚至在希臘羅馬文化之前。有時間我會單獨寫一篇分析的。
赫敏當然不是沒有天賦的孩子,但她的優勢偏向於依賴背誦的課程方面。赫敏從第一部開始,每一級都有她在回答老師提問方面壓倒同學情節,這類鏡頭不勝枚舉,從英美教育觀念來看,這些情節只是說明赫敏有“記憶天賦”。赫敏喜歡的課程,比如“古代符文”,就是典型的背誦課。
什麼是“古代符文”呢?表面上看是用如尼文字等書寫的咒語。其實英美貴族教育體系中不學外語,(坦率地說是瞧不太起“低等民族”的語言),只學古典語言(拉丁語、希臘語),這門課實際上相當於中國的外語課,赫敏這句台詞,意譯的話大概可以翻譯成“我覺得量子物理學根本就是亂七八糟的課程,學英語才有意思呢”,仔細體會就能發現其中微妙的貶義。羅琳雖然喜歡赫敏,但作為一個優秀的兒童文學作者,她編故事必須符合英國社會的客觀實際,塑造人物要符合其性格和身份,否則故事就沒人看了。
英美教育理念的“天賦”是個很有趣的概念,一方面,他們認為每個人的天賦差別很大,而且基本不能靠後天改變,這好像很不平等;另一方面,他們又認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天賦,即使再差的人也有某種天賦,只是和別人不同而已。老師只要發掘其中的潛力,則任何人都可以成功。這個理念常玩歐美網絡遊戲的同學應該很熟悉:你註冊一個角色的時候,有各項天賦值——比如力量、敏捷、耐力等——供選擇,但一個角色不能同時佔有各項天賦。每個角色類型都有特定的天賦,比如法師有法師的天賦,騎士有騎士的天賦,在遊戲中天賦會數字化到一個點數,而各項天賦加在一起,總和是一樣的。(沒玩過網游,有錯誤請指正)。用他們的話來講,就是“上帝在這里關上一扇門,就會在那裡打開一扇窗子。”
這種教育理念在劇中的典型例子,如胖胖的小朋友納威:
前幾部納威是個很倒霉的角色,導演總安排他負責丟醜。第一節飛行課,他根本控制不住掃把,最後受了傷。
第二部的黑魔法防禦課,又被一群小精靈掛在了掛燈上。
第三部的黑魔法防禦課,他是盧平第一個叫出來練習咒語的學生,這次稍有進步,盧平是個好老師,至少幫助納威完成了訓練項目,雖然很勉強。
總之,納威可以說在班裡算是各科都比較差的學生,這種同學大家在身邊也能找到,要是在中國的計算總分高考體制下,差不多就是個沒戲的學生了。
可是,這個笨笨的男孩有一項“天賦”:草藥學,因為他不喜歡運動,也不太會交際,只喜歡整天呆在野外觀察各種生物。第四部火焰杯以後,納威開始上戲,三強爭霸賽第二場黑湖探險那場戲,赫敏和羅恩在圖書館裡找了半天找不到潛水的答案:
問題是在專業領域,三百個外行加在一起也不如一個內行。真正幫忙的還是納威•隆巴頓,他不僅提供了呼吸草的線索,還直接找到了呼吸草的實物(好像是假穆迪從斯內普那裡偷的,轉交給納威),幫助波特取得了黑湖探險的勝利。
在小說裡,納威的最後結果是留校任教,擔任了霍格沃茨草藥學課程的教授。但是在中國,這嚴重偏科的孩子恐怕考大學都很困難,就算考上了大學,只怕也難經過碩士、博士重重考試最後站在講台上,雖然他教的草藥學,肯定比赫敏強。
另一個例子是片中的雙胞胎喬治和弗雷德兄弟,他們來霍格沃茨是因為家庭原因(純血巫師),但兩個人對統治術下的各種課程都缺乏天賦,上學只在搞各種惡作劇,雖然逗得觀眾很開心,但從受教育的角度來說,不是什麼好事。最後兩個人在不停的惡作劇中發現了自己的天賦:商業。
那就索性發揚這項天賦,因此他們在《鳳凰社》中乾脆退了學,雖然沒能成為霍格沃茨合格的畢業生(做政治家),卻成了成功的商人。
霍格沃茨課程裡有關於商業的項目嗎?沒有。兩個人完全是無師自通,一邊玩一邊找到門道的。
怎麼樣,這種教育理念是不是聽著挺動人的,在這種理念下,幾乎沒有教不好的學生。老師應該鼓勵個性、強化特長,而不是逼著有外語天賦的同學練飛行,或者讓有經商才能的同學搞草藥研究。這些年中國的教育改革,引入了不少英美國家的教育理念,所以這些說法,估計各位也不完全陌生。
但是說也奇怪,中國現在的教育模式,仍然是高考體制為主,多少“素質教育”的好計劃,聽起來不錯,一旦遇到高考指揮棒,就會出現各種走形。為什麼不根本上引進英美國家的教育理念呢?
因為強調天賦的教育,有一個隱含的邏輯,不知道各位能不能接受。在這種教育理念下,人的差異會被固定化。天賦是先天的、用生物學的說法就是遺傳基因決定的,但基因會代代相傳,是不可改變的因素。強調天賦的結果造成這樣的邏輯:商人有經商天賦,他們的子女仍然有經商天賦,也就應該繼續經商;音樂家有音樂天賦,他們的子女仍然有音樂天賦,也就應該繼續搞音樂;… …;這還不要緊,關鍵是:統治者有統治的天賦,他們的子女仍然有統治的天賦,也就應該繼續統治大家。
說人話。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你是什麼意思!
你是不是法西斯!作為一個大學老師,你不覺得可恥嗎!日本人殺害了我們多少同胞,南京大屠殺你難道忘了嗎?你竟然在網上公然散佈這種腐朽的法西斯思想!難道共產黨帶領大家翻身做主人是錯的?打到地主有什麼不對嗎?喜兒就應該嫁給黃世仁做小老婆?楊白勞就該世世代代給黃家種地?你是不是南霸天的私生子?政府一個月給了你多少五毛?現在政府腐敗成這樣,漫天的有毒空氣,遍地的環境污染,還不許我們屁民上街散個步!你爸是不是個貪官!你是不是覺得,白富美就得嫁給高富帥,然後生下官二代富二代繼續騎在我們頭上?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以上摘自本帖後部分網友的評論,先擺在這裡,看看本宅預測能力如何。)
抱歉我只是個普通教師,給我的幾個學生介紹英國的歷史、文化和政治而已。英國文化的主流是貴族文化,而 貴族的基礎則是血統,你喜歡也罷,不喜歡也罷,不搞明白這一點,學習英國的一切都不會入門。
第四篇、赫敏的頭髮、血統和身份
今天兩段聯發,主要是不願意讓人罵我賣關子。現在終於可以討論赫敏的頭髮問題了。褐色的頭髮是什麼意思呢?
前面網友的跟貼中,提供了很多有想像力的答案,依照發言次序列舉如下:吉普賽人、斯拉夫人、諾曼人、加拿大人、凱爾特人、意大利人、伊朗雅利安人、美國人、澳大利亞人、愛爾蘭人。我看到最有創意的答案是這個網友的留言:
“ 赫敏到後幾部出現的眼部煙熏和眼線,頭的臉比例(高額頭),雜色捲髮,博學智慧,和對基督教道德觀的細微批判態度,很容易得出,原型代表了一種兩河流域文化。阿拉伯信仰使之和傳統格格不入,深厚的猶太教時期遺存知識,巴比倫,埃及,蘇丹時期,豐富的文化交匯。赫敏對事件的一些預判和先知,彷彿新約中記載的,預兆耶穌誕生的東方三聖人。赫敏從書中知道的事物很大程度上引導哈利做了很多決定性的事。魔法石,赫敏差了書。密室,變形藥。阿茲卡班,穿越。火焰杯。。。好吧這集沒她什麼事,戀愛。。。。。不勝枚舉。所以說赫敏的東西方矛盾和交融特質,很可能就代表了阿拉伯,兩河流域文明。”
請允許我膜拜一個先。
問題是,這麼多的選項,哪個是正確答案呢?
各位修煉統治術的同學們請注意,經過多年素質教育的提倡,說我們老師只會照本宣科是不正確的,很多老師也經常提供各種教科書以外的、甚至是相當激進的觀點。但坦率地說,目前我們的法學教育還缺乏一項很基本的素質訓練。一個優秀的統治者最重要的素質並不是見識廣博,因為一般來說統治者並不缺乏各種信息。關鍵是,在大量眼花繚亂互相矛盾的信息中,能做出正確的一個判斷並堅持到底。法學案例課上大家都上過,每個案件中包括大量信息,哪些是有法律意義的,哪些是無意義的干擾項,哪些是自相矛盾的謊言,優秀的律師必須做出準確的判斷,才能打贏官司。在英語裡,表明這種判斷的能力有一個詞:insight,這個詞由內(in)和看(sight)兩個詞根組成,可以翻譯成“洞察力”、“悟性”、“眼光”等等。
各位請試著運用你們的“洞察力”,選擇一個答案,記得要堅持己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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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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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赫敏的褐色頭髮,意味著她是個普通的英國人,她的頭髮的顏色是大多數英國人頭髮的顏色。
估計大家都很憤怒。等了這麼久,等來這麼一個結果。
請先不要著急憤怒。得出結論並不困難,但一定要給出判斷的理由。為什麼褐色頭髮是表示普通英國人呢?
英語中有兩個詞表示民族:nation和ethnic group,前一個詞更多的表示“國家”、國家政權下的民族,比如Britain nation 或者American nation,後一個是語言文化上的人群,比如Anglo- Saxon,可以表示英國和美國的英語族裔。無論用哪個定義,赫敏都和哈利、馬爾福一樣,屬於英國的主流民族,(用後一個定義,羅恩屬於少數民族)。但這不足以區別赫敏和馬爾福的身份。
有在英國留學的同學留言說,現實中英國人很不重視我們說的“民族”差別,他們的身份登記也沒有“民族”這個選項。沒錯。大家研究英國人的身份問題,可以從民族入手,但民族問題有時候並不是最主要的劃分方式。在民族之外,還有一個平行的概念,在傳統的歐洲觀念中,稱之為“階級”class,但是這個詞在現在的中國被改造成和財產(有產、無產)聯繫在一起,和片中對不太上,比如羅恩家很窮,但他是貴族階級。其實歐洲人所謂“階級”這個詞的本意,大體上對應古漢語中的“門第”。在階級分類下,人的身份分為三種:貴族(noble)、自由人/平民(freeman)和奴隸(slave)。前面說盎格魯撒克遜人是征服者/統治者,其實並不准確,嚴格地說應該是盎格魯撒克遜人中的貴族階級才是統治者。留學生一般接觸不到比較高端的貴族階級,因此會感覺英國人不太重視身份差別。
在早期的英國歷史中,無論盎格魯撒克遜人還是凱爾特人,內部都已經有了階級分化。有人以農牧業、手工業等為職業,也有人專門以戰爭為職業,即武士階級,其領袖則稱為“王”,這些職業大體上都是世襲的。日耳曼民族大遷移之後,盎格魯撒克遜武士戰勝了凱爾特武士,成了英國貴族(嚴格地說還有後來的維京人、諾曼人,這兩族也屬於廣義上的日耳曼民族),大部分凱爾特人或者被征服成了奴隸,或者和盎格魯撒克遜族的平民混雜在一起,融合成現在的普通英國人,也就是平民。
貴族與平民的劃分,一直是英國歷史、文化和政治的重要特點,也是中國人學習英國文化的難點之一。很多人不能接受,號稱“先進”的英國,直到今天仍然是一個法定的貴族國家。英國女王作為貴族之首,她既不是民主競選的,也不是推選或者指定的,而是依照血統原則繼承的。女王在英國政體中是有實權的,並不僅僅是教科書中所說的“君主立憲制下統而不治的虛君”那樣簡單。(女王的實權問題比較專業,不展開。)
女王之下,英國還有大大小小的親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教會貴族、法律貴族等共一千多人。這一千多人組成的貴族院(上院),和剩下8000萬人選舉出來的平民院(下院),理論上是平級的,二者加上國王,共同構成英國政治的中樞——英國國會。歷史上,上院曾經擁有比下院多得多的權力。即使在貴族制度高度式微的今天,上院也仍然是英國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知道大家是否相信,直到三年前的2009年,英國才在歷史第一次成立了“英國最高法院”,此前上院一直是英國的最高上訴司法機構!也就是說,最高司法權一直在貴族手中,(這個問題也很複雜,不展開)。在一向以法治傳統著名的英國,大家可以理解這意味著什麼!
英國國會大廈
至於貴族精神對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影響,那更是無所不在。民間對貴族精神的追求,比上流社會有過之而無不及,去年大家都領教過的這個場景:
這場婚禮一共花費4722萬英鎊(折合4.7億人民幣),全由納稅人支付。英國民間的態度呢?一片歡騰,載歌載舞,視若第二國慶,(英國國慶節是女王生日)。
發張稍微敏感點的照片,2009年9月9日,某開國元帥之孫女在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的婚禮。哦,抱歉,這地方古代叫做太廟。
不知各位什麼感覺。反正新郎的名字,到現在還處於保密狀態。
言歸正傳,《哈利波特》中的貴族和平民,對應的是什麼呢?這個問題不難回答,片中有一對很常見的概念:“純血”/“麻瓜”。
《密室》的開場,衛斯理和馬爾福兩個家庭在書店相遇,兩個家長亞瑟衛•斯理(羅恩爸爸)和魯修斯•馬爾福第一次直接面對面,下面是魯修斯的一些對白:
除了又一次侮辱了衛斯理家的紅頭髮之外,重點是muggle麻瓜這個詞。這個詞是羅琳創造的英語單詞,還有一個近似的詞,也是在《密室》中,小馬爾福和赫敏在教學樓前衝突的時候說的:
Muggle,詞根來源於mud blood,blood是血統,mud是泥巴,因此中文譯成“泥巴種”。這其實是個漂白了的譯法。在英文中,mud可以引申為骯髒、混雜。Muggle或者mud blood,其實翻譯成漢語中的“雜種”更準確一點。這個詞的關鍵,就在於“混血”。
貴族和平民的分界線有很多,最主要的一點,是血統,或者是對血統的態度。平民不介意血統是否混雜,而貴族們則堅持只和貴族結婚,因此才叫做一個“族”嘛。所以歐洲大多數貴族都是中表兄弟(姐妹),就像紅樓夢裡面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連環套一樣。研究歐洲中世紀史,搞清楚8個亨利、6個恩里克或者12個海因里希之間的關係,歷來是件麻煩之極的事,(這三個名字是一個單詞,英語和法語翻譯成亨利,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翻譯成恩里克,德語翻譯成海因里希)。
到底為什麼貴族一定堅持近親結婚呢?不是常說“遠緣雜交,生下小孩聰明”嗎?哈利是個父純血母泥巴,看來正好符合這條規律,德赫黨不也一直在希望聰明的赫敏嫁給高貴的馬爾福嗎?
很抱歉,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馬爾福的家族如果能接受赫敏的話,他們家早就不再高貴了,一頭鉑金色長發也早變色了,也就不會被各位馬赫黨喜歡了。
我們高中生物書上有這樣一段話,“ 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致病基因。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致病基因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致病基因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遺傳病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大部分人認為的“近親結婚,生下的後代是白痴”,基本上是從這裡來的。
有沒有什麼問題嗎?
教科書沒有撒謊,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
問題是對於貴族來說,他們是戰場上的勝利者,是具有優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遠、更聰明、更勇敢)的人群。我們把上面一段話中的“致病”基因,改成“優秀基因”,結果就是:
“ 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優秀基因 。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優秀基因 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優秀基因 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優秀基因 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優秀天賦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幾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
這就是貴族們堅持只和貴族結婚的原因,他們怕流失自己的優秀基因。哈利的飛行天賦哪裡來的呢?大家注意赫敏的英語原文:
考察人類的婚姻史,貴族們總是傾向於近親結婚。也可以說凡是貴族文化佔上風的時間,婚姻法或者婚俗就傾向於近親結婚。古代中國人在東亞地區是優勢民族,受儒家貴族文化的影響,歷來就流行姑表親,以至於公公婆婆被稱為“舅姑”,因為沒結婚之前就這樣叫的。姑表親中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紅樓夢》中的賈寶玉、林黛玉和薛寶釵。在這種傳統下,晴雯再優秀,也不能嫁給寶玉。
相反,凡是在歷史上平民文化佔優勢的,都會有大量的親屬婚姻禁忌。在羅馬天主教的教規中,最多的時候曾經禁止七代以內的血親結婚。(歷史上天主教會主要是代表平民的立場,這個問題很複雜,不展開討論。貴族們一直反對這一教規,後來教皇特地作出了例外的規定,具體考證屬於專業知識,也不展開討論)。
歐洲貴族們的近親結婚(主要是表兄妹結婚,但也不完全排除堂兄妹,反正在歐洲語言中這兩個詞是一樣的。)結果就是,純血的貴族,更多的保持了他們祖先的典型體貌特徵,英格蘭貴族仍然是鉑金色頭髮,蘇格蘭貴族仍然是紅頭髮,而混血的平民,則出現了某種體貌特徵的混合,於是赫敏就是褐色頭髮了。遺傳基因的具體規律很複雜,這裡不討論遺傳學的細節,比如頭髮的顏色是怎樣決定的之類。哈利波特是部兒童文學作品,原作者只是簡單的用這三種頭髮的顏色來表示馬爾福、羅恩、赫敏三人的出身,就像京戲中的臉譜,紅臉的關公代表忠誠,黑臉的張飛代表暴躁一樣。(歷史上這兩位也長得是正常人。)
現在大家知道赫敏的壓力有多大了嗎?
頂著一頭代表平民的褐色頭髮,來到這個學習統治術的貴族學院,大部分同學不是純血、就是Half-blood。在這裡她面對的不是“偏見”,恰恰相反,馬爾福們的看法是“正見”,是科學。人家的優秀素質已經比你領先幾十代了,有優越感是正常的,歧視到你無話可說。
必須強調一點,在英美主流文化中,堅持人種、出身方面的“歧視”是一個基本的思維方式。其中的關鍵詞,也是個英語固有的概念,叫做discrimination。
(抱歉這個帖子裡總是爆單詞,作為外語大學的法學老師,講課總得加點本校特色。不過順便給各位提個小小的建議:下載觀看英美影視作品的時候,盡量聽原聲,看雙語字幕,因為一個文化體系的核心概念,基本上是無法翻譯的,只能看到原文才能理解。不信大家自己試試把道、太極、陰陽、仁、孝、關係、面子等翻譯成英文看看。)
第二篇裡帶著大家轉了地球一圈,分別討論了哈利波特中的各種文化因素,(其中日本文化錯了,多謝各位指正,不過刪掉並不影響結論)。主要的用意,就是想給各位直觀的介紹一下這個discrimination的概念。這個詞常和種族race連用,即racial discrimination,翻譯成中文為“種族歧視”,其實英語的本意中,discrimination原指“鑑別”、“區分”、“區別對待”,並無貶義,意思是“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待遇”,如果向古代延伸一點,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有一句名言:“正義就是使人人各得其所”,那麼這個“區別對待”反而是個褒義詞。法學的同學請特別注意,大部分法律制度(尤其是民商法)的價值取向,其實並不是“平等”,而恰恰是這個“區別對待”。
英美文化中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認為自己是征服者,是優秀的文化,其他民族都是被征服者,他們的文化都是劣質文化,但要根據其劣質程度,給予其不同的區別對待,比如法國是表兄弟,德國是堂兄弟,中國人是情人,印度人是家僕,防著點猶太人,千萬不能給“那個民族”有正面露臉的機會,等等,這就是discrimination。說白了,英美文化的根子是征服者的文化,裡面根本就沒有“民族平等”這個念頭。
說racial discrimination/種族歧視,最常見的還是對黑人的歧視。有人說怎麼在電影中看不到呢?哈利波特電影中,黑人只有兩三個跑龍套的角色,第二篇還忘了一個,喬丹李,第一部的魁地奇解說員
但其實這些都不是文化意義上“真正的”黑人,最多只能算是些認同英美主流價值觀念,除了一張黑皮膚之外已經完全同化的黑人。像奧巴馬、駱家輝,都是“黑/黃皮白心”的,(亞裔的俗稱香蕉人,不知道非洲裔俗稱什麼,奧利奧?),大家不要被這種表面現像給迷惑住,美國文化中歧視黑人是根深蒂固的,哈利波特中也有體現。真正的黑人在這裡:
家養小精靈——多比!
沒錯,Domestic elf根本不是人。這就是美國人對文化上沒有同化的“真黑人”的基本想法。除了野生的之外,他們最大的用途,就是充作家奴。
小說中家養小精靈戲份較多,電影中刪掉不少,因為這個東西的文化原型到底如何,美國觀眾自己心裡很清楚,家醜不宜多提。在剩下的一點點情節中,家養小精靈也是典型的奴隸族,他們怯懦、愚蠢、謙卑、經常乾傻事,簡單的說就是天生的奴隸。多比在第二部《密室》的開始出場,一上來就被哈利波特的一句“請坐”感動,可是大家看劇照,多比一直是跪著和哈利說話的。多比還算追求自由的“自由派小精靈”,最後為了追求解放而光榮犧牲。另一個布萊克家的克利切,就是典型的“保守派小精靈”,也就是美國文學中常見的“老黑奴”的形象。克利切最大的夢想,是像他的先祖一樣,在老得乾不動了之後,讓主人將他的頭割下,和他祖先的頭並排懸在牆上作為裝飾。克利切的這個形象,大家可以對照某些美國文學,比如經典的《gone with wind/亂世佳人/飄》中的黑人,去看看英美主流社會對黑人的真實心態。
原著中霍格沃茨也有家養小精靈,負責掃地做飯,結果被電影砍掉了。同時砍掉的是赫敏在她的四年級時決定成立組織“家養小精靈福利促進協會”的事。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Elfish Welfare縮寫SPEW,就是英文“嘔吐”的意思。赫敏出身低微,全校同學中只有一個半血、一個少數民族做朋友,為小精靈吶喊符合她的身份,但在霍格沃茨的主流觀點看來,就有點“令人作嘔”了。
就算不考慮反角馬爾福,男一號哈利對待家養小精靈的態度,其實也挺不怎麼樣的。《密室》的結尾,哈利雖然因為和馬爾福作對,利用藏襪子的方法巧妙的解放了多比,但打狗是為了打主人,並不是為了狗。哈利和多比有下面的對話:
哈利的話其實就約等於一個字:滾。
大家都知道美國南北戰爭中林肯解放黑奴,實際上這更多的是一種宣傳,南北戰爭的真正問題,是南北雙方的白人在經濟發展道路上的利益矛盾,黑人只是個鬥爭的題目而已。南方後來也通過了解放黑奴的法律,可是林肯仍然將戰爭進行到底,直到一把火把亞特蘭大燒成一片灰燼為止。戰後,白人的問題解決了,南北方也就和解了,叛亂領袖們,又重新回到華盛頓做議員和部長。黑人呢?美國從此開始了長達百餘年的種族隔離制度。黑奴雖然獲得了人身的自由,但只能生活在自己的小社區(如果你管它叫做社區的話),連坐汽車都是和白人分車廂的,直到二戰後美蘇爭霸,為了抵消蘇聯的影響,才有六十年代的“黑人平權運動”。
種族隔離的原因,就在於主流白人對黑人的一貫看法:愚蠢、貪婪、缺乏自控能力。片中,多比對哈利確實一片好心,但是三次幫忙都幫了倒忙:第一次它警告哈利不要返回霍格沃茨,讓哈利收到了一張魔法部的警告書。第二次封鎖了九又四分之三車站的牆,迫使哈利和羅恩開著那輛超級老爺車趕路差點摔死,第三次在魁地奇比賽時控制了遊走球,又撞斷了哈利的胳膊。哈利雖然出於馬爾福較量的考慮,解放了多比,但也肯定不願意多和多比打交道。
有人說,這些早都是歷史了,奧巴馬不是已經當上美國總統了嗎?為什麼你還說美國歧視黑人呢?確實,現在美國已經沒有“黑奴”這個具體制度了,但“種族歧視”的精神並沒有改變,最多用“墨西哥非法勞工”代替黑人,或者用黑白混血的奧巴馬打打廣告而已。(奧巴馬的白人媽媽家族血統很高的,而他的黑人爸爸除了生下他之外好像就和他沒什麼聯繫了。)道理很簡單,沒有奴隸,就沒有貴族。不歧視異族,怎麼凸顯本族的高貴?讓美國人對有色人種客氣一點,沒問題,讓美國人放棄自己的優越感,那就等於沒有美國了。
關於英美國家的血統論——貴族(平民、奴隸)觀,暫時分析到這裡。有人問我是不是法西斯,來這裡推銷血統論。這個問題我表個態:我和大家一樣,也沒有什麼高貴的血統,只是個普通中國人而已。我當然也不喜歡被白人歧視。只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英美國家是中國全球競爭的最主要對手,不搞明白他們的一些內心想法,我們的決策就會有錯誤。建議各位不要對號入座,分析咱們中國人內部的族群血統,希望下面的討論集中在歐美文化歷史和政治方面。(本段落有修改)。
第五篇、霍格沃茨的校長(僅有開頭)
下面有幾個技術性問題要處理,有人問,既然你說血統是赫敏不能嫁給哈利的原因,可是我看到巫師們跨門第結婚很多啊,至少有這幾個例子:
1、第六部《半血王子》中,斯內普教授不是父麻瓜母純血嗎?
2、赫敏最後嫁給了羅恩,羅恩不是是純血嗎?
3、哈利的父親是純血,母親莉莉不是泥巴種嗎?
前兩個例子,我確實有自己的看法,不過這涉及婚姻制度中更敏感的地方。說實話,婚姻法其實是個很邪惡的法,因為要徹底學好婚姻法,必須直面“性”這一話題,這並不是個適合在網上討論的東西。今天已經很冒犯各位了,我需要等等看,才能決定是否和大家討論這些問題,或者說用什麼方式能更“溫柔的”討論這一話題。(我肯定不會“粗暴的”討論這個問題。各位重口味的同學不要起哄)。
但最後一個問題,可以這裡給出答案:如果各位把“血統論”當作英美價值觀念的一切的話,就太低估這 個體系的複雜程度了。赫敏的頭髮問題吊了大家很久的胃口,各位可能把注意力過多的集中到了血統問題上,其實七部電影,討論血統問題的主要是第二部,後面另有新的主題。(我的帖子全文如果能寫完大概是10篇,現在也才寫到五分之二)。血統論是基礎,但絕不是英美文化的一切。簡單的說,英美主流價值觀念對血統論的態度是:有血統論,但不唯血統論。民族和出身很重要,但你仍然有自由選擇的機會。
沒錯,哈利本身也是混血,而且身上有一部分伏地魔的“臟基因”,但在《密室》的結尾,校長和哈利有這樣一段意味深長的話:
鄧布多:你好像被什麼事困擾著,對不對?哈利?
哈利:是這樣的:我注意到了,我跟湯姆瑞鬥之間,似乎在某些方面擁有相似的特質。
鄧布多:我知道,沒錯,你是能說爬說語,哈利,這是因為佛地魔也能說爬說語。如果我沒弄錯的話,他在你頭上留下疤痕的時候,也把一些力量轉移到你身上。……
哈利:所以分類帽說得沒錯,我應該就讀史萊特林。
鄧布多:沒錯,哈利。你的確擁有一些佛地魔自豪的特色,堅毅果敢,足智多謀,還有,不太遵守既定的規則,可是為什麼分類帽會把你分到葛來分多?
哈利:那是因為我的要求。
鄧布多:這就對了,哈利。這就是你跟佛地魔不同的地方。讓我們成為哪種人的,並不是我們的先天能力,而是我們的選擇。
這就是英美文化中的另外一個關鍵詞:自由選擇。
(未完待續)
(續4)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很抱歉這個帖子真的是個意外,首貼只是私下交流用的,本來沒有什麼提綱和宏大規劃,也是本宅第一次在線寫作,上一貼很多朋友留言,讓我覺得有些話應該說清楚,因此稍許調整了一點計劃,增加了一章。
第五篇霍格沃茨的校長(上)
寫續2的時候,我就有思路寫赫敏的血統,知道血統論是個馬蜂窩,所以先貼出前一半來試試看,發表之後,跟帖平靜了不少,帖子中說赫敏“體育不好”,看來大家意見不大,結果從體育話題牽扯到血統論,跟帖還是和爆炸一樣。
下面引用一些網友的留言:
1、我深有感觸,很多從大學或更高學歷才去英國留學的學生是無法體會他們的階級觀念的。我的哥哥從中學起就被送到英國讀書,就是所謂的貴族男校精英教育,他在學校的運動項目是擊劍和馬術。在英國呆了十幾年,現在研究生畢業了,入了國籍,也就了業。但這麼多年來他一直對家里人說的最多的就是英國人對階層的看中。他以前在學校時沒法融入到那些所謂貴族學生里的真正核心小圈子,男孩聯盟之類的。即使他們知道有財力支撐你讀貴族學校,但只要你的父母沒法和他們的父母在同一個宴會場合上碰杯,互相沒法擴展關係網帶來利益那他們也不會拉攏你。哥哥目前就職的工作講出去也很響亮,但他說了,永遠也不可能做到核心層,在每個領域核心層裡的始終都是一代又一代男孩聯盟裡的成員。
2、同時用我認識的兩個,雖然不知道算不算貴,但是肯定是upper class的人都說過的一句話支持老師的觀點:last name does make sense。
引用不是因為留言對我的支持,是因為我自己也沒出過國,缺乏這種第一手信息,我想大多數網友也和我一樣。
相對來說,我更喜歡看反對的意見,大家別嫌麻煩,容我多引幾段,因為這涉及到各位理解英美文化的一個難點:(懶的看的朋友,可以看紅色字體,相當於摘要。)
1、作為一直受英國高等教育的文化研究的學生,我想吐槽幾點您文章中的問題:首先.英國種族主義固然有,但是英國自從90年代以來已經實行自由主義多元文化政策,雖然還有很多問題,但已經基本實現了英國的少數族裔自身權利的平等,比如穆斯林可以一夫多妻等等。英國人本身包括文化界政界一直都在試圖提高少數族裔的社會地位和代表性,包括今天的議會中已經出現了非裔議員,好些媒體明星是黑人等等。
2、關於您對法律學院的看法,我不是完全同意。我從小來加拿大多倫多,從這裡的法學院畢業,現是律師。我覺得您的觀點“法學是統治學”有點過於片面。我個人感受是,法學是以最基本的民主、人權為基礎,致力於將社會各階層/方面系統化、管理好的一種學問。Obama和Clinton都是律師出身,所以才更加懂得民主的精髓與重要性。……我的中文也不是很流利,希望達到了我的意思。
3、最後這個英國貴族理論我非常贊同,但是英美並不一樣,其實這正是有著傳統封建文化歷史的國家被美國逐漸拋離的根本原因。美國人是沒有貴族束縛的“白人文明”,對於平民而言已經不是傳統的西方國家,所以這塊土地上是愛因斯坦、萊特兄弟、福特、愛迪生、喬布斯、卡梅隆、扎克伯格等天才前赴後繼發蹟的地方,他們的成功不僅在於個人的超級地位和財富,更在於對人類歷史文明前所未有的高效率強力推動。美國人不迷戀貴族甚至藐視貴族,美國人喜歡《社交網絡》中平民天才小子用甚至不太公平的手段干掉傳統貴族高富帥兄弟的故事,在這個地方,平民創造力得到的超級釋放是又封建貴族統治歷史歷史的國家給不了的。
4、看完這目前的四篇,剛開始覺得角度確實很新,但是如果純粹是講解英美階級民族制度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偏選中了這樣一部讓很多人愛了十幾年的經典來講解,確實容易引起許多辯駁。……我覺得根深蒂固的階級血統觀念是不可否認的因素之一,……但是哈利這本書並不是為宣揚這個而來的,哈利是一部宣揚廢棄階級血統觀念,講求平等自由的書,同時也是一部關於愛的書。所以您將這樣一部書用如此生冷的解釋徹底顛了個個,確實看起來挺不舒服,起碼我會是這樣。
5、老師,你的邏輯出問題了哦。原作根本沒有強調出身論,基因也沒有決定一切,魔法部官員的兒子有的經商,有的研究龍,有的是普通銀行職員(韋斯萊一家),這是作品中明白告訴大家的,唯一一個進魔法部的還有和他爸爸不相符的野心……綜上,這樣的描寫怎能說是“龍生龍鳳生鳳”神馬的呢?歐美教育的確強調天賦,但並非強調遺傳和繼承,否則納威就該也是傲羅而非草藥學教授,而且也不會有那麼多麻瓜家庭出巫師了。老師的理論再發展就成為伏地魔了哦~
6、我感覺羅林女士這本書裡更強調的是自由選擇,而非血統。在羅琳筆下,許多純血統巫師都非常邪惡,加入了伏地魔而成為真正的法西斯。反抗他們的純血統巫師都不是特別看重血統,願意與非巫師家庭通婚。因此這可不可以看作是一種對英國主流思想的批判呢?PS.我覺得很多人喜歡赫敏並不是僅僅是因為她的學習好,成績好,而是因為她其他的優秀品質。
7、翟老師,我有一件事不明白,既然英國人有根深蒂固的貴族意識,而且,羅琳寫這部書面向的也是大部分的英國人,那麼作者應該站在擁有貴族血統的馬爾福的立場才對,但是為什麼卻把馬爾福寫成了一個反面,把赫敏這個血統不純的人寫成了正面?
(引用結束)
持有上述觀點的,在國內大有其人,甚至包括很多著名學者在內,對英美文明都是這個看法:英美文明崇尚民主、自由,鼓勵自由選擇、個人奮鬥,(至少美國如此)。至於證據,也可以舉出無數,比如這個《哈利波特》系列,正面人物是哈利,負面人物是馬爾福,還不是“ 一部宣揚廢棄階級血統觀念,講求平等自由的書,同時也是一部關於愛的書 ”嗎?
法學特別強調洞察力,就是要求看問題要深入,不僅要看到冰山的表面,更要看到隱藏在深處的東西。比如有人說赫敏性格強勢,因此不配哈利,呵呵,諸葛亮六出祁山,肯定是蜀國國力強過魏國。
具體到英美主流價值觀念上,英美有很濃重的血統論、門第觀念,這並不難理解,這和他們的人種、傳統其實倒也關係不大,關鍵是利益。領先者歷來對“平等精神”興趣不大,最在意的是保守和秩序,作為幾百年來世界體系的領先者,英美推崇血統論就是保持本民族的優勢地位。1840年前我們中國人也大體如此,有什麼難以理解的嗎?
那麼怎麼解釋英美國家的自由主義呢?
前面說了,英美國家有血統論,但不唯血統論,如果把英美文化簡化為“唯血統論”,並且在本國照搬模仿,那是納粹。關鍵是血統論本身有一個巨大的缺陷,必須用“自由平等”加以彌補。
血統論像一道牆,給貴族以安全,但牆修的太高,未嘗不是一座監獄。血統論最大的問題,是讓出身較低的人(下文簡稱平民吧,並不嚴格)感到失去生活的希望。在霍格沃茨,馬爾福不和赫敏說話,只是用陰冷的眼光看著她,同樣,在麻瓜的世界裡,哈利也少不了挨表兄弟的拳頭。如果平民們也相信了血統論,從而隔絕了兩個階級的交流,那麼早晚有一天維克多•陳和布拉德•吳就會揭竿而起,即使遺傳學的血統論是正確的(呵呵,存疑) ,貴族們的質量優勢也會被平民的數量抵消,畢竟,平民永遠是大多數。
這個問題對統治者非常重要,必須想出辦法。
貴族對平民的認識,有時候比平民對自己的認識要深刻的多。大部分平民反對貴族,只是因為自己沒有機會進入這個圈子。只要把牆稍微打開一些縫隙,允許一些平民中的活躍分子進來,大多數平民都是樂而不疲的。這才是統治者的長治久安之道,唐代的科舉制不就是這麼幹的嗎?用歐美的製度作比方,就好像一個股份公司,在保持大股東控股的前提下,發些股票讓別人分享部分紅利,是壯大公司的資本的好事。英美一貫嘲笑納粹,就是嫌他們太笨,一塊錢本錢只做一塊錢的買賣。英美國家向來是能把一塊錢花成十塊錢的。其奧妙,就在於怎樣借平民的力。
血統論讓平民絕望,站在統治者的角度,解決之道就在於辦法就是貴族們自己相信血統論的同時,一定要讓平民們相信個人奮鬥。必須畫一張香噴噴的大餅,讓平民們感到食物的香氣,最好就在眼前!因此,英美貴族體系文化中一向都有大量鼓勵平民奮鬥的內容。羅琳的小說把哈利、赫敏當正面人物,很正常啊,英美文學界自古以來就是承擔這項畫餅充飢的光榮任務的。麻煩搞歐美文學的同學來證實一下,整個歐美的文學圈子歷來偏左,據說戰後的諾貝爾文學獎除了老混蛋丘吉爾之外,直到911才給了一個右派(奈保爾,2001),其他都屬於左派文學,自稱是社會主義者的作家不計其數。還記得嗎,“我貧窮、低微、不美麗,但當我們的靈魂穿過墳墓站在上帝面前的時候,我們是平等的!”,嘿嘿,中國人都感動好幾代了。可是真的如此,為什麼《哈利波特》中還在反复討論“純血”/“麻瓜”呢?
還有朋友提到英美的差別,這裡也說兩句。我本人對於初學者來有個建議,剛剛學習英美文化,要從英美一體的角度,盡量用英美文化互相參照,這樣能更快速的入門。這個階段,盡量不要試圖作太細的區分。
為什麼呢?因為英美愛唱雙簧,專門組團忽悠人。
英美是夫妻,夫妻就會經常吵架,互相找對方的小麻煩。比如哈利波特劇組就特別強調“完全的英國血統的演員”,劇中也少不了輕輕諷刺兩下美國文化,比如這個活寶:
他的衣著大體上是二戰前美國人的正裝(憑感覺待考證,請各位核實),是片中最典型的美國元素。他在全劇終的表現,基本上是英國人在嘲笑美國的“自由市場經濟”下騙子太多。
但這種吵架往往是一種障眼法,人家夫妻吵架跟吃飯差不多,床頭吵架床尾和嘛。這兩個國家價值觀念99%是近似的,只是經常出來一個扮紅臉,一個扮黑臉,才能把輿論控制權從左手調到右手,就像華爾街黨民主派和華爾街黨共和派天天干的事一樣。
進階的同學如果要研究兩個國家的差異,簡單的說:英美文化都有51%的貴族,49%的平民,只是不同時代比重不同。大體上以兩次世界大戰劃線,戰前的英國是貴族精神佔優勢。有人說我寫的英國不是現代英國,倒像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確實如此。此時的美國大體上還沒有擺脫祖先流浪漢、窮人、異端的影響,價值取向上偏向平等。外交上是門羅宣言、威爾遜主義、門戶開放,內政上是毫無限制的“自由市場經濟”,史稱“鍍金時代”,在英國這些老貴族看來,當然就是“騙子多”的地方了。此時美國的貴族自豪感,主要還是從黑人身上獲得的。
兩次大戰之後,美國從英國手中接過世界領導地位或者說世界霸權,兩國的平民/貴族風格就顛倒了過來。英國是工黨上台、自由黨式微(等於是“平民”的主體從中產階級下移到了勞動階級,簡單地說就是偏左了),倫敦政經成了名校,多元文化、種族平等、義務教育這些東東,都開始出現了。當然,還有不可避免的大政府、福利病。
美國呢?雖然有些歷史的慣性,表面上仍然強調平等,但實際上美國越來越保守,越來越“貴族化”,冷戰後尤其如此,突出表現就是政治領導人的家族化,肯尼迪家族、布什家族和克林頓家族,每個家族周邊都聚集著一群類似古代門客的智囊團,小布什上台用的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竟然是福特爺爺的當年的國防部長。全世界的保守主義大師(哈耶克、列奧•施特勞斯)都跑到了美國,外交上也開始討論“美國的世界責任”,現在還在中東打仗。相反,黑人平權了,因為大量“非法移民”大體行接任了黑人當年的角色。“奧利奧”(黑皮白心)可以努力的去營造49%了。
至於英美文化的整體傾向,到底是平等為主,還是貴族為主,如果各位留學生方便的話不妨試試我下面的預測:如果你問一個中國人,1997年世界上哪個重要的人物去世了?一般人都會說是鄧小平;如果你問一個英國人或者美國白人同樣的問題,回答是什麼?
我猜100個人裡面有99個人會回答是:戴安娜。
戴安娜就是個典型的王室包裝拋給平民的幻想彩球——她本是侯爵之女,但英國王室硬把她宣傳成一個“平民”——結果引來英美平民瘋狂的追捧。英美“戴安娜文化”到現在仍然是非常熱門的現象,這就是英美文化中骨子裡的貴族相。現在的凱特王妃,大致也走的這個路子,只是隨著時代的進展,加點平民喜歡的“婚前同居”之類話題。
另外,留神點那1個回答是鄧小平的人,他反倒很可能是個貴族,能分得清誰真正在撥動這個地球。
(我沒出過國,全憑猜測,猜錯了請留言告我。教師只是我的職業,但我不是萬事通,深知人之患在於好為人師也。)
第五篇霍格沃茨的校長(下)
(我不喜歡這樣寫帖子,太學術,像論文,不好玩,只是血統論引來的爭議太多,不知這樣的回答能否解答留言中的問題。)
還是好好分析霍格沃茨吧。
如前所述,英美文化中的“平等自由人權”傾向,集中體現在“自由選擇”理論,也就是在《密室》的結尾校長說出來的一句話:“ 讓我們成為哪種人的,並不是我們的先天能力,而是我們的選擇 ”。這種論點在英美文化中比比皆是,因此血統論分析完了之後,現在可以比較詳細的介紹一下英美文化中的“自由選擇”論了。這也是後面幾篇的基礎。
嚴格地說,英美國家的“自由選擇論”並不是本土貨——整個英國文化,都是廣義上基督教文化的一部分,“自由選擇”的源頭來自基督教的教義。有人問我為什麼片中的文化符號為什麼沒有梵蒂岡,我一直覺得這個問題比較簡單,沒有特別必要專門解析,教皇大家天天見:
能分清嗎?
我在網上搜索,居然有人討論兩個人是否一個演員的。
這個討論本身也能證明兩個人的文化符號實在是太接近了。凡是在有關中世紀的奇幻文學中,出現白頭髮、長鬍子、傳長袍,一臉慈祥的長者形象,基本肯定是中世紀的基督教傳教士/教皇的形象。
因為政治原因,當今英國和梵蒂岡的關係並不好,主要是現在天主教徒主要在南歐和拉美,經濟上和西歐北美有矛盾,因此梵蒂岡必須經常發表譴責“為富不仁的資本主義”的聖諭,以爭取信徒的支持。為富不仁的資本主義們當然也不客氣,羅馬和倫敦近在咫尺(用中國的標準),英國居然拖到1982年才和梵蒂岡建交。哈利波特全球大熱之後,梵蒂岡教廷官方報章《羅馬觀察家報》發表專文譴責,並號召信徒們抵制,理由是哈利波特“傳播巫術”,(大家別笑,教皇還真信這個,就像他同時也相信處女生子、死人復活升天一樣)。作為回報,羅琳召開記者會,宣布“鄧布利多是個同性戀”,(天主教教士不結婚,同性戀和戀童癖一直是個大麻煩),英美人也都知道她在暗示誰家的事。
但這只是政治。從文化層面來看,基督教文化對英國文化的影響是無孔不入的。兩位教皇在電影里幹什麼呢?在《魔戒》中,甘道夫負責加冕:
(《魔戒》結尾,甘道夫給亞拉岡帶上王冠,“王者歸來”。)
原型在這裡:
(公元800年,教皇利奧三世給日耳曼人法蘭克部落領袖查理加冕,法蘭克人稱帝自此始。)
《哈利波特》中,鄧布利多負責洗禮:
(《哈利波特》第六部結尾處,鄧布利多帶哈利去取薩拉查•斯萊特林的挂墜盒。哈利浸入水中,遭遇危險,鄧布利多燃起大火救他。哈利經此洗禮,開始成熟,下面就是大決戰了。)
原型在這裡:
(公元496年,法國蘭斯大主教聖雷米吉烏斯為日耳曼人法蘭克部落首領克洛維一世施洗,法蘭克人從此建立王國。)
這兩件事都是歐洲史上的重大事件,歐洲人家喻戶曉。洗禮和加冕禮都是基督教的聖禮,用在王者身上,就是哈利和亞拉岡的登基儀式。鄧布利多有甘道夫和教皇的影子,哈利有凱撒、亞瑟、亞拉岡、查理曼和克洛維諸位王者的影子,嘿嘿,伏地魔也有黑暗君主索倫的影子——沒有臉。(關於伏地魔的文化原型,下文分析。)
如果說前面的民族學、人類學,差 不多是西方人“關於身體的知識”,(因此這兩個學科建國後和法學一樣,被直接關門了),基督教和源於基督教的各種理論(中世紀常稱為“某某教派”,近代常稱之為“某某主義”),就是西方人“關於精神的知識”, “自由選擇”理論就是其中之一。
基督教的教義很複雜,我很不成熟的將其簡化為“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兩個基本點是:上帝面前人生而平等(舊約),每個人靠信仰得到拯救(新約)。一個中心就是“自由選擇”。
眾所周知《聖經》是由猶太教的《舊約》和基督教的《新約》兩部分構成的。基督教之所以保留《舊約》,更多的是為了保留上帝的概念,這個超然於宇宙四方之外,存在於時間起點之前的概念,能給每個人以平等的機會——在造物主面前,什麼血統論等等都不重要了,我們都是亞當夏娃的子孫。西方思想史上,從盧梭到羅爾斯的形形色色的平等論,都有《舊約》故事的影子。最好的體現,就是美國獨立宣言中那句名言: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男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中文翻譯中省掉了原文的聖經色彩,順帶也省掉了男人和女人的區別。為什麼是man?因為在聖經中,woman是man的一條肋骨。
《舊約》本是猶太教經典,但是猶太教經過一段時間發展之後,變成了一種非常保守的宗教,特別強調血統和禮儀,只有結果富有的猶太人才能上天堂。隨著羅馬帝國征服廣大地中海地區,羅馬公民壟斷了帝國的全部政治權利,大量受奴役受損害的人無所歸依,急需一種宗教來撫慰心靈。結果,猶太教中一個小教派獨立出來,這個教派宣稱他們的領袖基督是上帝的獨子,來人間替人贖罪,跟隨基督的人就能上天堂,血統不問。這種教義獲得了廣泛的成功,發展成後來的基督教,其基本教義之一,就是自由選擇說或者救贖說。
(宗教話題很複雜,而且很容易跑題,本文主要還是介紹英國歷史文化,順帶解析哈利波特,對基督教的解析盡量從簡。留言討論的歡迎,傳教的恕不回复。)
自由選擇說內涵豐富、流派紛呈、情況差異很大,本文不能盡數,只分析基督教在英美文化中的影響。搞學術的朋友請注意,你可以用基督教解讀英美文化,但一定要慎重,因為歷史上,英美文化是在反羅馬教皇的宗教改革運動中,從天主教的文化中脫胎而來的,因此,英美文化中的基督教因素,很多是受限制的。很多流行的用基督教精神弘揚英美文化的論證,其實往往是牛唇不對馬嘴。
在英美國家看來,基督教的教義中的自由選擇理論一直是一個很危險的理論。在這方面,他們受古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哲學的代表人物聖奧古斯丁的影響很深。
奧古斯丁的理論體系龐大而豐富,他關於自由選擇的觀點,集中體現在一本叫做《論意志自由》的書裡。這部書國內有譯本,不過是部很枯燥的哲學專著。
選擇論的關鍵,在於人是不是有“自由意志”?而這並不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在沒有選擇之前,人服從於禮俗或者權威,固然沒有自由,但也不用無需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就像包辦婚姻,嫁錯人怨命。而是一旦有了“自由意志”,人有了自由,也同時有了犯錯誤的可能,就像自由戀愛,嫁錯人只能自己哭了。選擇論等於打開了一扇大門,人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但善惡之間並不是簡單的一清二楚。
大家都知道,哈利的額頭上有伏地魔的N標記,電影中也經常有這樣的鏡頭:哈利和伏地魔之間有某種奇怪的“心靈關聯”,他會說“蛇佬腔/爬說語”,也常常和在自己的噩夢中和伏地魔鬥的筋疲力盡。
(更多鏡頭不截圖了)
哈利和伏地魔之間的關聯,就是選擇論的一個推論。因此奧古斯丁的《論意志自由》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意志自由是惡的起源嗎?
因此,英美國家的意識形態中,總體上是對“自由選擇論”有所控制的,在英美國家,“自由並非為所欲為”。英美文化中的“自由選擇”,其實是一種比較保守的選擇論,(比血統論激進,但和法德俄意等國的選擇論相比,就保守多了。這個問題其實深挖很有意思,但這裡就不展開了)。前面說了,英美文化的基礎是血統和貴族,他們的選擇論,是在貴族意識佔優勢的情況下,給平民一個希望的出口,其實是血統為本、自由為用。因此,英美的“自由選擇”,總要把選擇“貴族精神”、“英美主流價值觀”作為導向。比如英美通俗文化(影視劇、口袋文學)中有一種常見的類似灰姑娘的故事類型,從平民出身開始,到嫁入豪門結束,戴安娜和凱蒂的故事都是如此。
(法學的同學們也可以注意一下,西方法學中有很多區分意志的善惡程度的概念,比如刑法中的故意、過失、意外事件,民法中的善意第三人、惡意第三人,這是中國傳統法學所沒有的,也常常是中國學生學習的難點。複習司法考試的同學們,你們還在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之間的區別發愁嗎?嘿嘿,有些東西在法條之外。)
回到電影。
“自由選擇”理論對電影影響很大,3456基本上都脫不開。還是先處理簡單的。
從副線來講,霍格沃茨故事是一系列赫敏的平民馴化課。赫敏的選擇比較簡單,無非是是否加入統治者行列的問題。從赫敏的角度看電影,哈2提出了血統問題,哈3456就是對赫敏的馴化,也就是校長為代表的校方,給出一個又一個不同的題目,讓赫敏“自由選擇”是否能夠進入“天堂”——統治者的行列。不知道大家注意過沒有,赫敏從來沒有被鄧布利多請到過校長室,(哈利是常客,羅恩也去過),她和老師最近距離的接觸,就是哈6中的“鼻涕蟲俱樂部”的宴會。劇透一下,這就是赫敏訓練課的終點。
宴會的佈景是典型的英國上流社會風格。作者對此稍有點諷刺,但整體把握還是比較符合藝術規律的。其中赫敏和斯拉格霍恩的對話挺傳神,把一個平民女孩初次參加貴族宴會的心態表現的很到位。大家去自己體會吧。反正本宅看到這裡,心中的感覺是:赫敏的故事結束了,(我本人挺傷感的)。
再說比較麻煩的,(這個問題詳細說挺複雜的,今天的時間只夠開個頭)。
從主線上來講,霍格沃茨故事是一場正邪之戰,哈利和伏地魔都是霍格沃茨的學生,也都是混血,兩個人的起點,基本都在正邪之間。(馬爾福和衛斯理倒不需要選擇,兩家都幾十代是霍格沃茨的學生)。按照故事情節,正方的哈利終於發現了自己的“善的天賦”,最後經鄧布利多點播,成為王者;反方的伏地魔則發現了自己“惡的天賦”,霍格沃茨故事就是他的墮落史。或者說,兩個人因為自己的選擇,分別走上了天堂和地獄的道路。
伏地魔的原型到底是誰呢?
根據大家的留言,嫌疑大概集中在下面兩個方面:
是他:
還是他:
應該說,原書作者和導演為了避免麻煩,不可能在文中透露出特別明顯的線索,但是文化潛意識還是無處不在的,並不是不能分析出來。
先提示一下,上面兩個都不是準確答案。
準確的說,伏地魔的原型是一個幽靈,在歐洲各地徘徊,也可以說,是個鬼魂。
可是世界上真的有鬼魂嗎?
(未完待續)
翟按:本文後面會涉及文化意義上的伊斯蘭教的某些話題,但請大家留言中不要對伊斯蘭教亂潑髒水。我很反感網上非理性的反穆言論。另外,在線寫做容易導致文章結構混亂,下次更新在一周之後,我想盡量一次寫完。
(續5)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上一篇寫的時候就感到不好玩,像論文,很多朋友也有類似的感覺。抱歉了。後來念了三遍“大腦封閉”咒語,靜心反思,還是自己太把這帖子當回事了。學術性和通俗性本是一對兒矛盾,大家放暑假上個人人網,又不是來看論文,我還是好好胡扯才對得起各位觀眾。因此這一篇又開始不嚴謹了。提醒各位,如果本帖能給大家一點學術上的啟發,就已經很好了,想學真知識,回圖書館看書。
另外,從上一貼起,對哈利波特的分析從民族、歷史方面進入思想、哲學、神學領域,水越來越深,各位小心,身體和大腦不適的請提前退場。畢竟,英美稱霸全球幾百年,不只靠分析頭髮的顏色。我盡量把帖子寫的生動點,但也請準備修煉統治術的各位,做好繞彎彎的心理準備。只能看得懂頭髮顏色的人,是做不了統治者的。
第六篇、哈利的選課2:黑魔法防禦
1、黑魔法
今天繼續八卦英國文化中的信仰元素,包括在“自由選擇”的命題下,哈利和伏地魔是如何煉成的。愛看劇情分析的朋友,也可以順便討論一下《哈》中的各種“魔法”的原型。上一篇有點抽象,有的朋友讀的很累,好吧,今天我想試試更直觀的做法。前面說過,霍格沃茨是一所法學院,反過來說,法學院也是一個霍格沃茨,我作為法學院教師(以下簡稱法師),當然也會幾段魔法。今天本法師不才,準備給各位網上教學,現場傳授各位幾段咒語和秘訣,以證明我這個法師確實貨真價實。
先把我的魔仗亮出來給大家看看:
五點一英寸,塑料材質,杖芯是1節7號電池,使用的時候會發出紅色閃光。麻瓜們叫它激光筆或者鼠標筆。淘寶有售。
(聲明一下,本法師上課一直堅持使用魔杖,可惜手裡沒有照片,哪位我的學生給我傳個上課的照片過來作證。)
至於課程嘛,今天要講的是霍格沃茨故事中出鏡率最高的課程——黑魔法防禦/刑訴。本法師很久沒上黑防課了,不過這個學期剛剛講過“白魔法對抗”(民訴),有我的人人狀態為證,這兩門課相通之處甚多,勉強客串一下還是可以的。
先講講這門課教什麼。課程名叫做“黑魔法防禦”,這個名字起的就很內涵。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有些東西,起一個好名字非常重要,比如“刑法學”是研究犯罪的,我們要是給它起名“犯罪學”結果會怎樣?以下摘自該專業部分人士的對話:
(甲)明天要考犯罪了,複習的怎麼樣?(乙)殺人、搶劫都行,就差詐騙還不熟。
(甲)今天犯罪老師講得不好,到最後我還沒明白拐賣婦女怎麼回事。(乙)我教你。
(某老師)各位同學請安靜,強姦有三種學說,我分別給大家演示一下……
聽起來就很邪惡!
霍格沃茨的教務處也考慮到這一點,“黑魔法防禦”這個名稱,你找不出任何不正義的地方。不過呢,前面引用假穆迪老師所說,要學好黑魔法防禦,首先要直面黑魔法。本法師是學術型的法師,鄙視只有實踐經驗的假穆迪,再把話說的深刻一點:其實大部分黑魔法和白魔法都是一回事。
某甲開槍打死某乙,是故意殺人,武警戰士槍決死刑犯,是執行刑罰。開槍有什麼區別嗎?區別在於誰來做這件事。同樣的,我們不說“國家綁架了某甲”,而是說“國家逮捕了某甲”,不說“國家掠奪了某甲的全部財產”,而是說“國家沒收了某甲的全部財產”,區別也只在意義不同。黑白魔法的關係也是如此。片中哈利波特也使用過不可饒恕咒,有問題嗎?為了對付伏地魔就沒有問題。因為在技術層面上,黑白魔法都來源於某些基本的魔法技術,差別往往只是個“名義”。
今天我們要講解的幾個咒語:奪魂咒、守護神咒、大腦封閉術、 攝神取念,其原理都來自於某個基本的魔法技術,可惜電影中沒有這種魔法的名字。好在片中從哈3開始出現了一種魔法生物,攝魂怪Dementor。
據說這種負責看護阿茲卡班的魔法生物很可怕,凡是它經過的地方,都會被吸去所有快樂,甚至靈魂。他的法術很簡單,就是張開大口去吸,這是《哈3》中哈利在火車上第一次遭遇攝魂怪的場景:
下面我們就從這種簡單的法術開始,說明一般魔法運行的道理,再來解析各種咒語的具體含義。為了行文方便,下文把攝魂怪的法術簡稱為“ 攝魂術 ”。哈迷注意,這個詞原作裡沒有,是本法師杜撰的新詞。
要學攝魂術,首先要理解什麼是“魂”?
2、魂
《哈利波特》中,“魂”是一個出現頻率的非常高的詞彙。從第三部的攝魂怪,到第六部的“魂器”horcrux,基本上貫穿了片子的始終。可以說不了解“魂”,就不能理解大部分哈利波特的劇情。
究竟什麼是魂呢?
網上傳言,魂是一個人在陽光下的影子,如果你影子深,說明你魂濃,如果你影子淺,說明你魂淡。
可惜這只是傳言,大家對網上傳言要有判斷力,老師說的也不行。
魂,或稱為靈魂,毋寧說是西方文化中的一個概念。基督教對西方影響深遠,現在西方人關於“魂”的概念,也常常用基督教語言來表達:
問一個中國人:世界上有上帝嗎?人有靈魂嗎?人死後靈魂能進天堂嗎?
我和大家一起回答:沒有!沒有!沒有!(省得有人說我傳播唯心主義。)
問題是本帖在討論英國,如果問英國人這三個問題呢?
大部分人在正式場合都會回答三個“有”,然後再加一句,“我是基督徒”。
這就是中西文化深層次的區別之一,也是我們學習西方文化的一個常見的誤區。很多離開基督教討論西方的文章,結論往往離題萬里。西方人普遍相信,在具體的物質世界之上,存在一個抽象的、理念的、意義的、精神的世界。這個世界里居住的,就是魂。
(枯燥的理論部分開始,犯困的同學可以直接跳到下一個紅色字體)
其實“魂”的歷史遠比基督教要長,這個概念從古希臘就開始出現了。第一個在西方哲學史上提出這個概念的,是西方哲學的鼻祖——柏拉圖。
左面這位穿紅袍的哲人認為,世界的本源來自於現實世界之外的某個“理念的世界”,人類感官所接觸到的現實世界,只不過是這個“理念的世界”不完美的投影。柏拉圖一生都在理念世界中尋找完美的政治制度,所以寫了一本書叫做“理想國”。這個理念的世界,就是魂的最初棲身場所。
基督教興起以後,為了充實早期基督教的簡單教義,聖奧古斯丁為代表的神學家們做了很多工作。聖奧古斯丁把柏拉圖哲學和基督教信仰結合在一起,把“理念世界”升級為“上帝之城”——這也是聖奧古斯丁代表作的書名。
聖奧古斯丁認為世界由“兩個城”組成,一座城由按照肉體生活的人組成,另一座城由按照靈性生活的人組成。”前者是“塵世之城”,它是撒旦的領域,是肉體淫亂的淵藪,在現世中表現為異教徒,最終必將滅亡。後者是“上帝之城”,它是上帝的“選民”即預定得救的基督徒的社會,這是一座永恆之城,在現世中代表著它的就是教會,它將歷千年而至永恆。聖奧古斯丁的學說成功的說服了歐洲人,此後的一千年裡,全歐洲都接受了基督教信仰,這座上帝之城裡,也住滿了人類高貴的靈魂。
宗教改革之後,教皇遭到質疑,基督教在思想領域的壟斷地位也一落千丈。為了挽救這些無家可歸的靈魂,一個新的哲學巨人康德挺身而出,重新給靈魂找到位置:
康德哲學體系宏大,複雜精緻,哲學界素有“現代西方哲學繞不過康德這座橋”的說法,其最聰明的一點,在於把本體論放在一邊,把討論轉到認識論——人的認識能力/理性——方面,所以他的書叫做《純粹理性批判》。國內一般把康德哲學稱之為“不可知論”,可以簡單的概括為:知識不是客觀的,是由人的認識能力決定的。人對世界的認識能力是有限的,世界的本體即“物自體”是人無法認識的,人只能認識“物自體”給我們的感覺——現象。
再簡單一點,康德以拋棄掉上帝本身為代價,保留了世界的二元論。“現象”大體上相當於“現實世界”、“塵世之城”,“物自體”則類似於理想國和上帝之城,存在於現實世界之外,以便居住靈魂。(今年的民訴課給同學們講了兩周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深感收穫極大,民訴中大量難題不解自解,這本書給各位推荐一下。因為本文的簡化太過,有點對不起老先生)。
(枯燥的理論部分結束)
柏拉圖——聖奧古斯丁——康德是西方、尤其是英美哲學的正統,具體學說雖有不同,始終不變的就是某種二元論。如果你看不懂前面的哲學部分,只要簡單記住這一點,在英國人的文化觀念中,普遍相信存在兩個世界,一個是物質的世界,一個是精神的世界——意義的世界。下文中,我們把前者稱之為“體”,後者就是剛才說的“魂”。
英美文化特別喜歡描述各種心魔幻境,總是在各種場合頑固的堅持二元論,這種情節在《哈利波特》中可謂貫穿始終。第一部魔法石是給初一的小朋友們看的,裡面就有最淺顯的二元論的劇情。哈利深夜到披著隱身衣來到塔樓之上,看到一面神奇的鏡子:
哈利從裡面看到了自己死去的爸爸媽媽。他們好像又和自己在一起了。
哈利拉來好朋友羅恩,羅恩看到的卻全然不同:
這面鏡子叫做厄里斯魔鏡(the mirror of erised),Erised是“慾望”Desire的倒寫,按照鄧布利多的解釋,裡面看到的是“其實是我們內心深處最渴望的事”。用前面的觀點分析,這個鏡子裡的世界就是一個“意義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哈利的爸爸媽媽的靈魂仍然存在,還可以和哈利在一起。
有趣的是,哈4中,哈利在父母的幫助下逃離伏地魔的絕殺,對自己父母的重生還有一線希望。在回到霍格沃茨後,哈利向校長提問關於復活的事,鄧布利多的回答是:
這句話的意思,大體相當於我們中學教育中的觀點:“世界上本來沒有什麼上帝”,英國人在常識方面也和我們沒什麼區別。但是,不知大家是否想過,在科學如此發達的今天,為什麼在西方基督教仍然是國民的主要信仰呢?在我們這些無神論者看來,基督教念念有詞“天國、靈魂、末日審判”都兩千多年了,物質世界從沒有一點點上帝复臨的跡象,他們為什麼總是相信上帝存在?
因為“體”和“魂”的劃分,是統治者行使統治術的關鍵,離開這種劃分,統治術就不靈了。
如果沒有靈魂,就沒法使用咒語了。
3、咒語
咒語差不多是電影中最常見的元素了,哈密瓜也經常討論各種咒語的細節,片中有大量精彩的特技鏡頭,展現魔法世界中咒語的魅力。
小說中咒語的文化原型是什麼呢?或者說,世界上真的有魔咒嗎?
咒語確實是存在的——如果你相信靈魂和肉體的劃分的話。
我們還是先找一段劇情看一看咒語的基本形態。
哈3,盧平老師的黑魔法防禦課。為了對付會變形的怪物博格特Boggart,盧平教給大家一個簡單的咒語“滑稽滑稽”Riddikulus。
納威第一個上場,博格特變作斯內普教授:
納威念動咒語,把斯內普成了老太婆。
同學們都很開心的使用這個咒語,羅恩給他最怕的大蜘蛛穿上溜冰鞋,帕爾蒂則把大蛇變成木偶。
咒語的基本功能,就是“變”——不管什麼咒語,反正要改變點什麼。客觀世界會因為一句話發生改變嗎?不會。真正改變的是人的主觀世界、意義的世界,如果你相信“意義的世界”存在的話。
簡單的說,咒語就是一種能夠把人繞暈、讓人服從統治的文字魔術。
各位沒有學過法學的朋友,試試做做下面這道刑法習題:
某甲喝酒後駕車,在路上連續撞死二人後停車,直到警察到來。該怎麼判決?
A、交通肇事罪,有自首情節,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B、過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三年。
C、故意殺人罪,無期徒刑。
D、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
2
3
答案並不重要,關鍵是各位做這道題什麼感覺?
我估計大部分人的感覺是:暈。
暈了你就要請教律師,然後由律師給你一個說法,這個人的生死也就由律師們決定了。這就是統治術。
現在我們請盧平老師幫忙來演示一下咒語的使用過程:
某甲站在盧平面前,這時候他還是個等待審判的犯罪嫌疑人——理論上,還是自由人。
盧平念動咒語:“ 某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能夠辨認自己的行為,主觀上屬疏忽大意的過失,駕車撞死2人,客觀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因此,某甲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
不用聽懂他說了什麼,只要知道結果:盧平把某甲從“自由人”變成“犯人”。
某甲變化了嗎?沒有,改變的是他的“意義”,用前面的說法,就是改變了他的“魂”。那些拗口的法律名詞就是咒語。盧平念動一段咒語的行為,就是一種“把意義從實體中抽取出來的行為 ”,也就是本文所說的“攝魂術”中的“攝”。
只要承認了二元論,就會有某種“咒語”之類的東西,作為溝通兩個世界的通道。換句話說,只要相信有某種意義的、精神的東西,就可以通過某種文字魔咒,控制這種通道,從而讓其他人服從自己。這就是英美國家主流文化堅持基督教信仰的原因。英國的國歌說的很清楚,《上帝保佑女 王》,沒有上帝,女王和貴族從哪裡來呢?整個霍格沃茨其實學的都是這麼一套東西,法學院的同學,你們的課程也大體如此,等你們的法學知識積累到一定程度之後,就會發現單個的民法、刑法概念匯合在一起,就構成了一種特殊的語言,什麼主謂賓、單複數、時態、語態、祈使句、虛擬語氣,各種語言學的概念應有盡有。借用另一部美國法律電影《律政俏佳人》中法學教授的台詞:
(為了方便行文,本帖關於刑法的內容不是很準確,《犯罪學》也是存在的,只是沒有帖子裡這樣惡搞。具體的法律語言學問題屬於專業內容,複雜枯燥,留到課堂裡給我的學生講課,網上恕不詳解。)
4、攝魂術
如前所述,攝魂術首先是一種“ 把意義從實體中抽取出來的行為 ”。“魂”和“體”是相對的。我們可以從一個“體”中,抽取一個“魂”,也可以把一個“魂”當作“體”,抽取一個更高級的“魂”,如此重複以至於無窮。比如羅琳阿姨看到一個小男孩產生靈感,撰寫了小說《哈利波特》小說,小男孩就是哈利波特的“體”——原型,哈利波特就是小男孩的“魂”— —藝術創造;導演大衛•葉慈把小說改編為電影,小說就成了“體”,電影則是導演從小說中攝取的“魂”;我又對電影加以分析,認為霍格沃茨其實是一個法學院,則我把電影當作“體”,這個帖子就是電影的“魂”;也不排除哪個朋友,把我的帖子繼續“攝魂”下去。歷史沒有真相,只是被歷史學家們不斷書寫。關鍵是,按照康德的說法,對於“體”——物自體——我們是無法認識的,能認識到的只是“魂”——現象。
這有什麼意義呢?
意義重大。在這種理論下,唯一的實體不能被認識,總要藉助於某種途徑“攝取”,結果,一個“體”可以被攝出多個“魂”。這裡面就有了選擇,就有了善惡,就有了哈利和伏地魔的區別。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再邀請一位魔法師幫個忙,這次請斯內普教授。
剛才盧平老師把某甲變成“三年徒刑犯”,斯內普表示不同意,他也念動了一段咒語:“ 某甲明知自己喝酒後,仍然不顧危險繼續駕車,主觀上屬於故意犯罪,導致撞死2人的嚴重後果,其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因此,某甲應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還是聽不懂也沒關係,反正斯內普的意思是:某甲去死。
盧平只准備把某甲關三年,斯內普一定要某甲去死。
這樣兩個魔法師就鬥了起來。
劇中無數鬥法的場景,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兩個律師在法庭上辯論唄。
我們隨便藉張法庭審判的電影截圖,簡單說明法庭辯論的原理。
每場審判都有兩個律師,比如斯內普和盧平,還要有一個法官,比如鄧布利多校長。每個案件都有一個案情,但案情的真相發生在法庭之外,是不能完全認識的,控辯雙方律師通過對案情的了解,形成各自的判斷,並用法律術語表達出來,也就是剛才斯內普和盧平各自施咒的場景。問題是,“從實體中提取意義”,為了乾什麼呢?
一個案情有兩個解釋,必須由法官作出裁決。控辯雙方製造的“意義世界”,都要交送法官的內心來檢驗,也就是英美訴訟法上的“自由心證”。大家知道,律師的工作就是說服法官,兩位律師都把案件的“魂”——意義——“攝”了出來,其目的,就是投送到鄧布利多的頭腦中,壓倒對方。
問題是,在鄧布利多的大腦中,本來也有一個他自己的主觀狀態,他的大腦現在就是戰場,這裡面同時發生了兩場戰爭:盧平希望讓鄧布利多作出有利於自己的判決,斯內普也是一樣。最後,鄧布利多以自己的主觀意志作出選擇,即法庭的判決,同時就決定了誰勝誰敗,誰是黑巫師,誰是白巫師。
看明白了沒有,勝訴的關鍵不在於法條——咒語本身,而在於兩個律師從“體”中抽取的“魂”,要和鄧布多心中的狀態發生相互作用。或者說,咒語施放的關鍵,在於施咒者必須用自己的主觀狀態,去刺激、影響和控制對方的主觀狀態。康德的高明就在於此,他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主觀意志,沒有什麼超然於物外的人,也就沒有什麼確定的真相。真相取決於主體之間的主觀狀態。盧平看到了三角的,斯內普看到了四棱的,鄧布利多心裡偏偏想著三角的,那就是盧平勝訴了。
下面是攝魂術的完整定義:施咒者使用自己的主觀能力,從“實體”中提取出“意義”,將其投放到對手的精神領域,使其服從自己。
“攝魂咒”差不多是所有統治者的基本功,可謂無處不在:用在法學領域,就是律師在法庭上辯論求得勝訴;用在新聞和傳播領域,就是媒體爭取輿論控制權;用在文學領域,就是作品吸引讀者;用在市場營銷領域,就是讓產品吸引顧客;用在教育學領域,就是教師在讓學生相信自己的學說;用在科學領域,就是科學家提出各種假說對客觀世界進行解釋。
現在讀帖子的理科同學也不少,關於科學容我多說一句。我一貫反對文理分科,也有點理科背景,在當法學老師之前,我還教過四年計算機,編程數據庫什麼的,對理科各科不敢說都有了解,但也不是一無所知。很多人誤認為只有文科知識才需要解釋,理科知識是“確定無疑的真理”,其實在自然科學的最前沿領域,各種假說互相矛盾,真正較量的往往還是解釋能力,比如量子物理中的哥本哈根解釋和EPR(愛因斯坦-波多爾斯基-羅森)佯謬,很大程度就是個哲學討論,生物學中的神創論和進化論,也互相揪鬥了上百年,也不見得進化論就完全否定了神創論。狹義《相對論》原文我讀過,實驗都是別人的,愛因斯坦只是提供了一個天才的解釋罷了。很多大科學家相信基督教,主要還是能從中獲得對自己理論的支持。“ 沒有宗教的科學是盲目的,沒有科學的宗教是跛足的 ”,愛因斯坦。
倒是因為公眾對科學的普遍信仰,吸引來我的一些修煉統治術的同行,利用這種對科學的無條件的信任,念動“科學科學”的咒語,使用攝魂術來實現各種好的壞的目的。這種情況世界各國都有,比如北美基督教就有一個“基督教科學派”,以科學的名義傳播基督教信仰。各位同學,關鍵還是不能放棄自己的判斷。
5、鬥法秘訣
關於攝魂咒的基本概念,我們已經講完了,但這還只是法術的表面層次。黑巫師和白巫師都是霍格沃茨法學院的學員,他們對咒語同樣熟悉,能使用魔法取得勝利、分出哈利和伏地魔的訣竅才是關鍵。前面說過,魔法咒語相當於法條本身,法學專業的同學都知道,法條只是法學的初級階段。學校裡,只會講法條的老師是最一般的老師;高級一點的都在講各種冷僻的司法解釋;最牛的老師,是那種張口“我當年參加立這個法的時候……”的人。法庭上所有的律師都會背法條,為什麼有人勝訴有人敗訴?用好法條的訣竅並不在法條本身。大家聽好了,下面才是本法師的不傳之秘:
法律的精華在於解釋,但解釋的對象,並不是邏輯,而是人性。每個律師都必須明白,你在案件中面對的,並非條文和卷宗,而是人——各種各樣有具體利益的人。律師的工作,好聽一點就是激揚人性的優點,難聽點就是尋找人性的弱點,(我覺得都是一回事)。每一次庭審的辯論,其實都是對人性的探討。每一個優秀的律師,都會“利而誘之、亂而取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的 一套功夫。歷史上每一位偉大的法學家,也都是深明人性弱點的智者。他們討論法律問題,不會說“法律規定是怎樣”,而是說“法律應當怎樣”,說到底,就是人性應當怎樣。
因此,施放咒語的關鍵,不是咒語的正確發音(這方面赫敏很擅長,經常糾正羅恩和哈利的錯誤),而是施放咒語時候的“精神力”——激揚自己的人性優點,或者找到對手的人性弱點,才能取得法術的成功。
舉個例子。還是哈3,盧平教大家用簡單的咒語“滑稽滑稽”收服博格特。這個咒語是怎麼施放的呢?盧平先教了咒語本身,但這還不夠:
然後大家分別練習,第一個上來的是納威,他最怕的是斯內普,於是博格特化成斯內普的形狀,盧平教他:
納威口中念著:滑稽滑稽,心裡想像斯內普穿著祖母的衣服的滑稽樣,結果,法術成功了,斯內普變成了老祖母。
什麼是“笑聲”,其實就是對敵人的蔑視。博格特本身,就是一種人性的弱點——恐懼感。只有用內心深處的蔑視,來克服內心深處的恐懼,才能把兇惡的敵人變成滑稽小丑。越是身處逆境越要豁達開朗。曹操赤壁兵敗如此之慘,華容道上接連大笑三聲,十萬紅軍長征,只有八千人到達陝北,毛主席賦詩云“更喜岷山千里雪,三軍過後儘開顏”,都是這個原理。假如毛主席詩云:“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八千紅軍也要散伙了。
有趣的是,片中的哈利有極高的天賦,為什麼在這堂課上,連羅恩都沒犯錯的簡單咒語卻沒有學好,還需要盧平幫忙呢?
就是因為哈利內心深處的恐懼太深。英美文學有一個基本的敘事模式:塑造一個有天賦的英雄,配上一個性格上的弱點,讓他自己征服這個弱點,從而獲得人性的昇華。哈利自幼失去父母,缺乏慈愛,內心深處深埋恐懼,因此對攝魂怪特別敏感。現實生活中,孤兒出身的人容易成大器,但也容易有冷漠、殘忍的人性弱點。整個一部哈3,其實都是在講哈利怎麼克服自身性格的弱點,用快樂戰勝恐懼的。他和伏地魔出身類似,都要經過自由意志——自由選擇,才成為分出善惡,所謂的選擇,就是對人性善和人性惡的選擇。
那麼什麼是人性?
這個問題實在是太大了,各種版本的人性論有上百種,我這個胡扯的小帖子,只是從法學的角度隨便說說。這事兒還要請古希臘一位老先生幫幫忙,這次麻煩亞里士多德。
前面提到多比的原型是奴隸,很多細節黨給我挑了一大堆毛病,說原著如何如何。我不懂原著,不過各位也不懂奴隸制,奴隸制是西方社會內嵌的元素,永遠也不可能消除的。
大家都知道,古希臘是奴隸制社會,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是奴隸主階級的思想家,一貫為奴隸制辯護。亞里士多德怎麼給“奴隸”下定義呢?
右邊這位藍袍的學者是西方“政治學”的鼻祖,他在《政治學》中對奴隸是這樣定義的:
奴隸是慾望壓倒理性的人。
本宅各種雜書都讀一點,不過最佩服的還是四個古人:中國的孔子和老子,西方的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有時候甚至有點嫉妒——他們把道理都講完了,讓我們這些後來者無話可說。亞里士多德的這個定義,與民族和人種無關,與“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無關,直接切入人性,再過兩千年也不過時。按照這個定義,我在生活中見到過鋪天蓋地的奴隸,有些人權傾一時,有些人富甲八方,有些人名動天下,有些人會用法文背誦原版的《人權宣言》,只要把慾望放在理性之上,在我眼裡都是奴隸,高學歷高智商高科技的現代奴隸。
人性無非是喜悅、憤怒、憂慮、思念、悲痛、恐懼、驚嚇,人性無非是餓了想吃,困了要睡,生下來找奶,小時候要糖,大了想結婚,老了怕生病。一句話:慾望。歷史上的奴隸怎麼來的?日耳曼人和凱爾特人兩軍對峙,只有勇往直前才能取得勝利。問題是前面長矛如林、飛箭如雨,誰沒有臨陣脫逃的小念頭?兩軍的較量其實就是人性的選擇:理性壓倒了慾望的一方成為統治者,慾望壓倒了理性的一方成為奴隸。
順便說一句,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裡緊接著說了另外一句話,《律政俏佳人》中的哈佛法學教授也曾引用,(注意黑板上的英文):
這句話是“西方法治理論”的源頭,可惜不是每個引用它的人都明白“法治”的真實含義。我見過太多的用“法治”名詞裝點自己慾望的人,左派右派都有,有些人的法治理論,簡直是沒有理性的激情。按照亞里士多德的看法,這些人也只是奴隸。
因為每個年代都不缺乏這樣的奴隸,因此才有了他們的領袖伏地魔。伏地魔是選擇慾望的人,準確的說,是選擇挑逗人的慾望、用邪惡控制別人的人。哈利則相反,是選擇用理性達到至善的人。
下面可以解析片中的幾個咒語了。
6、奪魂咒和攝神取念
按照電影,奪魂咒Imperio是三種不可饒恕咒之一,對人使用後會使對方迷失心竅,完全按照施法者的意圖做事。攝神取念Legilimency則是大腦封閉術的相反法術,使用時施咒者直視對方,讀取對方的感情和記憶。其實這兩個魔法差不多,都是從攝魂術中變出來的。簡單的說,就是精神控制——通過製造幻覺,煽動人的慾望,從而獲得對人的控制。
理性無法控制慾望,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彩票。彩票原理就是下面一個數學模型:你給博彩公司1元,他找回0.9元,你再給他0.9元,他再找給你0.81元,如此循環往復,差額就是博彩公司的盈利。偶爾一次可能會發大財,但是學過一點概率論的人都知道,久賭必輸。
為什麼還有博彩業的存在?就是因為人總有不勞而獲的慾望,而理性壓不住而已。世界各國的博彩業,都是在窮人社區比較發達,也是這個原因。每次在媒體上看到博彩業的軟性廣告,諸如某某巨額中獎之類,我心裡就小聲念著,這裡有一個伏地魔。
我上法理課的時候,經常做些課堂討論,設計某種和伏地魔的咒語類似,用利益做誘餌騙人上鉤的命題,結果,也幾乎次次成功。
比如說我問同學們:“國家是否應當立法,在高等教育階段實行義務教育,或者說,國家是否應該免除大學生的學費”?課堂上肯定是一片哄鬧,絕大多數人表示贊成。接下來:
師:你們是否認為,大學老師應該不發工資?
生:不是。
師:那麼大學老師的工資,還有水電、機房、圖書館的費用——也就是教育費用,應該由誰負擔?
生:政府。政府有提供免費教育的義務。
師:政府自己創造財富嗎?
生:不創造。
師:政府的錢來自哪裡?
生:納稅人。
師:你們的父母是納稅人嗎?
很多同學開始不說話了。
師:如果把國民按照收入劃分成高中低等,只有中等收入以上的才會納稅。你們的家庭是貧困家庭嗎?
大多數同學搖頭。
師:所謂免費的義務教育,並不是教育不花錢,而是政府向你們的父母要10塊錢,4塊錢給你們“免費”,3塊錢補助貧困家庭的子女,3塊錢是政府運行的成本。絕對貧困家庭可以受益,數量等於納稅人的轉移支付減去政府運行費用。對大多數中產階層以上家庭的同學來說,不如直接掏4塊錢學費划算。中學階段你們已經“被義務”過了,大學階段還願意繼續嗎?
這個推理並不復雜,大多數同學都能明白,但是我再換些題目問一問,比如:各省高考分數線不同是否違反我國憲法?是否應該立法禁止女性就業歧視?政府能否干預房地產市場、設置最高銷售價格?溫州動車事故,應該按照違約賠償還是按照侵權賠償?還是有很多人上當。人性中都有貪婪的一面,只要涉及到自己的眼前利益,很少有人能夠堅持理性。
問題是,普通人固然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統治者卻應該明白這些道理。如果身為統治術的修煉者,卻故意去煽動普通人的慾望,靠空頭支票來實現自己的某種目的。作出這種選擇的人,就是伏地魔了。
回到電影。片中使用奪魂咒和攝神取念這兩個咒語的鏡頭不多,我們藉哈1的結尾哈利第一次面對伏地魔的場景客串一下,道理是一樣的。
哈利來到地下室,魔法石藏在厄里斯魔鏡裡。伏地魔急切的想找到魔法石,就用鏡中的影像誘惑哈利,哈利又一次在魔鏡中看到了自己的父母。
伏地魔:告訴我,哈利,想不想再見到你爸媽?只要我們合作,就能讓他們起死回生。我只要求一樣東西作為回報,面對現實吧,哈利,世上並沒有絕對的善與惡。
魔鬼從來都是這樣,許諾給你需要但不可能實現的東西。哈利最缺乏的是親情,伏地魔就給他製造了這種幻象,如果哈利不能控制自己和父母重逢的慾望,那就上了伏地魔的大當。沒有什麼能夠起死回生的魔咒,一旦交出來魔法石,父母是回不來的,伏地魔卻回來了。
死人不能複生,這是個簡單的判斷,但是不知多少人因為有切身的利益而迷亂。好在哈利雖然年齡很小,但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立場卻堅定,沒有被伏地魔的攝魂術騙倒。對付伏地魔的這種騙局,大家不妨一起學習哈利:
7、大腦封閉術
同理,哈利學習的幾個白魔法,都是教人怎麼控制慾望的。
第五學期的時候,哈利發現自己內心和伏地魔有“聯結”,羅恩爸爸被蛇咬傷,哈利感覺好像自己就是那條蛇。校長鄧布利多於是專門讓斯內普教授給他一個人開了一門課,叫做大腦封閉術Occlumency。關於這個法術,斯內普是這樣介紹的:
大腦封閉術是攝神取念的反法術,上課的時候,斯內普模仿伏地魔使用攝神取念,試圖讀取哈利的隱私:
哈利內心深處的慾望,比如又和爸爸媽媽在一起了,又浮現了出來,這就給侵入者以機會。斯內普不停的讓哈利集中註意力:
前面說過,伏地魔黑魔法的精華,無非是製造幻想,挑逗各種慾望。大腦封閉術的關鍵,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用理性克制自己的慾望,做到“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集中精力,控制自我。這一點說起來容易,但做起來很難。
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我在《國際法》備課的時候,曾經讀過一些關於東京審判的材料,其中有一段律師辯護,堪稱非常邪惡的案例,不知道這裡討論是否合適。
大家都知道,侵華日軍曾經強徵日本、朝鮮、台灣和大陸的婦女充當隨軍慰安婦。各位可以用百度搜索先搜索些相關資料,尤其是受害人的陳述,增強一下憤怒感。
東京審判的時候,日軍慰安婦問題曾被檢察官作為日軍戰爭罪行的一部分提起公訴,而日本律師為此指控進行了辯護,主張:日軍設置慰安婦制度是無罪的。日本律師的辯護意見最後被法庭採納,因此東京審判中沒有關於慰安婦制度違反國際法的認定,日本政府也一直以此理由拒絕對慰安婦進行賠償。不知各位法學專業的同學,是否能猜到日本律師的辯護詞。
慰安婦問題現在仍然是個經常引起爭議的話題,我這裡毫無為日本軍國主義翻案的意思,只是想從法學的角度說幾句。反正我看了辯護詞之後,深感慚愧,自己“大腦封閉術”修煉的還是不夠——個人的慾望容易控制,一旦涉及整個民族,仍然不能免於感官刺激的干擾。非專業的同學對律師的印像一般停留在“保護無辜、伸張正義”層面,專業領域的同學稍好,都被老師教育過:“大多數刑事案件的當事人都是有罪的,但律師應該給他們提供罰當其罪的辯護”。但是,即使是在法學領域摸爬滾打多年的人,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對慰安婦問題的“理性考驗”。
該辯護的要點有二:平時強姦無死刑,戰時軍人無徒刑。具體論證比較複雜,為了避免形成不良的輿論影響,(比如什麼“大學老師公開替日本侵略軍辯護”之類,我可承擔不起),不做更多展開。專業的同學可以自己推導,非專業同學也請按下你們的好奇心,不要隨意聯想。我前面說過,法學研究必須直面邪惡,但這有一定危險,需要循序漸進的訓練,違反次序會走火入魔的。另外,法律不追究不等於受害人不憤怒,比如某未成年人殘忍的殺害了一個人,依法不能判處死刑,但不能說受害人家屬不能在法庭上表達情緒,因此中國方面一直在進行的慰安婦訴訟是有意義的。但是,這裡面也確實有人在故意煽動民間情緒,(目標很複雜,反日、反華、反現政府都有)。關鍵是,統治者的決定必須理性,不能受個人感情的影響,影響了對中日關係的基本判斷。孫子云:主不可因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就是告誡統治者要好好修煉大腦封閉術。
從某種意義上說,理性是反人性的,甚至可以說有時理性是殘酷的。但只有經受殘酷考驗的人,才能成為霍格沃茨的合格畢業生。片中哈5中哈利通過了斯內普的教學之後,在哈6中有兩段呼應情節,很能體現這種“殘酷的理性”。哈利波特的劇情是逐漸深入的,魔法也是如此。
鄧布利多帶哈利尋找伏地魔的魂器挂件。他們深入海島的地宮,幾經周折,終於找到裝著魂器的水晶盆。但是,水晶盆裡裝滿有毒的水,為了拿到魂器,鄧布利多告訴哈利:
喝下這些水會產生各種痛苦和幻覺,甚至失去對心靈的控制,因此鄧布利多交給哈利一項艱苦的任務:在自己失去控制的時候強迫自己喝下毒水。果然,鄧布利多喝到一半,已經痛苦的不能繼續,哈里強忍心中的刺痛,給老校長灌下毒水。
不知道大家看這一幕的時候,是不是有一種一根針在不停的紮自己的感覺?觀眾能感受到,哈利的痛苦不是在肉體,而是在精神上。哈利是孤兒,鄧布利多在他心中相當於父親,現在他卻必須做這種傷害老校長的灌毒工作。這就是殘酷的理性的考驗。但唯有經過這一考驗,哈利才能在大決戰中直接面對伏地魔。
哈6結尾,另一個大腦封閉術大師——斯內普的處境也同樣如此。鄧布利多中毒後,生命已經所剩無幾,因此佈置斯內普殺死自己,以取信伏地魔,做白巫師在食死徒中的臥底,準備迎接大決戰的關鍵時刻。這是一招苦肉計。
面對相處多年的同事、學生時代尊敬的師長,斯內普沒有說一句話,只是有個非常悲壯的表情:
然後使出魔法,殺死了鄧布利多。
結局大家都知道。斯內普的臥底工作在哈7中大決戰中非常關鍵,但斯內普作出這個選擇,本人內心深處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正因為如此,也在有了哈利在“19年後”回憶斯內普的那段精彩台詞。哈利波特的故事是教英國的孩子們怎樣成為貴族/統治者的,大家不要以為貴族是個隨隨便便的職業,鑄造一個合格的統治者,需要毀心毀骨,百煉成鋼。沒有大智大勇,是不能承受的。
8、守護神咒
當然,統治術也不是一味的殘忍。人性中有邪惡的一面,也有光明的一面,成功的法術,還要激揚人性的善。說實話,片中的斯內普是邪中有正,並不完全是正面人物(呵呵,這也和他的血統有關,先買個關子),他的法術雖然不是黑魔法,也是屬於陰暗邊緣。片中對抗黑魔王的攝魂術,也有相應的光明法術,就是守護神咒Expecto Partronum。
守護神咒是哈三中的情節。因為哈利不能獨自面對攝魂怪,因此盧平專門給他傳授了一個高級咒語:
這個咒語施法的要訣,是快樂。
快樂是一種“善的人性”。哈利不能面對攝魂怪,根源在於幼小時受到的傷害,進而帶來了內心深處的恐懼,所謂“魔由心生”。對付恐懼,快樂是最好的辦法。
進一步說,快樂從哪裡來呢?盧平老師接著教哈利:
快樂來自對過去的記憶。片中哈利學習這個咒語第一次失敗了,因為他只回憶起自己第一次騎掃帚的場景,這還不夠快樂,第二次哈利回憶起自己的爸爸媽媽,才成功的使用了這個魔法。
哈三的後面,哈利在湖邊真正面對攝魂怪的時候,他開始的時候仍然不夠堅強,被攝魂怪逼到絕路,小天狼星布萊克已經看起來死去了,這時候,遠方出現一個“守護神”:
哈利的守護神是一頭牡鹿,他一直以為是自己的父親召喚出來在幫助自己。哈3的結構差不多是7部中最精巧的一部了,後來通過時間流轉器,哈利才知道這個“父親”其實還是他自己。
守護神咒的關鍵,是從過去的回憶中找到快樂,並認識到這種回憶其實是藏在你內心深處的。
英美文化中有一種很特殊的歷史感。他們很重視經驗的傳承和積累,前面說的重視血緣、出身,其實都是重視歷史的結果。在法學上,英美法是個非常重視歷史傳承的體系。眾所周知,英美法屬於判例法,不像大陸法系那樣依靠明確的法律條文,而是將條文蘊含在一個個歷史形成的判例中,法官在判詞中引用中世紀國王的詔諭,甚至羅馬、希臘和希伯來的典故,都是很常見的。在英美文學中,主人公面臨困境,也常常會向自己的祖先求助。很多美國電影中有這樣的鏡頭:主人公面臨極大的壓力,去華盛頓、林肯的雕像前坐一夜,或者撫摸著去世的父親的遺物凝神半晌,然後豁然開朗,重新站了起來。哈利波特中,還專門設計了一個幫助回憶歷史的魔法道具:冥想盆。
抱歉各位,今天的帖子挺長的,結尾我想跑一下題。說到對歷史的偏好和“歷史感”,我們中國人並不陌生,也一向以自己悠久的歷史而自豪。中國現在有很多問題,但是,我不認為簡單的照搬西方就能夠解決。前面說了,按照康德的理論,意義和實體是分離的,我們並不能看到英美文化的“物自體”,而只能看到英美文化在我們的腦海中的“投影”。如果你不能明辨是非,被自己的慾望所迷惑,你看到的僅僅是“你自己想像中的英美文化”,因此簡單的照搬等於什麼都沒有改變。關鍵是提高自己的認識能力,或者說提高對本民族文化的把握能力。
說點個人的體驗。我這個系列帖子裡面知識點很雜,經常在各個學科中串來串去,不過我早就公開自己是個法學教師,這裡請各位猜猜,我在法學係是教那門課的?
不好意思,雖然通篇在談論英美文化,其實我的研究生專業是“中國法制史”,這也是我的主講課程。(這是個很冷的理論法學小專業,讀起來艱苦枯燥、就業也不好,不鼓勵法學本科同學報考)。我個人的感覺,如果說我能對西方文明作出一些和流行觀點不同的判斷,恰恰是因為我對中國歷史比較熟悉,能依靠自身的“洞察力”(insight,內在的觀察力),過濾掉一些浮在上面的泡沫。
比如前面談到的英美文化中的“歧視”discrimination問題。很多國內的著名學者,長篇大論的宣揚美國的各種平等。美國到底是不是一個種族歧視的國家?中國史看多了,我覺得這種“優秀文明看不起落後文明”的心態,根本不是什麼需要藏著掖著的秘密。在古代中國領先東亞的時候,儒家學者一直是這樣思考問題的。
司馬光的巨著《資治通鑑》,我一直把它當作法學書來讀,因為裡面是各種統治術的大全。這本書比較厚,全文294卷,每天睡前用半小時時間讀兩卷,讀一遍差不多需要半年時間。至今我讀過8遍,遠遠不敢說讀懂,只是對第一頁第二句話有點感覺而已:
《資治通鑑》第一頁第一卷第一句話是一個歷史事件:
初命晉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韓趙魏三家分晉)
下面第二句話是司馬光的評語:
臣光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
這句話差不多是《資治通鑑》的總綱,也就是儒家反復強調的“名分大義”。什麼是“名分”?針對不同的對象(名),進行有差別的對待(分)。不就是discrimination嗎?
再舉個例子。本篇剛剛分析過,哈利波特中魔法鬥爭中,體現的英美基督教文化的觀念是“控制慾望,堅守理性”。我為什麼得到這個結論呢?“存天理,滅人欲”。朱熹。
司馬遷作《史記》,裡面舍生取義、殺身成仁的貴族意識比比皆是。孔子授六藝,禮樂射御書數,中國傳統教育何嘗又少了體育精神?現在有些人把中國歷史貶低的一塌糊塗,稱之為“專制的歷史、吃人的歷史”,然後跑到自由女神像下去歌頌他心目中的民主自由,我只能說,這種人既不懂中國,也不懂美國。找我要書的朋友不少,《史記》和《資治通鑑》都不算是什麼秘籍,大家如果有時間不妨讀讀,我覺得里面的營養比很多流行讀物更豐富,文言文也很優美。
大家都知道,鴉片戰爭後的中國曾經遭到過巨大的歷史創傷,直到現在,有些國民的心態仍然沒有恢復正常,每逢一些國內外爭議話題,或者亢奮的不知節制,或者謙卑的缺乏尊嚴。如何找到我們的文化自信,讓我們再來複習一下盧平老師的教誨:“ 你必須做一些回憶,非常快樂的回憶,強有力的回憶……閉上眼睛,集中精力,探尋你的過去,讓這種回憶佔據你的心靈,讓自己沉浸在回憶當中。 ”
只有深入理解我們的祖先和歷史,抓住我們的文化的根,才能驅散內心深處的恐懼,面對各種挑戰。
(跑題結束,正文未完待續)
翟按:本篇主要是想給大家介紹英美的主流哲學,尤其是柏拉圖-聖奧古斯丁-康德這個系列,借電影串起來而已。只是這一篇太長了,上一篇結尾伏地魔的問題,只好放在第7篇中。本篇沒有提到赫敏,因為情節上主要是分析哈利和伏地魔之間的魔法鬥爭,這兩個人同出一源,屬於統治階級內部的核心價值觀的選擇,在這個層面上,赫敏基本是沒什麼戲份——電影里里涉及“意志力”、“精神力”的魔法,大體上都與赫敏無關,她擅長的魔法比如修眼鏡、開鎖什麼的小把戲,也實在沒什麼解讀價值。如果8、9篇如期完工,可能會分析哈利和赫敏之間的對比。最後一篇10是集中毀赫敏的,保證讓各位原著黨足夠憤怒,人人有掄著斧子砍我的衝動,我是不會跑題的。
另外一個理由是,我和大部分中國觀眾一樣,也挺喜歡演赫敏的小演員的,就不篇篇追著毀她了。
參考書目,給各位要書的朋友:
《理想國》、
《政治學》、
《上帝之城》
《純粹理性批判》、
《論語》、
《道德經》、
《史記》、
《資治通鑑》
《皇帝新腦》,羅傑•彭羅斯著,許明賢、吳忠超譯,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
(續6)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本篇原是第六篇的結尾部分,太長了分為兩段。本篇的內容是講伏地魔的,和赫敏關係不大,喜歡原著的朋友請千萬留步,別再追問我“為什麼不討論赫敏的婚姻”了。全文共10篇,8、9討論赫敏的性格,10討論婚姻法,裡面集中討論赫敏的婚姻問題,只有這一篇例外。
第七篇、霍格沃茨的敵人
第六篇講哲學,總是很枯燥的,但哲學原理威力很大,能解釋很多東西。今天這一篇分析伏地魔的文化原型,順便介紹一下英美文化中的“敵人觀”,方法上還要扯到攝魂術。剛才的法學課意猶未盡,我想再講一堂課,不過這次改講國際政治學。在我工作的單位,這兩個係屬於一個學院,我也給國政系的同學們上過課,深感這兩個學科之間的聯繫之重要:法學(內政)是國際政治的內在支持,國際政治(外交)是法學的外在環境,兩者互為因果,密不可分,很多問題必須通盤考慮。
不過今天的視角有點特別,和前幾篇都不一樣。我以前讀書的時候,曾經自己給自己開過一門“正邪逆轉”的思維訓練課,就是讀任何一本書,都從作者視角相反的方向出發思考問題。比如讀《水滸傳》,強迫自己用書中的材料寫一個“高俅傳”,為高球迫害林沖進行解釋;讀《紅樓夢》,試著論證為什麼薛蟠為什麼無需為打死馮淵負責;讀二戰史,從法西斯陣營的角度出發,看看希特勒該怎樣才能征服世界;讀《奧本海國際法》,則假設自己是越南政府,能提出多少對南沙主權的理由。這些想法當然都很邪惡,但是,一旦從反面思考後,很多正面的問題會得到更深的認識。建議準備做律師的朋友試試,可以幫你猜到對方的辯護詞。當然,這有一定危險,轉過去還要轉回來,不要最後成為相信“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善,也沒有絕對的惡”的伏地魔,大家小心。
因為今天講國際政治,所以我也把視角逆轉一下,請大家注意,前面都是從英國人的視角出發的,總是在說“英國人認為……”,因此有人感覺我在宣揚種族歧視。現在變成從英國人的對手的視角,說的是“我認為英國人是這樣的……”,看完後估計有的朋友會覺得我像個憤青了。按照英國人的視角,第六篇已經分析過,伏地魔的文化原型,就是人性的邪惡面;這一篇的結論卻完全相反,伏地魔並不邪惡,倒是個可憐的悲劇英雄。兩個結論看起來相反,實際上並不矛盾。就像有人看到英美的強盛,因此主張向他們學習,有人看到英美的霸權,因此主張和他們鬥爭,我覺得這兩句話都沒錯,關鍵是,人需要有多角度看問題的能力。
下面正式開始。本篇叫“做霍格沃茨的敵人”,毫無疑問,是討論伏地魔的。麻煩伏老師再出場一次:
我們的問題是,伏地魔的文化原型是什麼?
只會分析頭髮的同學很惱火,伏地魔沒有頭髮。
更多的同學留言,從劇情看,伏地魔最大的可能性是“納粹”,比如伏地魔愛搞種族歧視,喜歡個人獨裁,食死徒的宗旨就是以麻瓜為敵,一身黑袍像納粹德國的衝鋒隊的打扮,等等。這方面素材挺多的,就不舉例子了。
不過,愛穿黑袍的不僅僅是衝鋒隊,比如下面這張圖片。
續5留了個尾巴,看看大家能否把伏地魔和伊斯蘭教進行聯想,結果很多人連這張照片代表伊斯蘭教都看不出來,鬱悶的我不知說什麼好。伊斯蘭教現在是英美最大的兩個國際政治問題之一,(另一個是中國)。冷戰剛剛結束的1993年,亨廷頓就撰寫了一篇《文明的衝突?》的論文,(後來擴展成專著《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提出美國的主要國際競爭對手已經從蘇聯轉為伊斯蘭教和儒教國家。亨廷頓這個名字外專業的人可能不熟悉,這裡推荐一下,他是美國政治學界的泰斗,是唯一一個還活著就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政治卷》擁有專門詞條的美國政治學者。老薑非常之辣,8年之後的911,簡直是給他的文章做註釋的。
大家知道,哈利波特第一部書是1997年出版的,電影是2001年上映的,然後一直熱到現在。大體同一時間,美國在伊斯蘭世界打了兩場戰爭(伊拉克、阿富汗),接下來還有敘利亞和伊朗。第二篇中盤點了哈利波特中的各國文化,唯獨伊斯蘭教文化沒有出場。要知道,英國6000萬人口中有200萬穆斯林,換算到中國相當於4000萬人,大部分聚集在倫敦等大城市,已經壓倒北愛成為當前英國最大的民族問題,可是整個電影中,直接的伊斯蘭教的元素只剩下這張照片: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如果大家仔細看,為了表現埃及風格,男人們穿上了阿拉伯人(準確的說是埃及貝都因人)的服飾,但兩個女人卻完全是英國打扮。因為英國的電影觀眾,絕對無法接受莫莉和金妮穿伊斯蘭女人的蒙面裝。原因在於,伊斯蘭女性服裝一直是基督教各國的心理敏感點,輕易不能碰的,法國甚至立法,禁止法國的穆斯林女性出門戴頭巾。我前面一張圖片要是發到歐美論壇上,早就吵翻天了。
其實哈利波特中還是有伊斯蘭的元素的。2009年上映的哈6混血王子的開頭,就是一大段食死徒大鬧倫敦的鏡頭:
這段場景的原型是2005年7日7日的倫敦恐怖爆炸案,這起基地組織策劃的自殺式爆炸一共引爆了7處炸藥,死亡56人,是911之後最大的恐怖襲擊之一。2009年的倫敦觀眾,是不會忘記這件慘烈的傷心事的。恐怖分子的形象,對應到電影鏡頭中,就是這些穿著黑袍、蒙著臉、飛起來一溜黑煙的食死徒。
有同學問:那麼宅老師的意思是——伏地魔的原型是伊斯蘭教?
我的回答:不是。我第五篇結尾說的很清楚,伏地魔的原型是一個幽靈,在歐洲各地徘徊,也可以說,是個鬼魂。
呵呵,上一貼的留言裡,很多同學都能從《共產黨宣言》的開頭找到這句話的出處,接著有些同學推測我說伏地魔的原型是共產主義、共產黨人,不過這些同學心裡有些奇怪,怎麼劇情中一點都看不出來呢?
你們想的太多了!
說伏地魔是幽靈,是因為劇情。就在哈利波特和魔法石的結尾,伏地魔的化作一陣青煙般的幽靈,呼嘯而去。
不過多想一點也沒關係,我再替你們更多想一點。
不知各位想過沒有,馬克思為什麼說“一個幽靈,共產主義的幽靈,在歐洲的上空徘徊”這句話呢?至少在邏輯上,這意味著在馬克思之前,歐洲已經有共產主義了啊。可是不是說馬克思創立了科學社會主義嗎?
確實是馬克思創立了馬克思主義,但馬克思主義並不是沒有歷史淵源的。只是這個淵源沒有實體,經常變形為各種幻象。先給各位看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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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西方的一則重口味廣告。很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澤東,將其與希特勒和拉登並列,引起了本教師的強烈憤怒,特貼出來,和大家一起批判。
很明顯,這個廣告有違事實。為什麼把伊斯蘭恐怖主義、納粹黨、共產主義放在一起?希特勒猖獗在上世紀40年代,拉登炸樓已經是21世紀,地點上也距離十萬八千里,離得太遠了吧。
確實,這三個人本身確實沒有什麼聯繫,但是因為有了英美國家,他們就有聯繫了。
他們都是英美國家的敵人。
敵人。
敵人。
敵人。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英美文化的“敵人觀”,這是埋在英美基督教文化中一道很深的線索,在歷史上,“敵人”這個詞還有一個更加令人望而生畏的叫法:異端。
不好意思,事情的起源還在《聖經》裡,就在第一頁,“創世紀”第三節。
這段故事一般稱為“失樂園”,在西方無人不曉:上帝創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並且建立了伊甸樂園給他們居住,亞當夏娃遭到蛇的誘惑,違反神的意志吃了明善惡的果子,結果被放逐到人間,從此才有了苦難、救贖、復活等等一系列故事,這是基督教的核心信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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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在圖片正中、盤繞在樹上,誘惑亞當夏娃的壞傢伙,在哈利波特中也經常露面:
蛇的文化含義,在基督教文化中並無歧義,代表邪惡、誘惑。哈利波特中,大蛇納吉尼是伏地魔的一個魂器,也差不多是最後一個毀掉的魂器。食死徒的身上,也都有會動的蛇形紋身。在英國觀眾心目中,蛇代表邪惡是很清楚的。(說句題外話,樹上的果子也是有文化含義的,現在也經常來誘惑各位)。
但是聖經上又說,上帝雖然譴責了蛇,但並沒有消滅它,只是讓他用肚皮行走,終生吃土而已,蛇溜出了伊甸園,也還在世界各地生活。上帝的意思大概是,蛇只是個動物,亞當夏娃遭到誘惑的根本原因還在於人的本性,人性之惡無處不在,並不是消滅一個具體的生命就能解決。因此在失樂園之後,蛇仍在人間誘惑人類,善惡也仍在斗爭,勝利者的“靈魂”上了天堂,失敗者呢,只好化作“鬼魂”或者“幽靈”在人間遊蕩了。
基督教是一種觸及靈魂深處的意識形態,也可以說把人性善惡挖掘到了極致,在基督教的世界觀裡,人或是至善(天堂),或是至惡(地獄),沒有中間態(比如中國喜歡的桃花源)。各文明都有人性善惡的討論,但都不如基督教深刻,比如《三國演義》的作者褒揚劉備、貶低曹操,但二人所爭者爭天下而已,談不上靈魂和信仰。對於基督教來講,極端化的思維方式產生某種特別的攻擊性(也可以叫戰鬥性),是其從一個小教派成為世界第一大宗教的關鍵。馬克思的名言,“ 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問題在於改變世界 ”,實是把握住了基督教的精神實質。但是,這種極端化的思維方式也帶來一個問題,就是容易產生“異端”。
關於異端,網上流傳著一個小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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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走過海旁,看見另一個人乙想跳海自殺。
甲:先生,生命是如此的美好。為什麼要自殺呢?你是無神論者還是有宗教信仰?
乙:我有宗教信仰。
甲:佛教、道教、伊斯蘭教還是基督教?
乙:基督教。
甲:羅馬天主教還是新教?
乙:新教。
甲:我也是新教呢!聖公會還是浸信會?
乙:浸信會。
甲:太好啦!我也是浸信會,你是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Baptist Church of the Lord?
乙:BaptistChurchof God.
甲:真是太奇妙啦!我也是,那你是原教旨的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改革派的?
乙:改革派的。
甲:太好了,1879年的改革派還是1915年的?
乙:1915年的改革派。
甲衝著乙的屁股一腳把他踢進海裡:去死吧!異端!
“異端”是個中國文化中沒有的概念。中國人很難理解,為什麼只是崇拜上帝的方式不同,就會引發你死我活的戰爭。但這正是基督教思維體系的優勢,因為它加速了宗教的進化。大家都知道,基督教是從猶太教發展出來的,和伊斯蘭教關係也很密切,歐美人稱之為世界三大宗教或者亞伯拉罕三教(亞伯拉罕是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因為總有人留言,給我普及這幾個宗教關係的常識,因此花了一天的時間做了個簡圖,把亞伯拉罕三教的派系源流整理了一下。(這張圖學術性很強,資料主要據《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不全,請大家多提意見,暫時不要轉載,怕誤導他人。我會根據各位的意見修改,定稿後歡迎轉載。)
如果打不開的話,還有一個鏈接:
https://skydrive.live.com/#cid=CFC94F2A4FC27E1D&id...
(這個麻煩一點,複製到地址欄後打開,然後右鍵“查看原始版本”,再放大,會出現一張超過顯示器屏幕的大圖,能看清所有文字。)
這張圖的內容非常複雜,詳細可以寫一篇羅哩羅嗦的論文,只是寫完估計大家都睡著了。簡單的說,三教關係像是一顆樹,樹根在猶太教,分叉是各種創教/改革運動,樹葉則是各個教派或者教會。大家知道,在數據結構上,多叉樹等價於二叉樹,二叉樹又以某種算法等價於線性結構,因此這棵宗教之樹雖然枝椏眾多,結構其實並不復雜,也可以說三教就是一教,因為都有“善惡分明”的極化思維方式,經常分成若干對立的教派,取勝的是“正統”,被歷史淘汰的是“異端”,互相僵持的則成為不同教派。今天我們看到的基督教,其實是經過歷史上多次殘酷的宗教戰爭留下來的,不適合的都淘汰了。
“異端”產生的原因和多,有的是深刻的政治經濟鬥爭,也有的只是爭權奪利的人事關係。表現在教義分歧上,有嚴肅深刻的神學命題,也有雞毛蒜皮的禮儀之爭,有些無聊的甚至可以當笑話看。比如基督教史上最大的分裂:1054年東西教會分裂為東正教和天主教之後,雙方互相指責對方不遵守教義。直到1453年拜占庭帝國亡國前夜,皇帝被迫去羅馬教皇處求救,君士坦丁堡大牧首專門列出一堆不能放棄的基本信條,包括這麼一項:彌撒儀式上要按照“最後的晚餐”中給信徒吃餅,一定要堅持東正教的有酵餅,而不能採用天主教的無酵餅。
我第一次讀書至此,看了半天也不明白,還以為是什麼高深的理論。結婚之後學會做飯,才恍然大悟:“有酵餅”就是和麵的時候放酵母的餅,天津方言叫做“發麵餅”,反之“無酵餅”就是“死麵餅”,(各地方言可能不一樣)。在東正教看來,亡國極小事,信仰極大事,只有吃發麵餅才能上天堂,接受土耳其人的統治無所謂(當時的伊斯蘭教不強制改教,也不管這些禮儀細節),但決不能接受羅馬天主教吃死麵餅的邪惡教義,吃死麵餅會墜入地獄的深淵,在裡邊被當作羊肉串烤來烤去,一定要誓死捍衛吃發麵餅的絕對真理!
大家看好,下面一定有信徒給我傳授死麵餅和發麵餅差別的深刻道理,說我想的太簡單了,我確實比較膚淺,只是多看了點教史而已。基督教歷史上,為了那些發麵餅或死麵餅、葡萄酒或葡萄汁、長十字架或短十字架、三個手指或者兩個手指的爭論引發的宗教戰爭,簡直罄竹難書。
(蘇里柯夫畫作,《女貴族莫洛佐娃》,注意人物的手指,詳情可百度)
不知大家現在能否理解馬克思所說的“幽靈”了,墊在基督教歷史下的各派異端中,冤死鬼恐怕真的不少。
現代亞伯拉罕三教各教派中,影響最大的主流派是西歐北美地區的基督教新教,因此在民間,“基督教”是指新教(所以有網友留言說教皇不是基督教)。比新教稍微老一點的叫做“天主教”主要在南歐和拉美,再老一點的叫做“東正教”主要在東歐,再老一點的叫做“伊斯蘭教”主要在西亞和北非,至於原始基督教和猶太教,差不多已經淘汰光了。
如果說哈利是新教的話,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就是哈利的敵人。
希特勒、斯大林和拉登,就分別屬於這三個文化區域。一個對一個。
最後一個問題不大。前兩個,需要點筆墨。
“納粹黨”NAZI並不是“德國國家社會主義工人黨”的德文縮寫,只是英美文獻中使用的貶稱。納粹黨領袖希特勒本人的信仰,是不是“納粹主義”很難說,(世界上有沒有這個信仰也很難說,因為納粹黨掌權的時間太短)。但他家庭背景是天主教徒,這是毫無疑問的。
現在德國版圖是被二戰後列強決定的,文明意義上的德國要看我自己畫的這張地圖。德國地理簡單的說就是三條河和三瓶酒:東部易北河人喝白酒,西部萊茵河人喝葡萄酒,南部多瑙河人喝啤酒。萊茵河流域是早期德國的大本營,但很早就被法國分割,萊茵三角洲的荷、比、盧三小國獨立了,中游的洛林公國歸了法國。易北河流域,東邊的東普魯士和西里西亞,現在在俄國和波蘭的版圖中。多瑙河上游南德山區的瑞士、奧地利,也都獨立成國。但是,德國史上數代人為之奮鬥的“國家統一”的對象,也就是大德語文化圈,就是這個範圍。
宗教方面,德國本來全是天主教地盤,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後,新教和舊教(天主教)各半,表現在地圖上,大體是河水入大西洋的各邦信奉新教,河水入地中海的各邦信奉舊教。新舊教之爭不是信仰,而是利益,環北海——波羅的海——大西洋地區是新教,英國就是新教商業圈的中心。環地中海地區是舊教,羅馬是其中心。具體到德國,就是南德舊教,北德新教。經濟上,德國的海岸線都在北邊,萊茵河和易北河流域下游是沿海地區,貿易發達,偏向資本主義。而多瑙河的海口遠在羅馬尼亞,南德地區主要是農業,經濟落後,容易出社會主義。
希特勒出生的時候,德國已經統一為“德意志帝國”,也就是第二帝國,這是個聯邦制國家,但新教的普魯士邦國占據了三分之二。大家注意另外三分之一,尤其是南方最大的一塊綠色區域,地名叫做巴伐利亞Bavaria,首府慕尼黑,這是德國最大的天主教邦國,也是納粹黨的老家。第二帝國當權派是普魯士的新教徒,天主教徒是受迫害群體,俾斯麥專門發動過針對他們的政治運動。一戰以後,普魯士軍事貴族垮台,魏瑪共和國實行多黨民主制,各種受迫害的力量紛紛組黨,納粹黨就是最大的一個。戈林、希姆萊等核心黨員都是巴伐利亞人,希特勒本人生在巴伐利亞和奧地利邊境的奧方一側,而奧地利也是天主教。納粹黨的根據地城市,比如慕尼黑、紐倫堡,都在這一帶。非巴伐利亞人的納粹黨骨幹如戈培爾等人,也基本上都是天主教家庭出身。
英美國家有一個非常高明的宣傳魔術:英美自身的價值觀念是51%的貴族,49%的平民,但是譴責納粹,總是讓49%的平民沖在前面,譴責其“排猶”、“種族歧視”。這種做法一石多鳥,即壓制了德國右派,又和蘇聯爭奪世界左派的輿論陣地,順便還討好一下猶太人的以色列。比如羅琳這樣級別的兒童文學作家來講,把納粹符號放在伏地魔身上,既安全,又順手,因此片中伏地魔的“納粹味”最濃。但是,這給很多不熟悉德國史的中國人造成一個錯覺,好像納粹黨是個偏向貴族風格的黨。(據我所知,大學生中二戰德軍粉不在少數。)其實德軍那一套主要源自普魯士容克貴族,納粹則是容克們眼裡的“街頭流氓小無賴”,兩者在復仇的名義下聯盟,但內部一直是同床異夢,納粹黨在“國防軍”之外另搞了一個“黨衛軍”,而軍官團則有刺殺希特勒的舉動。其實納粹黨自身的意識形態是偏左的,黨名又是“ 工人”,又是“ 社會主義”,這才是他們成為英美的“敵人”的真正原因。
再說共產主義者,涉及到我國自身的問題,這一段從簡。簡單的說,蘇聯式共產主義流行的地區,大體上是東正教的覆蓋區。大家注意樹上東正教的“俄羅斯正教會”分支,在十九世紀晚期特別活躍,出現了很多異端,有些還特別狂熱,這是該宗教生命力旺盛的表現。但是,所有的異端到1919年都戛然而止,表面的解釋是十月革命之後,無神論的布爾什維克黨鎮壓了東正教,其實稍了解教史的人都知道,基督教系列宗教最不怕的就是政權鎮壓,否則早就被羅馬皇帝消滅了。唯一的可能,是出現了一種更徹底的、能夠吸納這些異端教義的新信仰。
網上討論共產主義和基督教的關係的文章不少,但很多人是從馬列的猶太人血統出發,其實關鍵不是列寧,而是斯大林。蘇聯體制常被稱為“斯大林體制”而不是“列寧體制”,有非常深刻的原因。斯大林是個貨真價實的東正教神父,格魯吉亞第比利斯神學院畢業的。
因為個人的原因,我曾經去過這種叫做“神學院”的地方,表面上看和大學類似,也有學生、教材和課堂授課。其實兩者差別很大,中國的大學重在傳授知識,思想領域大體上在放羊,而神學院教育雖然也傳授知識,但重點是體驗和實踐。我看過神學院學生的作息時間表,從早上念經到睡前禱告,二十四小時全天無間歇的精神訓練,(也可以說是洗腦,也可以說是堅定信仰)。各位同學在大學4年裡受到的信仰洗禮,神學院學生大概用不了一個月。這種訓練的結果是,神父們都具有極強的精神力,也就是斯大林的名言“ 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人 ”的真正意思。
各位,我這裡不是胡說八道,也不是變著法的諷刺本國政府。認真的說一句,因為宣傳的原因,不適合說共產主義和基督教有聯繫,但是,從學術的角度看,共產主義攀上了基督教這棵大樹,實際上就連接上了西方文化的正源,這絕不是貶低我黨,而是找到了中國共產黨能從民國亂世中脫穎而出的根本原因。網上不宜多談,大家可以自己找一些早期的黨史資料看一看。
最後一個就是拉登了,他是伊斯蘭教毫無問題,詳細一點,他是屬於伊斯蘭教遜尼派中的比較激進的教派:瓦哈比派。伊斯蘭教主流派的遜尼派並不好鬥,但是文明衝突的大背景下,二戰後尤其是冷戰後的中東各國,伊斯蘭教越來越激進。這幾年中東最大的政治,就是什葉派十二伊瑪目支派的伊朗和遜尼派瓦哈比支派的沙特在爭奪控制權,兩派現在還在敘利亞僵持,(敘利亞掌權的阿拉維派也是本國的激進派),短期結果雖未可知,但長期來說,激進派取代溫和派(薩達姆、卡扎菲、穆巴拉克)是大勢所趨。長遠來說,伊斯蘭諸國至少是阿拉伯國家的統一,也是個歷史大趨勢,一個民族不可能長期分裂成若干國家。
好了,三個“敵人”的背景分析完之後,亨廷頓的學說就更加清楚了。你只要把“文明衝突論”應用到世界史上,再重新自右向左看一遍那棵樹,差不多就是整個近代史的故事:英美國家崛起稱霸,接連遇到三個挑戰:19世紀的德國、 20世紀的蘇聯、21世紀的伊斯蘭勢力,中間有幾個猶太人在穿針引線。拋開眼花繚亂的各種主義的迷霧,實質仍然是亞伯拉罕三教的不同支派之間的文明衝突。
分析到這裡,有同學可能感到明白了一些,看來伏地魔的原型是新教的“異端”,也就是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東正教的綜合。沒錯,但是只說對了一半,異端為什麼要用片中的形象呢?
電影中,伏地魔一共有四個形象:
第二張湯姆•里德爾的英俊相貌,明顯是諷刺納粹德國的法西斯美學,(說的深一點,來自聖經中的魔鬼路西法Lucifer),其他面孔的具體文化意義並不明顯,反正是很醜很非人就是。我的問題是,為什麼伏地魔總有這樣極醜極美、變來變去的面孔?
因為伏地魔是失敗者,是鬼魂,他的形像是由哈利的記憶決定的。
大家都知道,根據羅琳寫的霍格沃茨故事,這個學校中曾經發生了一場內戰,兩個學生哈利波特和伏地魔(湯姆里德爾)帶領各自的支持者,進行了霍格沃茨大戰,結果哈利勝利,湯姆失敗。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至於伏地魔的本來面貌,他已經死了,只有哈利的記憶才能告訴我們。很簡單,古往今來在爭奪統治權中失敗的一方總是長的很醜,因為歷史從來是勝利者書寫的。
我開始也不太喜歡教科書,世界史是從各種劍橋世界史開始的,後來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這些書裡,好像只有英美國家是天堂,其它文明,總是各種惡魔在統治。希特勒屠殺猶太人、斯大林搞大清洗,咱們的毛主席呢?大家自己去百度。這些民族都是惡魔的後代嗎?又讀了這些民族的人自己寫的書,才知道很多事情其實不是那麼簡單。慢慢的悟出來訣竅,關鍵還是攝魂術。
在我最初的設想裡,第六篇攝魂術其實是給這一篇做理論鋪墊的。攝魂術是統治者的基本技巧,在國際政治領域,攝魂術可以醜化敵人、鞏固盟友、給下一個對手製造麻煩,是一種很重要的“軟實力”,英美人用起來也是無所不至之極。對我們來說,就是接受英美國家“敵人”的各種信息的時候,一定要小心各種陷阱。借用陀思妥耶夫斯基一部小說的名字,伏地魔其實是個“被侮辱的和被損害的”人——高貴的靈魂都已經上了天堂,只有鬼魂還在人間徘徊,求生不得,求死不得。
舉幾個例子:
《第三帝國的興亡》,美國記者威廉• 夏伊勒著,是“全世界最暢銷的反映納粹德國歷史的巨著”(百度百科),我大概十六七歲就讀過這本書,現在看來,裡面有大量的美國攝魂術。我不懂德語,也缺乏第一手資料,僅憑常識就能推斷出一些問題,
這個人是納粹黨的宣傳部長戈培爾,大家能說出他最著名的話嗎?
“謊言重複千遍,就成為真理。”
在大家印像中,戈培爾可能是歷史上最大的騙子,這句名言就是證據。從戈培爾以後,連“宣傳”Propaganda也成了個貶義詞,去過英美國家的人都知道,英語中的Propaganda差不多跟謊言同義,你說你當過宣傳委員,有人會拿鄙視的眼神看你。
可是,各位真的見過騙子嗎?
我在法院實習的時候,見過很多詐騙罪的被告,大概可以稱作騙子吧。這些騙子的共同特點,就是總有無數理由證明自己很無辜——這才是騙子,世界上從來沒有一個騙子,會告訴別人自己會騙人。了解這一點不需要德語,只要常識和判斷力,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中國學者上當。戈培爾作為宣傳部長,當然會使用攝魂術,但是和他的英國同行們比,也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他攝魂術修煉的不到家,打輸了而已。
輸了以後,連名字都會撒謊。書名中的“第三帝國”,希特勒時期的德國真的叫這個名字嗎?
百度一下,人家的正式國名一直叫做“德意志國”Deutsche Reich,這是1919年的德國憲法確定的國名,納粹黨執政後也從未修改過。德語Reich可以譯成帝國或國家,但魏瑪憲法第一條寫的很清楚,Das Deutsche Reich ist eine Republik. Die Staatsgewalt geht vom Volke aus.(德意志國是共和國。國家權力來自於全體人民),因此應該譯成國家。可是有多少中文的歷史讀物,把這個國家稱作“帝國”。
前面說過,攝魂術的訣竅,在於煽動人內心的慾望,蒙蔽其理性。具體的做法,就是提供“一半真理”。高明的記者能用99%的真相摻上1%的關鍵謊言,然後得到相反的結論。高明的律師呢?能在100%真相的基礎上進行完全相反的解釋。
同樣的,大家對伊斯蘭教什麼印象?
爆炸?恐怖活動?一夫多妻?
人人網友大多數是八零後和九零後,如果從911後關注國際政治,媒體給大家的提供消息大概如此。我因為要進行比較文化研究,去過一些有關伊斯蘭教話題的網站,裡面有鋪天蓋地的反伊斯蘭教宣傳,很多散佈民族仇恨的謾罵,簡直讓人觸目驚心。(人人網友中好像關注的不多,我就不引用原文來製造民族矛盾了)。
我每年上課,學生名單裡都有幾個回族(天津回民不少),但在課堂裡我根本無法分清。他們和我們一樣的膚色,一樣的頭髮,一樣的語言,僅僅是不一樣的個人信仰(準確的說回族也不一定必須是穆斯林),就真的那樣可惡?看得多了,我對那些網上流傳的段子也是半信半疑,難道伊斯蘭教真是個邪惡的宗教?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一部電影,才發現問題的所在。
這部電影的名字叫《阿拉伯的勞倫斯》,獲得過1962年奧斯卡最佳影片獎,講的是一戰時期,英國軍官勞倫斯幫助阿拉伯人反抗土耳其人壓迫的故事。這部電影很好的展示了伊斯蘭宗教的教義,也有大量優美的阿拉伯風光。對阿拉伯文化和伊斯蘭教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作一個入門讀物。
問題是我在這部電影裡,沒有看到一絲一毫伊斯蘭教邪惡的踪影。
到底哪個是“真實的伊斯蘭教”?
不好意思,真實的伊斯蘭教,我接觸不到。我不懂阿拉伯語,這輩子估計也不會移民去中東。真實的伊斯蘭教只是我認識之外的“體”,我看到的各種“伊斯蘭教”,都是英美魔術師們給我攝出來的“魂”,只不過,有時是美好的魂,有時是邪惡的魂。
《阿拉伯的勞倫斯》是冷戰高峰時期的作品,此時英美魔術師的幻覺體系中,俄國人正在扮演伏地魔的角色,阿拉伯人則是可以團結的統戰對象,結果就是《勞》裡,我們看到的那些健康、勇敢的阿拉伯人。直到蘇聯解體之後,薩達姆這個美國人民的老朋友才會變成蜘蛛洞裡的惡魔呢。有趣的是,《勞》中沒有設定任何女性的形象,為什麼?前面說過,伊斯蘭女性的頭巾是英美國家輿論的敏感點,電影中表現好也不是,壞也不是,為了統一戰線的大局,索性就不要多提了。
我寫這些東西,並不是給納粹和極端恐怖分子翻案,希特勒和拉登兩個死人,我再翻案又能怎樣?問題是,國際政治,我們中國人可以置身世外嗎?我們再看一遍亨廷頓的名言:
冷戰結束後,美國的主要國際競爭對手已經從蘇聯轉為伊斯蘭教和儒教國家。
儒教國家。
儒教國家。
儒教國家。
昨天我們信仰孔子,人家叫我們儒教國家;今天我們打倒孔家店,改信蘇聯式共產主義,人家還叫我們儒教國家,明天我們放棄共產主義、換成美國式的普世價值,人家同樣會叫我們儒教國家;我敢打賭,即使我們全民受洗改信基督教,人家最多也不過叫我們“基督教儒教國家”。因為有些東西我們實在無法放棄,比如方塊字、比如孔子和曹雪芹。
本宅看哈利波特的時候年齡已經比較大,主要是當作英國文化看的,但也有一次動心的時候,是在哈5。
烏姆里奇的第一堂黑魔法防禦課,只講考試不講實踐,和哈利等學生髮生衝突。
作為一個教師,直覺上感到哈利有一種和中國學生不同的氣質,後來定神想想,是某種“主動性”或者“攻擊性”。劇中的五年級相當於高二,咱們的學生估計滿腦子還是考試、NBA和影星呢,可是哈利張口閉口離不開和伏地魔鬥爭,危機感和鬥爭意識很強烈啊,可是伏地魔究竟在哪裡呢?
一時想不明白,暫時放在一邊。很久後有次晚上關電腦之前,一眼掃過網上美國又在發表中國人權報告的新聞,本宅忽然想通了這段情節的含義,結果差不多一夜沒睡好覺。
伏地魔就是我們自己。
因為誰是英美國家的對手,誰就是伏地魔。
哈5的結尾,同學們暑假乘火車回家的路上,哈利對小伙伴們說的下面的一番話:
這句話如果再加上四個字“價值觀念”,就是我從希拉里的人權報告中聽過一百遍的話了,現在終於找到了源頭。本篇剛才分析了,與自尊自信的“貴族精神”相輔相成的,英美文化中又有一種強烈的“敵人意識”,連兒童文學中,都時時刻刻要教育小朋友不忘記戰鬥。看了《哈利波特》成長的美國小朋友,長大以後,就是我們熟悉的、整日在非洲、印度、半島和南海各地奔波操勞的希拉里阿姨了。為什麼希拉美如畫?人民的鮮血染紅了她。
感謝堅持讀完的各位朋友,今天的帖子很枯燥,主題是文明衝突論,內容是宗教史,方法上還是第六篇的攝魂術。攝魂術是個很有用的法術,我給大家介紹之後,希望你們能應用到自己的專業領域。作為一個法學老師,我只是希望對我的學生講,你們的專業意味著你們的責任,未來的國家在你們手裡,你們要守護好這個國家。我相信總有一天,我們的文明會和盎格魯撒克遜人正面站在PK台上,那時候,希望你們不要被各種攝魂術製造的幻象所迷惑。
哈利和亨廷頓的話,我也全文奉還給希拉里阿姨:
雖然我們必鬚麵對一場戰鬥,但是我們擁有伏地魔沒有的東西——值得我們捍衛的、古老的文明的一切。
(未完待續)
翟按:我算不上是儒家的忠實信徒,只不過亨廷頓非要逼上來的話,也只好奉陪到底,努力把古老的儒家打造成一個稱職的敵人。其實儒家、基督還是伊斯蘭都只是個名詞,有個留言的朋友說的比我好,引用一下:真正值得為之戰鬥的,還是我們的家人乃至與我們的家人一樣的人們。本文只想給學習法學的同學們增強點國際政治意識,不想推銷某種意識形態。推薦亨廷頓是讓大家關注,不表示贊成他的學說(裡面也有陷阱)。結尾做了幾次修改,給各位閱讀帶來的不便,抱歉了。
翟又按:標題沒有寫錯,只是和天天追問我“是否跑題”的朋友開個玩笑,大家不必在意,下一篇討論赫敏,會改回來的。
8.15補充
抱歉了各位,看了很多朋友的留言,感覺有人上了點亨廷頓的當了:宗教(儒家)是個帽子,扣在我們頭上,把話題轉移到宗教衝突上去,對美國的國際政治地位是有利的。請大家不要再繼續宗教問題的“衝突”了。
我對宗教的簡單看法是,宗教改革以後,西歐地區,宗教大體上蛻化成個人的修養方面的問題,社會性的問題由“民族國家”來解決,因此新教各派並存也沒問題。盧梭和康德以後,神學家也不是哲學家的主流了。但在其他地區,宗教還有一定的社會性,因此東方各文明圈為了反抗英美的國際壓力,都要藉助和模仿宗教的組織模式。不是說天主教產生了納粹,東正教產生了蘇共,而是蘇共吸收了東正教的一些組織方法和運作模式。這並不是組織上的聯繫,也不是人事上的聯繫,更沒有一個神秘的陰謀從羅馬控製到莫斯科。大家不要被宗教的表面現象迷惑,爭論哪個教派更好或更壞。國際政治學第一頁寫的很清楚,國際政治問題,主要是國際分工的帶來的利益差異造成的。問題是人,是利益,而不是那些古老的符號。
對文章表達不清帶來給各位帶來的誤會,很抱歉。續6主要是想給法學學生增強些國際政治的意識,免得天天沉在美國政府的宣傳品中不能自拔。因為有些地方涉及本國,不能說太詳細,但是說不清楚又容易造成誤會,請大家各自小心。
(續7)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有人問我為什麼發帖遲緩,抱歉各位,實在是家裡雜事太多,水電煤氣,老人孩子,真想有個家養小精靈幫我幹這些事。可惜在家裡,我才是家養小精靈呢。好在後面還有兩篇,思路大體已經完成,暑假結束前結束本帖應該沒有問題。另,各位轉載的朋友,我的文章有很多細節錯誤,習慣在發表一天之內修正,麻煩遲一天再轉。
八、霍格沃茨的校規(上)
續4開始從頭髮問題進入精神世界,引入西方文化中“意志自由”的概念,續5續6都在寫伏地魔,正反兩個視角,分析解釋“自由選擇”的含義,伏地魔和哈利是統治階級的核心,兩個人的選擇是善惡選擇。這兩篇也是全系列中最難的。翻過了哲學這座高山,接下來是法學的一馬平川,就容易多了,也可以有更多的篇幅分析劇情和人物性格。今天繼續展開“選擇”話題,比較哈利和赫敏,他們都是善方陣營,是“善”和“較善”之間的選擇。赫敏之所以不能嫁給哈利,血統和階級成分是一個因素,但最主要的還是她的個人品質,用法學界比較流行的外來詞彙,就是赫敏的“道德性”。道德性和出身有關,但是中間還是有選擇餘地的。
續3討論完血統論,曾經留了個小尾巴,(後來因為銜接原因給刪了,可能有朋友沒看到):
前面說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是否重視規則。霍格沃茨中除了體育場上的遊戲規則,最重要的當然是學校的規則,即校規。
在遵守校規方面,赫敏並不是一個霍格沃茨的好學生,至少和哈利比是如此。
這個尾巴其實是我這個不精通原著的人寫累了,欲效仿諸葛孔明草船借箭之計,從各位原著黨人那裡借些材料的線索。可惜宅孔明駕著草船,來到曹操大營之外,敲鑼打鼓,大呼小叫,只見曹營兵將個個心不在焉,草草射了幾箭便罷。本宅仔細觀瞧,原來曹營之中,人手一本遺傳學,紛紛埋頭苦讀,或者研究劉皇叔本人是否純血宗親,或者研究孫仲謀的碧眼紫髯來自哪國血統。(具體見續3的留言)。本宅無奈,鬱悶而歸。因此這一篇中的細節,可能還是不如人意,這事兒全怪原著黨。。。。。。
不過宅孔明的錦囊之中妙計甚多,借箭不成,改借西風。尋來雞毛扇,搭起七星台,面朝英倫,念咒曰:堂無恙孟德令。三日之後,倫敦果然傳來消息:
這個案例大家記憶猶新,而且有各種不同觀點,本宅借來,給大家介紹一下“英國人如何看待規則”、或者叫“英國人的法律觀”。(抱歉使用了不可饒恕咒,我只是想對東道主表示一下問候而已)。
此事說來話長,我們還要從原理講起。
無論如何,草船還是藉來幾根羽箭的,摘錄兩則網友留言:
"遵守規則,是法學的基本特徵,也是區分統治者和平民觀念的重要分界線。"……這句話在中國好搞笑啊。
最後一句和老師的看法恰恰相反,認為赫敏很大的一個缺點就是非常顧忌校規而看不到全局,記得《魔法石》中,三人組夜探校園,赫敏很糾結校規,而哈利卻說當霍格沃茨都不存在,校規還有什麼意義。既然哈利是一個不太遵守既定的規則的人,為什麼還說哈利是優秀的統治者呢?
這兩條留言有一定代表性,能反映一些中國人對規則的看法。我今天毀的就是這個。先說第一條:
統治者傾向於遵守規則,我並不認為中國的統治者有什麼特別的不同,他們同樣傾向於遵守規則。為什麼呢?
因為統治者是自私的。
遵守規則對他們是有利的,因此他們遵守規則。
說明一下,統治者不等於官員,官員中有統治者,也有一副平民心態甚至奴才相的人。領固定工資執行上級命令的小公務員,並不屬於統治者的範疇。相反,企業家、學者、宗教領袖,只要有統治者的意願、決策力和責任感,都可以算到統治者的行列中。前文說過,統治者和奴隸的區別在於理性是否控制的了慾望,不是說統治者沒有慾望(無私),而是說,統治者能用理性控制自己的慾望。你甚至也可以說,他們的慾望特別強烈,其所謀者大,其所圖者遠,其放棄各種具體的小利益,是為了得到整個天下。至公即至私,反之亦然。
站在統治者的角度來說,最大的利益就是統治地位,有了這個地位,其他都是小事——擁有國庫的人,貪污點小錢有什麼意思呢?世界上有貪污的官員,沒有貪污的皇帝,有受賄的國企老總,沒有受賄的私企老闆,就是這個道理。前面分析過,統治者必須遵守規則,因為規則(法律)就是沒有激情的理性,放棄規則謀取私利,那是通往奴隸的道路。自古爭天下者皆不顧家,劉邦捨得太公,主席捨得岸英,唐三藏捨得女妖精,非如此不足以謀大事。
反過來講,捨不得又會怎樣?
2000年反腐連著槍斃了兩個省級幹部:廣西自治區主席成克杰和江西副省長胡長清,看他們兩個人的簡歷,都是平民家庭背景、通過高考或者入伍而從政的。近些年反腐案件不少,相當多的貪官也是類似的出身。本宅也是平民,沒有任何歧視平民的意思,但是裡面確實有些問題,我虛擬一封家信大家看看:
兒啊,當年你上大學的時候,你二舅家的三姐夫幫過你二百塊錢學費,現在他家小四進城打工,跟人打架把人打死了,你想法兒把他弄出來吧,三姐夫給你帶了兩百斤老家的玉米,不要當了市長忘了本啊。娘。
各位設身處地的替這個市長想一想,他該怎麼辦呢?市長有乾預的能力,母親的心情也可以理解,問題是一旦開了頭,就少不了一而再、再而三,一個接著另一個違法,因為老家親戚是無窮無盡的,結果就是落馬風險劇增,可這位市長又能得到什麼呢?“兩百斤玉米”?所以平民子弟從政,時間長了多不近人情,其實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一種保護。而純血巫師在這方面就有優勢,他們根本不會接到這種紙條。西方國家的選舉中,世家子弟對草根候選人,常打的一張牌就是“清廉”(,或者攻擊對手“貪污”),日本議員有三分之二是世家出身,因為選民也明白這個道理。
(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祖父是鳩山一郎首相、父親是鳩山威一郎外相,外祖父是世界三大輪胎企業之一的普利司通創始人石橋正二郎。典型的政治世家。)
(美國總統尼克松和日本首相田中角榮,都出生於小城鎮、都以平民身份(小店員/學徒)起家,從政風格都偏向於不擇手段,政治生命都終結於醜聞(水門事件和洛克希德受賄案),都是中國人民的老朋友)。
前面曾經說過,各位法學同學如果想要真正進入職業狀態,必須毀掉你們的“平民心態”,虛擬家書中的“顧念親情”就是一種平民心態。在老百姓的層面上,顧念親情是一種美德,但對於統治者來說,這不是美德而是危險,必須儘早除掉。麻瓜赫敏最後也走過這條路。赫敏在哈6中通過了鼻涕蟲俱樂部的檢驗,平民訓練課結束,進入了統治者的行列,因此下一部《聖器》的開場戲,赫敏就用法術抹掉了父母關於自己的一切記憶:
很多女生可能這一段都看哭了,確實讓人傷感,但這就是鑄造統治者需要的“殘酷的理性”,赫敏既然選擇了加入統治者一方進行戰鬥,必須切斷和麻瓜世界的聯繫,這對父母也是一種保護。赫敏你哭吧,哭完了擦乾眼淚繼續戰鬥。
多說一句,“殘酷的理性”是有副作用的,時間長了會讓人變得冷酷無情,所以片中赫敏一直“性格強勢”,她的性格其實很像紅樓夢中的探春,一直為擺脫趙姨娘的mud blood而強撐硬作。問題是,一旦從戰場回到婚姻層面,赫敏忍痛放棄的親情,又成了家庭生活的必需品。探春最終遠嫁,赫敏也讓位給金妮——金妮的父母也是巫師,大決戰前就不需要“一切皆空”。這對平民確實很不公平,但是確實又是平民自己選擇的結果。
八、霍格沃茨的校規(中)
關於統治者傾向於遵守規則就分析到這裡。再來回應留言的第二條:“ 既然哈利是一個不太遵守既定的規則的人,為什麼還說哈利是優秀的統治者呢? ”
其實英美規則觀念說全了一共四句話:
1、統治者重視規則,2、但不束縛於規則,3、平民畏懼規則,4、又想徹底擺脫規則。
按照鄧正來老師的說法,觀念3就是中國法理學中的“法條主義”,觀念4就是“權利本位”。觀念4我們已經分析過,就是中國法學中那些把慾望放在理性之上,只講權利不講義務,天天用“公民有權得到”(其實就是“國家應該免費”)的空頭支票誘惑麻瓜們的學說,不再展開了。下面我們分析23,這兩句話其實是一句話。
這次我們從中文概念開始。在現代漢語中,法律是個並列式複合詞,由“法”和“律”兩個詞素組成。大家有沒有想過,“法”和“律”有什麼區別?
有女生站起來發言:我可以接受嫁給律師,但不能接受嫁給法師。
這位同學請坐,嫁人的問題,第十篇再討論,先容本宅講幾句正課。這次是我的本行,中國法制史。
在古漢語中,“法”和“律”曾經是不同的概念。“律”原指音律,因為音階整齊如尺,又轉引為“整齊劃一”,商鞅變法之後,一直表示王朝的製定法,從《秦律》一直用到《大清律》。
“法”的古字為灋,從水,從廌去,廌即“獬豸”,它的形象現在是法律出版社的商標,其實就是中國版的獨角獸。傳說此獸通神,能去不直之人。古代聖賢於水邊審案,常以此獸斷疑難之獄。戰國李悝作《法經》,用這個詞表示“正義的審判”,他的門徒即稱為“法家”。到商鞅變法時,“改法為律”,這個詞改指國家的大政方針,如“變法”、“祖宗之法”。
這種語言學上“兩個法律”的現象,在英語中也有。英語中有兩個與法律相關的單詞:法律law和權利right,比如人們常說的,英美國家的法律重視權利、保護人權(human right)、法律以權利為本位,等等。Law相當於“律”,right相當於“法”,這兩個詞的差別,其實是貴族和平民法律觀念的差別,準確的說,是貴族重視right,而平民重視law。
讓我們把視角放大一些,整個西方法律觀念都受羅馬法影響, right和law都源於兩個更古老的拉丁語詞彙:ius和lex。
關於ius,按照羅馬法學家的說法,“ius來自於正義iustita” (烏爾比安),“ 人們把任何時候都公正和善良的事物稱為ius”(保羅),主要指不拘泥於具體形態的正義,也就是道德意義上的法。而Lex原指元老院決議和平民大會決議,主要表示形式意義上的成文的法律,像《十二表法》,就是lex而不是ius。
受羅馬法影響,歐洲主要語言中都有兩個表示“法律”的詞彙:
表中第一列,大體上可以翻譯成“右面;正確;權利”,主要表示“道德意義上的法律”。第二列,一般被我們翻譯成“法律”,實際上主要是表示“條文意義上的法律”。
在現代漢語中,“法”和“律”聯合成了一個詞:“法律”,這和我們現在的唯物主義哲學體係是對應的,因為我們的哲學是一元論的。但是,凡是貴族精神佔優勢的時代,比如春秋戰國、古羅馬和現代英美,“法”、“律”總要分為兩個詞,這就和哲學上的“二元論”有關係了。大家還記得,從柏拉圖到聖奧古斯丁再到康德,西方哲學千變萬化,總是堅持某種二元論,也就是實體和意義分離,這種哲學觀念體現在法學中,就是“right”、“law”的分離。
為什麼要分離呢?
因為right要領導law。或者說,貴族要統治平民。
用柏拉圖的學說,right相當於理想國的法,law相當於現實中的法。用聖奧古斯丁的學說,right相當於神法,law相當於人法。用康德的學說,right是不可知的實體,law是可知的現象。在當代法學中,law就是法律條文,而right就是法律解釋。
每個人都看得到法律條文,問題是,文字構成的條文有無數含義,需要解釋,沒有律師,你永遠不知道條文是什麼意思。前面說過,咒語本身沒有意義,律師爭鬥的對像是人。有人就有思想,就有解釋的可能。因此用一部完美的法典解決一切問題的設想是不可能的。刑法典算是很成熟了,但是如果法條可以直接拿來判案,律師們天天還在法院忙什麼呢?
完整的證明這一點很複雜,舉個簡單的例子示意一下:
我國刑法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判處死刑。夠最簡單的了吧,可是大家能“真正理解”這一條的“確定含義”嗎?我虛擬一段刑法課上師生間的對話:
師:刑法232條,是什麼意思?
生:殺人償命。
師:你確定殺人應該償命嗎?
生:當然。
師:周克華是不是人?
生:是。
師:兩個民警是否殺了周克華?
生:是。
師:兩個民警既然殺人,是否應該償命?
生:不應該,這是執法。
師:你不是說“殺人償命”嗎?
生:法條的意思,應該是“殺人償命,但警察執法例外”。
師:如果周克華不是民警擊斃的,而是市民用磚頭打死的,這個市民要償命嗎?
生:不要,這是見義勇為。
師:你不是說“殺人償命,但警察執法例外”嗎?
生:這個,我的意思是“殺人償命,警察執法和見義勇為例外”。
……
各位沒學過法律的同學不要覺得這兩個人是吃得太多難受,“殺人償命”還有這麼多講究,我們法學課上天天討論的就是這些東西,下面其實還有很多,比如什麼是“警察”,什麼是“執法”,什麼是“見義”,什麼是“勇為”,等等。刑法算是簡單的,某些複雜的民法概念,比如“不動產”、“善意”、“佔有”,加上二三十個定語也不新鮮。到最後,法條本身早就沒有什麼意義了,總要落到一種解釋上才能在審判中應用。這種解釋權呢,當然就掌握在統治者的手裡。
問題是,從形式上來說,所有解釋也是和條文一樣由文字構成。對不懂攝魂術的平民來說,他們沒有能力判斷法律的解釋是否正確,也無法分辨哪個是條文,哪個是解釋,只能一概稱之為“法律”。對平民來說,法律是崇拜、畏懼的對象,最高的善就是“嚴格遵守法律”。進而言之,如果貴族能盡量少以道德的名義變動法律,平民就能獲得更多的安全感。自古以來,凡是平民勢力在和貴族較量中佔優勢的,一般傾向於“公佈成文法”,春秋有子產鑄刑書,羅馬有十二銅表法的頒布。因此,平民法律觀念注重法律的外在形式:有法律形式的條文,就要遵守,沒有法律形式的抽象的道德原則,就可以不必遵守。
比如甲到政府部門辦事,和公務員乙有如下對話:
甲:這條規定不合理啊。
乙:合理不合理我不管,國家的規定,我只負責執行。
乙的回答就是典型的平民法律觀念。對他來說,制定法律的“國家”和自己沒有關係,法律只能遵守,否則就會遭到懲罰。
反之,大家假設甲的問題沒有解決,逐級上訪,最終見到敬愛的總書記:
甲:總書記,這條規定不合理啊。
總書記會說:“合理不合理我不管,國家規定的,我只負責執行”嗎?
說了,他就不是總書記了。
因為統治者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規定有錯誤,必須更改,因為規定就是自己制定的嘛。平民不用考慮法律從何而來的問題,但統治者必須考慮。哈2中,斯內普要懲罰哈利和羅恩,在校長面前提到校規,鄧布利多表示:
對於統治者來說,法律是自己制定的,因此絕不會把法律條文當作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東西。比如美國憲法,對普通美國人來說,當然是絕對要遵守的,很多中國的憲法學者,也將其奉之為世界史上的里程碑、人類發展的引航燈塔,但是對製憲會議簽字的39個代表來說,憲法不過就是一張白紙,大家在上面寫寫畫畫,簽個名字而已。為什麼黑奴算作五分之三人口,說實話理由一點兒也不神聖,不過是個政治上的討價還價。
統治者更關心的,是自由選擇是否在道德上正確,也就是自己的選擇之後,會成為哈利還是伏地魔的問題。用一個法理學命題來表示,就是“法律的道德性問題”。這個問題是法理學的總綱,有無窮無盡的表現形式。下面我講幾句法理學,外專業的讀者可以直接跳到下一個紅字。
法律的道德性問題,在學派上,就是“自然法學派”和“實證法學派”之爭;在法律觀念上,就是道德是否高於法律,或者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問題;在運行領域,就是立法、司法和守法關係問題;在規則論中,就是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之爭;在法律淵源上,就是判例法和成文法的優劣問題,具體到中國,就是司法解釋和人大立法的優先權;上溯到哲學層面,就是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爭論,方法論中,就是不可知論和實在論的爭論,平移到政治學,就是合法性和正當性的爭論,進入中國法律思想史,就是百家爭鳴時代吵得最熱鬧的一對兒——儒家和法家的主要爭論之一,從《左傳》裡的叔向和子產一直吵到《鹽鐵論》裡的桓寬和桑弘羊。
凡是把實質正義放在形式正義之上的,也就是認為自然法高於實在法的,都是貴族意識佔優勢的法律體系,相反,凡是把形式放在實質之上的,都是平民意識佔優勢的法律觀念。下面要毀毀各位法學同學的教科書了。在部門法中,憲法中的“天賦人權”和“基本權利”之爭,國際法中的“習慣”、“一般法原則”和“條約”之爭,行政法中的“行政合理性”和“行政合法性”之爭,訴訟法中的“自由心證”和“實事求是證據制”之爭,知識產權法中的“自然權利”和“法定權利”之爭,“使用在先”和“登記在先”之爭,婚姻法中的民事登記生效和教堂婚/“事實婚姻”之爭,彩禮的合法性之爭,等等等等,都是這種“形式正義/實質正義”爭論的表現。在這些立法中,英美國家大體上選擇了第一序列,而中國現行法律大體上都保持在第二序列。
今天得罪的同行太多,索性再加一句:中國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是第二序列的。它的反義詞,不好意思,是七九年刑法典廢除的“類推適用”,以及九七年刑法典廢除的“口袋罪”。反之,英美刑法實行的判例制,倒是大體上相當於大陸法系的類推適用。這兩個立法傾向從拿破崙時代一直打架到現在。這個問題非常有內涵,因為順著這條路走下去,對建國前27年的“法律空白說”也需要重新定義。還是到此為止吧。
(今天討論的都是最宏觀的法理學問題,為了給高年級的同學打開思路用的,觀點也不完備,僅供參考。低年級的同學不要找藉口逃避背法條,不背法條是不可能達到超越法條的層次的。另外,有些程度較高的同學會提細節問題,比如實證法不是始於英國的奧斯丁嗎?沒錯。但這些西方法學家之間的關係很複雜,具體問題我都有解釋,只是要用一個學期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課程才能講明白,抱歉了,展不開。)
(法理學結束,八卦繼續)
以上問題,用一個簡單的法理學命題表示,就是在西方法學界爭論了兩千年的“壞的法律是法律嗎?”,簡稱“惡法非法”/“惡法亦法”問題。因為只有承認了二元論,道德才能高於法律,法律也才有了“善”、“惡”之分。平民傾向於“惡法亦法”,而貴族們則傾向於“惡法非法”,而英美法律的重要觀念之一,就是對“惡法”的否定。
霍格沃茨中“惡法非法”的典型例子,就是哈5中的“烏姆里奇立法”。哈5是給高二同學看的,正是“樹三觀”的關鍵時期,因此是全系列中政治意味最深的一部。劇中空降校長烏姆里奇重用行政人員,排擠深孚眾望的鄧布利多,制定了各種校規掛在牆上:
都是些什麼東東呢?“男女學生之間必須保持八英寸的距離”、“學生加入督察小組可以加分”、“疑似從事不法活動者需接受質詢”、“拒絕合作的學生將被開除”。這些校規形式上當然是“合法的”,但在英國觀眾看來,這些剝奪right而非保護right的law,實質上是“不正義的”,因此當然遭到師生們的反對。片中,“烏姆里奇立法”的最後下場,就是被雙胞胎兄弟的煙花炸的粉粉碎。
同學們樂不可支
連一貫膽小的弗立維教授也暗中高興
這段場景可能是哈5中最讓人快樂的三分鐘了,一個半小時的壓抑一掃而空。這種狂歡的氛圍背後,就是英美主流價值觀念對“形式上合法而實質上不正義”的“惡法”的否定態度。正如《獨立宣言》中說的:“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破壞這些目標,人民便有權予以更換或廢除,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既然在英美法律文化中,有用“正義”、“權利”制約“法律”、“規則”的思路,那麼他們贊成違反某些具體的法律,就可以理解了。英美法律文化甚至以挑戰法律為能事,只要這種挑戰符合“道德”。具體到劇情裡,就是霍格沃茨意義上的好孩子,不太遵守既定的規則。
哈2的結尾,鄧布利多曾說過一句很意味深長的話:“ 你和伏地魔有些共同點,……不太遵守既定的規則 ”,其實鄧布利多自己違反的校規更多。在哈6中,鄧布利多要帶哈利去尋找魂器,在天文台的窗口,校長讓哈利拉住自己的手臂: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帶著哈利波特一騎絕塵而去,對霍格沃茨的校規完全免疫。
鄧布利多違反的甚至不止校規。哈5,因為烏姆里奇舉報有人組織“鄧布利多軍”企圖叛亂,魔法部長親自帶人去霍格沃茨抓人,在校長室裡,鄧布利多根本沒拿魔法部的法律當一回事,招來鳳凰,飛身而去,直接把部長晾在一邊。
鄧布利多、哈利、伏地魔這三個人,無論正邪,是霍格沃茨最核心的成員。他們代表霍格沃茨最高的法律價值:挑戰規則,制定規則。
反過來說,過於拘泥遵守既定規則的觀點,就是霍格沃茨中不太受好評的平民意識了。也就是我開篇中留言的話:
在遵守校規方面,赫敏並不是一個霍格沃茨的好學生,至少和哈利比是如此。
前面有朋友留言,說同樣是學習法律,赫敏只是執法者的層次,哈利則是立法者的層次,確實如此。赫敏出身於麻瓜家庭,來到這個貴族學院,對規則有本能的畏懼心理,和上了幾十代霍格沃茨的哈利和羅恩有明顯距離。
首先是課堂規則:赫敏上課習慣於先舉手後發言。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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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沒有舉手的一部,是火焰杯中假穆迪老師的黑魔法防禦。那一次赫敏差不多被老警察赤裸裸的暴力黑魔法嚇哭了,表情都這樣了,沒舉手可以理解。
可能會有同學表示反對,是不是對赫敏挑剔的太嚴厲了。舉手發言是講禮貌,講禮貌有什麼不好嗎?或者說,赫敏是女生,女生喜歡遵守課堂紀律,馬爾福從來不舉手,難道要馬爾福嫁給哈利?不錯,舉手發言是個小問題,不必過分解讀。只是連續6部電影,導演反復安排赫敏做這個招牌動作,應該還是和人物性格有一定的聯繫吧。至少,和全班同學對比,赫敏顯得很特殊,整個電影中,除了哈4納威舉過一次,再沒有其他同學舉手發言的鏡頭,哈利更是習慣性的上課接老師話茬。反之,整個霍格沃茨的所有老師裡,最愛要求學生舉手發言的,就是壞典型烏姆里奇。
哈利不僅上課不舉手,甚至還會打老師,這個檔次的學生也是極品。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哈3中就攻擊了斯內普,連羅恩都嚇了一跳,還有哈5挑戰烏姆里奇,哈6智鬥格拉斯霍恩,就不一一截圖了。哈5中斯內普的大腦防禦課中,更是對斯內普進行反向攻擊,連斯內普記憶中的最隱秘的私人信息都調出來了。
斯內普說什麼了嗎?沒有,最多是讓波特結課走人而已。斯內普這個人脾氣古怪,一身壞毛病,但大原則上不出錯。因為他明白,敢挑戰老師的學生,才是自己真正的衣缽傳人(“十九年後”哈利也真的這樣做了)。我自己也是個老師,對此深有體會,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同學總是少數,偏偏這種人在課堂上表現的不太聽話。對這種學生,我一般也保持寬容,因為最後有成就的往往是他們,而不是那些高分聽話的學生。就像柏拉圖數千弟子,只有敢和他吵架的亞里士多德自立一派,才是柏拉圖“最好的學生”,其他人不過是柏拉圖思想的複印件罷了。亞里士多德有句名言:我愛我的老師,但我更愛真理,這話其實挺內涵的。
回到赫敏,赫敏對各種校規都很在意,尤其是前幾部,表現的很拘謹。拘謹多禮是一種平民氣質,有朋友留言說不喜歡赫敏的“學生幹部相”,原因就在於此。比如下面的劇情: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魔法石。入學典禮上鄧布利多宣布校規:
結果三人誤入三樓右手邊的走廊,赫敏的第一句話就是:
哈利不管,繼續冒險,赫敏也只好跟在後面。直到三人從樓上下來,赫敏還是耿耿於懷:
還有更多的截圖不做了。
當然,赫敏是平民中的優秀人才,有經過教育進入統治階層的潛質,倒也不是那種固守自閉的頑固麻瓜。但觀念的改變需要一個長期過程,霍格沃茨的課程表上並沒有“挑戰規則”這門課,赫敏的背誦天賦也什麼用處。在這方面,一直是羅恩和哈利在言傳身教,辦法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帶著她冒險。
哈1,三人組找魔法石的線索,哈利和羅恩不熟悉圖書館,找不到門路,赫敏則提示他們去“禁書區”,這是赫敏第一次真正違反校規。如果大家看看電影中的細節,赫敏的說話還是小心翼翼的:
羅恩則偷偷的對哈利說:
前面說過,哈1-6可以看作是赫敏的平民訓練課,她的選擇其實很簡單,適應霍格沃茨,或者回家繼續做麻瓜。赫敏的適應的速度倒也不慢。密室:
雖然還惦著“五十條校規”,但也沒妨礙她策劃了整個“變形水”的情節。再往後,赫敏跟著波特和羅恩進行各種冒險,也漸漸學會不把校規當一回事了。她最後一次提到“校規”是在鳳凰社里:大家決定成立鄧布利多軍團,這嚴重違反了烏姆里奇的“校規”,結果赫敏來了這樣一句話,
大家都覺得很反常,今天的赫敏不像她了啊?
再往下,哈6中就沒有赫敏和校規的情節了,她也可以進入鼻涕蟲俱樂部了。問題是,經過了五年的訓練,赫敏才達到羅恩一年級的水平,和三年級就會打老師的極品同學哈利波特相比,還有很大距離。羅恩就等於金妮。因此赫敏嫁給哈利的問題,還是在金妮後面排隊吧。(關於赫敏今天先討論到這裡,下面扯扯奧運會的羽毛球賽。)
八、霍格沃茨的校規(下)
原理部分結束,下面講講應用層面,也就是英國人如何“最好的利用或違反規則”的問題,或者說,英國人如何打“法律戰”的問題?這裡面的花樣也很多,根據前面的分析,最基本的大概是三條原則:
原則1:執法為公,不要為了自己的私慾,也就是英美法中所謂“ 無偏私的公正 ”。原理已經分析過了,私慾是理性的大忌。這一條最簡單,算不上英國特色,劇情中也很容易找到,就是麥格教授和斯內普教授的對比。
麥格教授很公正,突出的表現就是對所有同學,尤其是自己的學院格萊芬多的學生,一視同仁。她甚至保護過令人討厭的馬爾福,阻止穆迪體罰學生。
作為對照,斯內普一貫袒護本學院的學生。哈3的黑魔法防禦課,斯內普代替盧平講狼人,提問後,馬爾福學狼叫,赫敏未經允許回答問題,明顯應該是懲罰馬爾福,但是,斯內普卻扣了格萊芬多五分。
續3中提到混血王子中赫敏幫助羅恩,使用“迅速混淆”咒語,就錯在這個地方。這相當於奧運會比賽使用興奮劑,被人抓住,那是沒有任何逃跑的餘地。
原則2:窮盡規則,盡量在規則之內挑戰規則。
貴族尊重規則,即使想要實際上違反規則,也盡量照顧形式上的統一,不輕易另闢蹊徑,以免造成麻瓜們的混亂。英美文學作品中,利用規則安排情節的不計其數,最著名的故事可能就是莎士比亞名著《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和一磅肉”了。哈利波特中的老師們其實都是這方面的高手,比如麥格教授:
魔法石,哈利和羅恩在廁所裡打暈山怪,救了赫敏。麥格教授趕來,因為赫敏違反了一年級新生的校規,扣了格萊芬多五分(其實是麥格弄錯了)。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這是她公正無私的一面。緊接著,又給哈利和羅恩各加了五分。格萊芬多等於還賺了五分。這就是窮盡規則尋求利益的一面。
還是魔法石,三人組夜訪海格小屋,被馬爾福告密。麥格教授點著蠟燭過來抓考勤,哈利等三人都被懲罰,然後話鋒一轉,連馬爾福一起也被關了禁閉。
說英美人執法嚴格確實是真的,但是人家從來也不傻。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到了校長層面,水平就更高一些。哈5中的校長鬥烏姆里奇:烏姆里奇利用督察權開除了特里芬妮教授,校長則出面保護,讓麥格教授暫時收容特里芬妮,因此和烏姆里奇有一次短兵相接。
烏:鄧不利多,容我提醒你,根據部長頒布的,教育章程第二十三條…
鄧:你有權力開除學校老師,但是你無權把老師從學校趕走,這項權利現在還在校長手中……
烏:僅僅現在而已(for now)。
這段對話設計的很精彩,三句台詞其實是兩個教育章程的條文。兩個演員都是靠搶著說出對方條文的漏洞,來從氣勢上壓倒對方。這種台詞設計只在英美這樣法律文化深厚的國家的電影中才能拍得出來。
有這樣的老師,就有哈利這樣的好學生,哈利脫襪子解放多比的故事前面引用過,不再重複,哈6中哈利同樣是幫助羅恩,就比赫敏高明的多:
他假裝把“福靈劑”放在南瓜汁裡,讓羅恩喝下,卻又故意讓羅恩知道。羅恩其實有打球的天賦,只是膽怯,喝下之後果然精神大振,最後打贏了比賽。其實哈利根本沒有放幸運水,只是個心理暗示。
心理暗示法是否違反規則呢?規則並沒有規定,最多算是擦邊球。關鍵是不違反原則1。羅恩又不嫁給哈利,別人也找不到把柄。
原則3:如果非要違反形式上的規則,一定要在上面加上一個道德原則。這一條最重要,也就是剛才說的,用“惡法非法”搶占道德製高點。
哈利波特中,最愛違反規則是誰呢?其實就是鄧布利多校長,1-3部差不多都是以此結尾的。
哈1。期末聚餐,按照成績頒發學院杯。
然後就是給格萊芬多左一個加分,右一個加分,連被赫敏石化的納威都加了10分。直到格萊芬多總分超過斯萊特林。
如果計算分數的方法是學校的規則的話,校長的加分就改變了這種規則。問題是,鄧布利多總是有道理的,大家看電影的台詞,他給每一個加分都配上一個高尚的理由。比如赫敏的理由是“ 在其他人陷入重大危難時,冷靜地運用智慧脫困 ”,哈利是“ 膽識過人,勇氣可嘉 ”,倒霉的納威是“ 要挺身而出對抗敵人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但若是要挺身反抗朋友卻需要更大的勇氣。 ”這話從德高望重的校長嘴裡說出來,改變規則的加分就變成了培養學生優秀品質的教育活動了,四分之三的同學在歡呼,四分之一的斯萊特林同學就只好接受了。
哈2。從密室裡出來,哈利和羅恩來到校長室,校長又提到了校規問題:
結果當然是沒事。理由呢?
哈3。小天狼星布萊克被監禁,需要人拯救,這當然是違反了魔法部的法律,鄧布利多自己不便出面,就手把手的教哈利和赫敏怎麼操作:
赫敏手裡有時間逆轉器,可以再來一次拯救布萊克行動。關鍵是下面一句:
拯救一條生命已經是高尚的道德理由,拯救不止一條生命,當然就不止一般的高尚。魔法部的惡法見鬼去吧。
隨著布萊克和巴克比克兩條被拯救的無辜生命飛向藍天,哈利和赫敏違法的問題,也就沒人討論了。
說完這三條原則,終於可以討論一下奧運會上羽毛球禁賽的問題了。
前面有個同學問我,為什麼英國人重視規則,卻在奧運會上經常犯規。首先,奧運會這種事,對英國的老貴族們來說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人家強盛幾百年,滄海桑田見的多了,不至於開個奧運會就要舉國動員。個別無心的失誤,在所難免,比如風吹落國旗什麼的,最多只是個僕人的錯誤,跟貴族老爺們扯不上聯繫。
其次呢,體育比賽也是一個國際競爭場所,因此跟國際政治也脫不開關係。“奧運會只是場純潔的比賽”的想法,可能哈利經過火焰杯之後就不相信了。奧運會的主賽場當然是體育,不過我更關注賽場外的競爭,也就是宣傳戰、法律戰方面。這裡仍然是各種攝魂術的較量,雙方都要鼓舞國民的士氣,貶低對方的勝利,爭取第三方的支持。其實鬥爭從京奧就開始了,年齡稍大的網友都還記得當年的火炬傳遞風波。京奧算是中國主場作戰,賽事本身比較成功,因此美國必須在下一輪扳回來,這次選定倫敦做舉辦地,基本上等於美國的半個主場。
不得不說,開始幾天中國人的運氣確實很好,從偶然性很大的射擊拿到第一枚金牌,四天內一直是金牌獎牌雙第一。英美的運氣也實在太差,英國最終以得到29枚金牌,但前四天居然沒有拿到一枚金牌!真不知道東道主怎麼排的賽程。美國甚至出現了CNN以偷歡運動員國籍的辦法(把孫揚算成韓國人了),保持獎牌榜的第一的怪事。常看籃排球比賽的都知道,如果對手一直打順風球,教練叫一次暫停,調整一下比賽節奏很重要。因此第四天,國際羽聯發力了。(我也沒有陰謀論的證據,不過不影響下文分析)。
羽毛球這件事本身,算是一次成功的輿論戰,英國人的發力點找的非常好,技術上也很完美。前面說過,英美文化中的法律戰有三個原則,第一要做到“無偏私的公正”,選擇羽毛球發力就是因為這個。英美國家的羽毛球選手太弱,毫無衝擊獎牌的實力,處罰的8個人全都是亞洲運動員,這很符合英美觀眾的心理,得失都是你們亞洲人,(普通英國人分不清中國、韓國和印尼,一概稱之為“亞洲人”),而避開了對執法者公正性的質疑。其實,印尼和韓國是不會和美國爭總排名的,真正針對的只有中國。
禁賽的原因,是中國人鑽了規則的空子,消極比賽,也就是前述第二個原則:窮盡規則,謀求最大的利益,這也是中國方面可能抗辯的理由。因此,國際羽聯又提出了一個高於規則的道德原則:“消極比賽傷害了觀眾,影響了羽毛球運動的基礎”。這一招是兩難選擇:你追求正義,就要吃啞巴虧,你追求利益(金牌),就落下個唯利是圖的輿論形象。結果就是引發了國內輿論的大討論和大分裂,當天晚上的新聞中,中國隊新拿幾塊金牌的事被完全放在了一邊,英國人也就控制了中國輿論的製高點。本宅早就說過,最高明的攝魂術不需要偽造事實,而是在完全清楚的事實上作出有利於自己的解釋。
應該說,中國在這場鬥法中雖然吃了虧,但應對倒也基本得體。因為暫時無法找到更高的道德理由,中國體育代表團新聞發言人表示,對這一處罰決定表示充分尊重,不再申訴。新華社和人民日報也都發表評論,主要觀點還是支持禁賽。在這種輿論疏導下,網民投票也是支持者也多於反對者。這至少證明了,我們的輿論已經開始學著把“正義”放在“利益”之上看待問題。(有趣的是,人民日報的文章標題就是《羽球消極比賽風波規則與道德的碰撞》,法理學真是無處不在啊)。畢竟,北京奧運會拿金牌多到手軟,下一步要學著搶占道德至高點了。如果倒退30年,舉國靠著一兩塊金牌提神(和今天的印度類似),是絕對不會有這個結果的。就像這次懲罰中的韓國人,又在申訴,說到底還是小國的底氣不足。本屆奧委會應該設立一個新運動項目“奧運申訴”,給韓國人一塊金牌,一塊銀牌,一塊銅牌,一塊鐵牌,大家都沒有意見。
英美法律文化一貫認為,規則從來都不是完美的,都有造成失誤的可能。實際上,奧運會所有規則背後,都有激烈複雜的體育政治博弈,不合理的地方比比皆是。比如女子舉重,女性重競技在歐美國家並不被提倡,基本上是中國選手橫掃天下,結果中國就提出一條很高尚的理由:男女平等,得到了大多數奧委會委員的支持,讓女舉進入奧運會。但是舉重是必須分體重等級比賽,金牌巨多,如果讓中國人不加限制的參賽,7個級別21塊獎牌,會嚴重影響中美獎牌榜的平衡,結果又產生了另外一條規則,每個國家只能派四個選手參賽,作為女舉進奧運的附加條件,這又造成中國選手改國籍參賽拿金牌的怪事。這種規則套規則的現象,在法學領域並不奇怪,說到底是利益平衡,因此,那種指責國際羽聯規則有缺陷的國內輿論,是不會得到英美受眾的支持,人家會反問:制定規則的時候你也參加了,為什麼出了事才提出來?
虧已經吃了,唯一的抗議是繼續沿著規則走到底,用實力說話。總教練李永波還是挺狠的,幾乎是在千夫所指的情況下硬挺著過來,居然還指導女雙二號拿到了冠軍,並且包攬了羽毛球大滿貫。從輿論戰的角度,我感覺唯一有點美中不足的是,女雙頒獎儀式上,兩位冠軍應該舉著於洋王曉理的照片一同領獎,這是一種示威,讓別人看到我們的態度。當然了,無論運動員怎麼做,英國的電視觀眾是肯定看不到的,黑完了兩個選手,羽毛球的消息就在英美媒體的奧運報導中消失了。
此後事態的發展呢,嘿嘿,我們的宣傳部門也沒閒著。這次奧運會我們派了整整六百名攝魂師去倫敦,肯定不是為了去看哈利波特的。羽毛球事件之前,當然也有負面報導,但是事件發生之後,我感覺國內輿論明顯在發力,各大媒體事無鉅細的報導倫敦奧運會的每一個違規,每一次爭議,每一個錯誤,報導的篇幅有時甚至多於中國運動員的成績。中國的媒體人憤怒了。紅巫師們的口號是:激怒一代人!他們辛勤努力的工作,也收穫了累累碩果,也就是有些留言所說的,“我再也不相信英國人遵守規則了”。各位,你們都被攝魂了嗎?
(未完待續)
翟按:個人認為,大學教師的職責,傳授某種思想倒在其次——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老師是平等的。教師是否稱職,主要還是在教學能力方面。天津這邊考察教師有四門基本功課:說、學、逗、唱,上一篇就是“學”字功,學憤青,有的朋友留言覺得我資深憤青、資深五毛黨,多謝誇獎,學得像就好。國際政治學本來就容易產生“憤青”,因為你是把“美國”、“中國”當作基本概念,研究其相互關係的。喜歡抨擊政府的同學,改天我給你們講一節憲法學聽一聽,這門課是把“公民”、“政府”當作基本概念,研究其相互關係的,風格和國際政治恰好相反。學公共知識分子的段子,也挺有意思的。
翟又按:今天的論證不是很嚴謹,尤其是羽毛球比賽,很多是憑直覺。個人感覺禁賽前後中國輿論導向是有變化的,前面微黑,後面狂黑。當然只是個人感受,缺乏證據。大家看看思路就好,主要還是介紹一下英國人的法律觀念。法學本來就有很強的技術性,沒有前面幾篇火爆,在專業領域內,我其實已經說的很過分了。
(續8)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抱歉各位,續8初稿上週末就寫完了,這幾天一直在努力修改,一時改不完,只好先把(上)發出來,大家看看就明白了。另外,本篇使用了比較偏激煽情的寫作風格,大家讀完後都盡量冷靜。因為只有一半內容、也只提供一半真理。
另,請站外轉載的朋友轉載時保持完整,包括前後按語。謝謝。
第九篇、霍格沃茨的教學(上)
在主貼中,我說霍格沃茨是一所法學院,很多留言表示反對,說受不了我的濃厚的法學優越感,這事挺抱歉的,主貼本來是和自己的學生閒聊的,證據列的不是很充足,今天和大家八卦一下英美國家的高等教育,尤其是法學教育,順帶把這個問題徹底回答一下。不過在歐洲教育史上,法學確實有點兒不一樣,因為世界教育史上公認的第一所大學,就是一所法學院,裡面的第一個專業,就是法學。
1、院系設置
在現代歐洲各語言中,“大學”這個詞都差不多,比如英語中的university,法語中的université,西班牙語的universidad,德語的Universität,意大利語的università等等,其詞源都來自拉丁語universus ,因為世界第一所大學在意大利出現的。
歐洲是一個深入大西洋的半島,以阿爾卑斯山為界,南側是環地中海航線,北側則是波羅的海——北海——北大西洋航線,這是歐洲最基本的兩個經濟單元。環地中海地區開發的較早,最終形成以羅馬城為中心的羅馬帝國。日耳曼人大遷徙之後,羅馬帝國解體,但是相當長一段時間,歐洲最富裕的區域還在意大利,尤其是北部平原地區,有一系列歷史文化名城如熱那亞、佛羅倫薩、威尼斯等,文藝復興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當時意大利北部各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產業,比如熱那亞的奶酪和盔甲、佛羅倫薩的羊毛線、威尼斯的葡萄酒。在佛羅倫薩和威尼斯之間,有一個叫做博洛尼亞(或譯波倫那)的城市,他的特產比較有個性:法學教育。因為意大利是羅馬法的故鄉,歐洲各地的學者們經常到意大利來學習法律,原本各城市都有,但博洛尼亞人有商業頭腦,逐漸把無菸環保的法學教育辦成了當地經濟的支柱產業。
最初的博洛尼亞並沒有統一的教育機構,學生們自己組成“同鄉會”,(按照籍貫組成,比如不列顛同鄉會、法蘭西同鄉會等,類似於明清會館),再由“同鄉會”出面和老師簽訂合同,並給老師們支付報酬。結果,每到招生季節,法學教師們天天忙著打廣告招攬學生,博洛尼亞城中“司考衝刺一百天”、“考研法學必過”、“羅馬法速成”的標語鋪天蓋地,簡直讓人懷疑到了昌平。
1088年,博洛尼亞一位傑出的教師伊納留斯(Irnerrius,翻譯成什麼的都有),從當時的皇帝那裡獲得了特許權,把所有的同鄉會聯合起來,變成了一個統一管理的大型教育機構,這就是世界上第一個大學universus,拉丁語原意為“聯合體”。這個大學開始只有一個專業,當然就是法學了。伊納留斯也成了法學專業的祖師爺,歐洲人給了他一個後人難以超越的美稱:“法律之光”,天不生夫子,萬古長如夜!
博洛尼亞的成功模式很快得到推廣,北意大利的帕多瓦、費拉拉、比薩、都靈、佛羅倫薩、熱那亞,都建立起類似的大學。在南意大利的維蘇威火山腳下,有個溫泉療養勝地薩萊諾Salerno,很多人來此治療皮膚病,因此聚集著不少醫生。醫學是一個很特殊的學科,大分類歸入廣義上的理科,小分類又和“理工農”並列,自成一家。醫學研究的對像是人體,屬於自然科學,但人體是個典型的複雜系統,和研究單一對象的物理化學等有區別,倒是和研究社會系統的法學有共同點。中國自古就有“不為良相、便為良醫”的說法,西方人也經常把律師和醫生並稱。(本宅最早的國學啟蒙,就是小時候亂翻家母的中醫學教材,什麼陰陽五行、虛實表裡、辨證施治之類,都是中國傳統哲學的重要概念。)因此,薩萊諾的醫生們也仿照博洛尼亞,建立了教育史上第二所重要的大學:薩萊諾大學,專業是醫學。
當時的西歐學生來意大利上學要翻越阿爾卑斯山,路途遙遠,費用昂貴。幾代留學生回國後,開始在自己的本國建立“大學”,其中最成功的是巴黎大學。巴黎大學不完全複製意大利的大學模式,而有很多創新,尤其是將傳統的單一學科教學改為多學科教學,成了世界上第一所綜合性大學。
巴黎大學一共擁有四個學院:
呵呵,應該是法學院、醫學院、神學院(哲學院)和文學院。和霍格沃茨的四大學院並不嚴格對應,但確實有些聯繫。
格萊芬多學院有法學院的元素,不重複了。
斯萊特林學院有醫學院的元素。比如斯萊特林院徽上的蛇,就是醫生的標記,從薩萊諾大學一系傳來的。意大利雖然是一個國家,但南方北方差別很大。北意大利人主要是日耳曼人的一支倫巴底人的後代,和基督教的日耳曼諸國交往密切。而南意大利主要是殘存的羅馬帝國居民的後代,和地中海東岸的希臘、阿拉伯地區來往頻繁,薩萊諾大學的課本是希臘醫學家希波克拉底和阿拉伯的醫學的著作,第一任校長是猶太人阿非利加諾,因此醫學院中有一些基督教視為異教的東西。比如基督教文化視蛇為邪惡,但在希臘文化中,“蛇繞手杖”是古希臘名醫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的徽記,圖案見世界衛生組織的徽標:
因為這層關係,醫學院在巴黎大學的地位一直比較特殊。加上巴黎大學的四大學院是三文一理,文、法、哲關係密切,經常有學生轉系或者兼修,而醫學院的課程獨立性較強,學習任務又重,和其他三個學院的關係相對疏遠。因此在霍格沃茨裡,斯萊特林的學生總是和別人不太好相處。當然,羅琳和醫生這個職業無冤無仇,不是用斯萊特林影射醫生,只是有些相近元素而已。
除了法學和醫學,第三個學院神學(哲學)院是巴黎大學的特色。最初是一個叫索邦Sorbon的巴黎神父,在塞納河上的西堤島建立了一個學校,就是巴黎大學的前身“索邦神學院”,前面我們已經看到,法學和神學(哲學)關係密切,法學問題研究到深處,超越了具體的法條,就變成哲學問題,因此索邦神學院很快和其他學院結合起來,組成巴黎大學,“索邦”也成了巴黎大學的代稱。神學院一直是巴黎大學的招牌學科,培養出的號稱“天使博士“的聖托馬斯•阿奎那,是世界學術史的一座高峰。
霍格沃茨中的拉文克勞學院,有神學院的元素。分院帽對拉文克勞的學生評價是:“ 如果你頭腦精明,或許會進智能的老拉文勞克,那些睿智博學的人,總會在那裡遇見他們的同道 ”,就是這個意思。拉文克勞的宿舍在尖塔,院徽中的鷹有睿智的意思,常在天空翱翔,也是和哲學對應的。拉文克勞的孩子們聰明,有哲學家氣質,比如盧娜。另外,如前所述,法學研究高度依賴於哲學基礎,又不停的給哲學提供新課題。這兩個學科一直是不分彼此,因此在霍格沃茨中,兩個學院的學生也很親密:
文學院也是巴黎大學的創新,不過文學院比其他三個學院的地位低,相當於其他三個學院的預科。文學院的課程只有語法、邏輯、修辭三門,學費不高,因此招生數量巨大,比剩下三個學院合計還要多。不過中世紀歐洲很窮,貴族子女才能長期脫產讀書,家境較差的平民子弟,往往在文學院拿個文憑就走人了,因此文學院的文憑是不如其他學院的,文學院的畢業生叫學士bachelor,而神法醫學院的畢業生叫博士doctor。前面說過,英美文學界有偏左的傳統,羅琳本人拿的就是文學學位,整個哈利波特的主調是“ 一部宣揚廢棄階級血統觀念,講求平等自由的書,同時也是一部關於愛的書 ”,也是這個原因。
霍格沃茨中的赫奇帕奇學院,有文學院的元素。分院帽說的,“ 你也許屬於赫奇帕奇,那裡的人正直忠誠,赫奇帕奇的學子們堅忍誠實,不畏懼艱辛的勞動。 ”赫奇帕奇學生數量最多,但經常被別人視為飯桶,也沒有什麼傑出人物,最大的特長是做飯,"赫奇帕奇的金杯"就是一口鍋嘛。他們的院徽是愛鑽地洞的獾,宿舍在地下室,院長斯普勞特教授也是一副勞動者的淳樸形象。
如果大家看得仔細,哈3中斯普勞特教授出場亮相的草藥學課上,她和同學們打招呼,一共打了兩次才有回應,這也是全劇中唯一的。
(我們說的是歐洲,和中國的教育傳統不同,很多概念名同實異,中國傳統上文學是高分學科,恢復高考前幾年文科狀元一般都在中文系,最低分差不多才是法學系。強烈反對大家對號入座,變成學科混戰。)
巴黎大學的模式很成功,很快超過意大利,成為中世紀大學的樣板。西歐各國仿照巴黎大學建立了一批大學,這些大學都按照神法醫文進行學科設置,這也是最古老的一次大學分科。直到現在,歐美的神父、法官和醫生這三個職業還是有關聯的,他們都是實行終身製,有資格准入制度,靠行業協會而不是政府管理,甚至服裝上也還保留著穿長袍的職業習慣,和霍格沃茨的校服是一致的。有趣的是,醫生的白色也很一如既往的和法官的黑色相反。
(從心理學的角度,白大褂主要是鎮靜病人情緒。法袍主要是增加威嚴感,神父則兼有二者。三個職業分別負責死亡和生命,確實有些相反相成。)
多說一句,歐美文化中和律師、神父、醫生並稱的只有一個職業,就是他們畢業後選擇留校的同學:大學老師。大學老師的職業裝是什麼呢?
回到英國的高等教育。英國的大學也是從巴黎大學分出來的。百年戰爭期間,一批在巴黎留學的英國師生回國,在倫敦西北的牛津鎮,創辦了牛津大學,後來一些牛津的學者又在倫敦東北的劍橋鎮創辦了劍橋大學。英國很長時間只有這兩所大學,到現在也仍然是英國高等教育的核心,英國人稱之為牛劍/牛橋Oxbridge。中世紀,兩校生源都以貴族子弟為主,課程上仍然基本上是神法醫文四科。
中世紀法學院一般只教兩門課:羅馬法和教會法。前者名義上是羅馬帝國的法律,後者是歷代教皇頒發的教令,當時有法律效力。教學方法上也是以書本知識為主。這在中世紀還行得通,新航路開闢之後,需要大量適應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新法律,這種教學方式就顯得有點out了。英國是新航路的中樞,又離羅馬最遠,根基不牢的羅馬法很快被淘汰,以英國自身習慣為根基的“普通法”得到了重大發展,(普通法的源頭則更早),即後來的英美法系。歐洲大陸地區的羅馬法傳統則發展成為大陸法系。對應到法學教育上,就是牛劍法學院之外,又出現了另外一套系統,就是主貼中的四大律師學院:格林、林肯、內殿、中殿。
這四個學院建立的時間,差不多和英國資本主義發展的時代對應。教學方法上,甩掉複雜的拉丁語、希臘語和抽象的羅馬法概念,以研究英國本土的案例為主,以便適應英國普通法的判例制。四大學院只有法學一個專業,包括財產法、合同法等若干門課程,之所以分為四個學院,主要是建立律師之間的私人友誼,並保持一定程度上的競爭。當時大貴族仍然偏好牛劍,中小貴族和平民上層更願意去律師學院討出身。隨著英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有貴族身份又從事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新貴族”興起,律師學院十分興旺。很多人乾脆先讀牛劍,再讀律師學院,比如亨利八世的大法官、《烏托邦》的作者聖托馬斯•莫爾。
這兩種法學教育的機制,都已經成了英國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哈利波特》中,霍格沃茨的組織結構就是“大學”和“律師學院”的混合:四大學院有神法醫文的元素,學生管理以學院為單位,日常生活中,強調培養私人感情,因此有長桌吃飯的傳統。但學習又是以課程為單位的,各學院學生一起上專業課。(首貼寫的倉促,這裡稍修改一下 ,抱歉了。)英國這種高等教育雙軌制的模式持續了很久,直到19世紀中後期才有變化,具體過程一會兒再說。但是英國貴族們的教育重心在統治術,一直沒什麼變化。
2、課程安排
前面解析過霍格沃茨的幾門課程,現在從整體上再分析一下。霍格沃茨課程表,百度百科提供:
保護神奇生物課——CARE OF MAGICAL CREATURES
變形術——TRANSFIGURATION
古代魔文——ANCIENT RUNES
黑魔法防禦術——DEFENCE AGAINST THE DARK ARTS
幻影顯形課——APPARITION LESSONS
麻瓜研究——MUGGLE STUDIES
魔法史——HISTORY OF MAGIC
魔藥課——POTIONS
魔咒學——CHARMS
算數占卜學——ARITHMANCY
天文學——ASTRONOMY
草藥學——HERBOLOGY
占卜學——DIVINATION
有些已經解釋過,比如黑魔法防禦相當於法學、古代魔文相當於拉丁語、也有的很明顯是自然科學,比如魔藥學相當於化學,草藥學相當於生物。早就有同學對此表示異議,學草藥學的怎麼會是法學院?
我的回答是,不錯,就是法學院。法學院學生,也一定要掌握自然科學知識。
為什麼呢?因為科學和法學有密切的淵源。
大家是否發現,現代大學中招生量最大的理工科,在早期的大學中是不存在的。按照常理,每一代理工科學生,都是上一代理工科老師們教出來的,那麼第一代的理工科老師們,又是誰教出來的呢?
近代科學開始於哥白尼發動的天文學革命,很多近代科學史都是從哥白尼寫起的。他在科學中的地位毋庸置疑。哥白尼讀的什麼專業呢?
法學。
哥白尼是波蘭人,在波蘭的亞蓋洛大學讀的文學預科,然後到意大利的博洛尼亞大學讀法學,沒錯,就是開篇介紹的以法學教育著稱的博洛尼亞大學,他最終的學位是教會法法學博士,研究天文學只是他的業餘愛好。
弗朗西斯•培根,英國哲學家,近代科學思想之父,提倡用實驗調查法進行科學研究,名言是“知識就是力量”。他讀的什麼專業呢?
法學。
培根的他父親是英王的掌璽大臣,他12歲進劍橋大學讀文學預科,後來到格雷律師學院學習法律,21歲取得律師資格。他一生仕宦沉浮,最高曾任英國大法官。科學哲學也是他的副業。
笛卡爾,歐洲近代哲學之父,數學家,解析幾何的發明人。他讀的什麼專業呢?
法學。
笛卡爾生於法國布列塔尼省的小貴族家庭,1613年到普瓦蒂埃Poitiers大學學習法律,1616年畢業,按照小貴族的傳統入伍當了軍官,在兵營中完成了他的解析幾何體系。
萊布尼茨,德國哲學家、數學家,和牛頓同時獨立發明了微積分。他的學說涉及力學、光學、語言學等40多個範疇,被譽為十七世紀的亞里士多德。他讀的什麼專業呢?
法學。
萊布尼茨的父親是萊比錫Leipzig大學的神學教授,1661年,15歲的萊布尼茨進入萊比錫大學學習法律,1665年就提交了博士論文《論身份》,因為實在太年輕被拒絕,1667年,阿爾特多夫大學授予他法學博士學位,還聘請他為法學教授。
還有更多,不再一一列舉了。
非法學的同學們已經很不淡定的了,你們法學簡直是尼瑪帝國主義學科啊!
呵呵,別說“你們法學”,說“咱們法學”好不好。
抱歉各位,這裡使用了一點“一半真相”的寫作技巧,忽略了文學院的牛頓、醫學院的伽利略、神學院的開普勒,不過第一代科學家中的法學院的人確實最多。只是當時大學一共就四個學院,拿法學學位的科學家多一點,不意味著法學有什麼神奇之處。
我真正的意思是,各專業是一家,在頂級人才的培養中,文理是不能分科的。
為什麼呢?法學知識和理工科各科學的知識,都來自一個共同的概念:理性。
前面說過,法學的精華在於理性控制慾望,也可以說,法學是理性的學問。中世紀,人的認識能力有限,只能用“理性的方法”研究宏觀的“人”,因此獲得的知識就是法學。近代,尤其是顯微鏡、望遠鏡等試驗設備發明以後,哥白尼這一代人用“理性的方法”去研究微觀的“物”,產生了巨大的突破,形成了科學這個新概念,最後發展成理工科。因此,科學和法學是同源的,前者是自然科學,後者是社會科學。
反過來說,法學也離不開自然科學。
本宅的前面幾個帖子,稍微涉及了一些自然科學方面的知識,比如遺傳學、進化論、EPR,當然是錯誤百出,很多網友已經指出了。其實我不說那些話,沒人會挑一個法學老師的知識結構有缺陷。我落筆的時候很清楚這一點,但是還是在堅持,因為挨罵小事,作為一種教育理念,下面這句話一定要說出來:真理是不可分的。法學並不僅僅是個什麼“文科專業”,靠擺弄文字混飯吃,法學也是科學,而且是全局性的科學,決不能放棄對自然科學的敏感,微觀和宏觀是相通的。
近代意義上的文理分科,主要還是存量知識太多,人一生之力不能窮盡。老百姓的層面只要掌握一才一藝就可以謀生,不用考慮全局,造橋的不管修路,挖煤的不用打鐵,因此可以“分科”。但法學則不然,法學是統治之學,統治者必須考慮全局,掌握“一半真理”的統治者,與瞎子無異。哈佛校訓是“真理”veritas,耶魯校訓是“光明和真理”Lux et Veritas,從來不分文理。法學教育不能畫地為牢,放棄對文科和理科共同真理的追求。
這表現在英美教育上,就是法學教育的文理不分科。
工業革命之後,社會財富劇增,普通人也有了上大學的物質基礎,從而引發了英國高等教育的大改革,史稱“新大學運動”,結果是,牛劍的壟斷被打破了,更多的大學設立起來,並在平民子弟中開始招生,學科設置上開始豐富,尤其是增加了很多理工科專業。但是坦率的說,理工科在英美教育體系中的地位並不高,美國白人讀理工科博士的很少,物理系很多都是中國人和印度人,1900年之後的美國總統中只有小羅斯福的前任胡佛是工科,任內發生了三十年代大危機,以“胡佛豬”、“胡佛屋”名傳史冊。英美白人世家子弟,還是拼命的往法學院和醫學院裡鑽(神學院也已經衰落了)。
因此,律師學院之後,又出現了第三種法學教育形式:“大學法學院”,律師學院逐漸變成一種律師註冊機構,不再承擔教育職能了。“大學法學院”從表面上看,是牛劍的法學教育的複活,其實這是一種新設的教育機制。“大學法學院”根本不招收本科生,而是必須先讀一個本科學位,然後才能申請進入法學院,並且有極高的入學門檻。法學院的學位叫Juris Doctor,JD,即“法學博士”。這是英美高等教育的二元論,說白了,就是在平民也有大學文憑的時代,繼續保持貴族們的領導地位。
在JD教育中,招生是不分文理科的。電影《律政俏佳人》中就有這樣一段場景:
女主角考上哈佛法學院後,同學們進行自我介紹,4個學生的台詞如下:
男1:“我有一個俄國文學碩士學位和一個生物化學博士學位,過去一年半,在索馬里給孤兒除蟲”。
女1:“我拿了婦女研究博士學位,主攻女權運動抗爭史,去年我籌組支持女同性戀,以及反對醉酒駕車遊行。
男2:“我是普林斯頓的物理學第一名,智商187,霍金的《時間簡史》可能是抄襲我四年級的作業。”
女2:“我從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大學畢業,時裝銷售規劃學士學位。女生會的主席,同學會的紅心皇后。”
《律政俏佳人》是輕喜劇,台詞誇張,不過確實能說明些問題。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必須先學習各種“專業”,法學院本身則是文理兼收,文學、政治學、物理學、時裝設計,沒有法學院不研究的東西。當然法學院的學生不是去研究具體的科學問題,只是關注其“理性的精神”,也可以說,法學院只招收“理性思維特別發達”的人,本科具體學什麼反而並不重要。法學界甚至有終身文理雙修的人,比如著名法學家羅斯科•龐德,先讀的植物學本科和碩士,然後拿了JD,當律師執業,接著又拿了植物學博士,再去哈佛當法學院院長,成為美國法社會學這個學派的泰斗。
反過來說,頂級教育“文理分科”又會怎樣?看看咱們自己就知道了。
這個帖子雖然東拉西扯,說到底總還是以我的專業法學為本,主要是寫給高年級法學同學看的。最近因為這個帖子,加我好友的同學不少,我曾經用人人的好友分析器做過一個分析,發現好友的院系分佈中,人數最多的竟然是清華大學,平均年齡24.4歲,等於我一個法學系小講師在給一幫清華的工科博士講課。我本人覺得亞歷山大,同時又感到很奇怪。按說到了這個層次的讀者,應該對赫敏的婚姻問題不是很在意了,但還是有人能看下去,到底這個帖子給大家提供了什麼?
個人理解,原因是由於我國大學的文理分科機制,導致最優秀的理工科學生得不到必要的人文教育,不得不上網,從我這個胡扯的帖子中吸取些營養。這對我本人當然是一種榮幸,但是對於我國的高等教育來說,就是一種悲哀了。我們的文理分科早在高中就開始了,高考本身就是一次知識結構的大破壞。大學更是變本加厲,各個專業的學生安於自己的小天地,很少在老師的幫助下趟過知識的大海。這樣的教育,培養出來的不是人才,是磚頭。美國是一隻獅子帶著一群綿羊,中國是一隻綿羊帶著一群獅子,國際競爭中將會怎樣?
平常在討論專業話題的時候,我最怕碰到的是兩種人。
一種是缺乏人文常識的理科生,尤其是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小有所長、因此性格固執的那種人,比如有個留言的人,從第一帖開始跟我討論原著的細節,到續7還在提同樣的問題,簡直不勝其煩。我當然無權禁止理科生討論人文話題,但是如前所述,文科的核心內容就是攝魂術,文科知識就是一個接一個的光怪陸離的氣泡,全是攝魂術製造出來的心魔幻境,缺乏訓練的人,很容易分不清慾望和理性,陷入伏地魔的操縱而不能自拔。
在現行的高考機制下,理科生平均素質比文科生要好,應該說其中的優秀者有學習歷史文化哲學的潛質,但這需要訓練,需要過程,任何一個天才都不能一蹴而就。網上有些自稱為工業黨的人,喜歡對政治問題發表意見,有些觀點確實有創見,但也有些觀點,確實是“too simple too naive”,人文科學沒這麼簡單,拍拍腦袋搞定。還有些科學神教徒,天天用“科學科學”的棒子打人,仗著自己的理工科博士學位,文科生不敢還手而已。這些人領導國家,會怎樣?
另外一種是缺乏邏輯的文科生,這個問題更加嚴重。我國的高考機制下,數學不好的選文科,因此法學系中有很多缺乏邏輯能力的人。個別法學博士,能做幾個小時的演講,並且讓人搞不清他在說什麼。這種人不是能否分清慾望和理性的問題,而是根本就沒有理性的問題,有些論文連基本概念上的同一律、排中律都做不到。“工業黨”所謂的“情懷黨”,很多都是這樣來的。人文科學少不了攝魂術,但是法學的攝魂術,需要嚴格的邏輯支持,大家跟著汽車司機學習民主,結果會怎樣?
(再一次強調,不要對號入座,問題出在文理分科身上,我自己也是受害者,前面稍微涉及科學話題,就出了一大堆錯誤,首先要自己檢討)。
隨著中國高等教育的正規化,越來越多的法學畢業生進入領導崗位,這種知識上的缺陷,也就越來越成問題。給理科生推薦文科讀物還算容易,給文科生推薦理科讀物,真是千難萬難。很多文科生對科學都麻木了,一看到就遠遠的躲開,這遲早會出事的。最高領導人可以不關注細節,但對科學前沿一定要有基本的敏感度。比如當年的曼哈頓工程。如果羅斯福對原子物理一無所知,讓希特勒搶先製造出原子彈,二戰的結果將會怎樣?
(曼哈頓工程,詳情可百度)
有人說,我又不當國家主席,只是個普通小文科,原子物理與我何干?統治者不僅僅是國家主席,你從老爸手裡接過一個做皮鞋的小工廠,20個工人、兩個技術員,也是這個工廠中小小的統治者。現在老爸供你讀了四年法學院,除了背一肚子法條之外什麼都不知道,連皮革有幾種都分不清,這個班,你怎麼接?就算是你專門做律師,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各種屍體檢驗、傷情鑑定、化驗報告、精神鑑定,裡面花樣多的很,只懂法條的律師,能做好嗎?
3、授課方式
因為文理不分科,霍格沃茨的上課,另有一個特色。黑魔法防禦截圖已經太多,剩下的課程,隨便截幾張圖大家看一看:哈利波特電影中,教室的佈景非常有文化氣息,每個場面都可圈可點,大家可以好好欣賞。
從律師學院時代開始,英美法學教育就是以實踐為主。他們的法學教育,跟理科生做實驗差不多。整個哈利波特的系列電影,所有的課堂教學都是老師動手示範、學生動手操作,從來沒有老師大段的板書、學生埋頭記筆記的鏡頭。唯一隻動口不動手的,只有烏姆里奇:
現實中,美國法學院教學的風格也是如此。大家有沒有發現,《律政俏佳人》學生們自我介紹,除了學位,一定要說是自己的社會實踐經歷,表示自己不是個書呆子。美國法學院的課堂教學,也是以討論案例為主。女主角的第一堂課,老師一上來就發問案例,結果毫無準備的她被轟出課堂。
後來有學長幫忙,才知道法學院老師的教學方法:
(蘇格拉底教學法,可百度)
到了二年級,老師已經帶著優秀的學生到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實習了。
最後真刀真槍的上法庭。
這才是培養律師的辦法。
呵呵,我這個搞理論法學的老師,跑到這裡來推廣實踐教學,可能有人覺得奇怪。有些人喜歡畫地為牢,搞實踐就瞧不起搞理論的,搞理論就瞧不起搞實踐的,不是什麼新鮮事。我確實喜歡理論,但也確實不太喜歡只喜歡理論的書呆子。
本宅在教學中也經常實踐一下。我兼職講過一門《法理學》課程,這門課沒有法條好背,單講理論枯燥無比,我一直在堅持案例式教學。每堂課安排一個主題,比如平等與自由、法律與秩序,提供幾個有爭議的案例,教師不預設立場,組織學生分正反雙方討論,分組討論完了集體討論,案例討論累了就放法律電影,然後接著劇情繼續討論。講到結課前幾週,同學們都在求我少放點電影,能不能講幾節課好準備考試。
凡是能走出教室的主題,盡量帶同學們出門。這是我講到“法律與宗教”一節,帶同學們去天津西開教堂望彌撒的照片。
西開教堂是天津天主教的總堂,有百年曆史,就在市中心濱江道商業區附近。週日上午大家一起去逛街,下午兩點在教堂門口集合,先自由參觀一個小時,三點鐘是禮拜天的主日彌撒,本堂神父講經,四點結束,一起坐車回學校。教堂又不收門票,最多是參觀不計算工作量,我損失一個下午的課時費而已。但是回到課堂再討論這個主題,同學們就有基本概念了。
4、教材選用
說到蘇格拉底教學法和實踐教學,不能不提教科書的問題。我每年法理課最大的抱歉,就是同學們花錢買的教科書,期末還跟新的一樣。很多英美國家的教學中(不限於法學),老師從來不用標準教科書,都是靠自己收集的資料講課的,很多是打印稿,每年還在不停的修改增加,有的老師甚至不考慮出版,就是為了方便增加新東西。在蘇格拉底式的案例法教學中,教科書其實沒什麼用處。
哈利波特中的教科書就很有個性:
這是哈2中,海格在保護神奇生物課上選定的教材《妖怪們的妖怪書》,這種書籍會咬人,需要學生撫摸書脊,才會安靜下來。真正的教科書,確實是會咬人的。
但是還有一種相反的教材,是烏姆里奇喜歡的那種:
這種經魔法部核准的,擁有嚴謹結構的教材,是大家天天用的最多,什麼感覺,各位自己都有體驗。結構確實嚴謹,內容也很充實,只是好像少了點什麼?
沒有黑魔法防禦術的咒語唄。
國內各專業都有統一教科書,理工科還好些,文科的統一教科書,有些已經很成問題了。比如這條新聞:
據說是一個系列,文科各學科都有。法理學是這一本:
我並不反感馬克思主義。《資本論》是大一下半年讀的,大一暑假,通讀了一遍《毛澤東選集》1-4卷覺得不過癮,還要跑到圖書館的角落裡翻出來已經是半禁書的《毛選》 5卷才罷休,馬克思和毛澤東的文章都很有趣,和教科書裡的不一樣。教材本身沒意見,問題是這種統一教材的做法,讓學生失去了分辨力。分辨力不能灌輸,只能從不停的接觸錯誤中鍛煉出來。
不培養分辨力的法學教育,還有什麼意義?
教育部強調統一教材、統一思想,目的當然是維持穩定。我當然贊成維護穩定,誰也不願意生活在一個動蕩的社會中,問題是能被一本簡單的教材說服的人,本來也不會製造麻煩。這些沒有分辨力的人,在國內是馬克思主義者,出國改信美國價值觀念,就像一面鏡子,照出來的都是別人。真正有能力製造麻煩的人,那是什麼教材都攔不住的。看看美國,法學院里天天拿各種異端邪說當菜吃,培養出來的學生,一個個心黑油油的,都是忠心耿耿的美國價值觀念的信徒。誰的社會更穩定呢?
5、教學檢驗
應該承認,烏姆里奇教授的經魔法部核准使用的教育思想,至少還是結構嚴謹的。烏姆里奇教育思想的中心環節,就是考試。第一堂課就強調考試的重要性:
等到做了校長以後,更是把考試辦成教學活動的中心。
結果怎樣,大家都很清楚。哈5中最快樂的一段場景,就是喬治和弗雷德的“煙花鬧考場"。
中國大學法學教育指導思想,確實是和烏姆里奇老師有相通之處。中國的法學教育的中心環節是什麼呢?
從這個政策出台之後,我大四的法律史課就沒安靜過,四個月的課,九月司法考試,十月、十一月公務員考試,十二月、一月研究生考試,每節課都有人請假。當然了,我這門小課也沒什麼重要的,司法考試才5分,畢竟通過考試才是我們的教學目的。
在烏姆里奇校長的領導下,同學們經過一個學期的基礎咒語理論的學習,掌握了經魔法部核准的、擁有嚴謹結構的教材,經過規範的考試,就可以實現通過普等巫測的教學目的,順利畢業了。畢業以後失業了怎麼辦?霍格沃茨正準備升級成研究型大學,繼續擴招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不夠考的,可以增加壯士、烈士、聖鬥士三個學位,聖鬥士再分青銅、白銀、黃金三個等級,慢慢考唄。我們的理念是:學到老,考到老。
教學離不開考試,美國的大學也有各種考試。但是如果把教學的目的放在考試上,確實有點本末倒置。上一篇說了,在規則領域,有重視實質正義和重視形式正義的區別,或者說right和law的對立,對應到教育學,掌握知識就是right,通過考試就是law。考試在形式上是公正的,但在選拔人才方面,並不是個好辦法。考試其實就是用老師的知識畫一個圈,讓學生往裡套,套的越嚴絲合縫,分數越高。這樣的結果,淘汰了差的,也淘汰了最好的,因為最好的學生,一定要比老師還優秀,學科才能有進步。
美國的法學院入學也要進行考試,叫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LSAT,有人也叫它“美國司法考試”。LSAT共五個部分,包括閱讀、邏輯及分析三項,另加30分鐘的寫作,這和中國的考試也沒有什麼差異。關鍵是,美國法學院錄取學生並不完全依賴考試。
美國大學法學院錄取有三個指標:“成績”、“才藝”、“推薦”。成績就是LSAT,才藝指的是個人特長,推薦指的是學生申請時附帶的推薦信。(感謝留美的冷哲網友提供的資料,他的人人日誌)。《律政俏佳人》裡也有:
三個途徑,大家猜那個是最重要的呢?
推薦信。
有了名人的推薦信,成績差點也沒關係。沒有推薦信,滿分也可能落榜。簡單的說,美國大學尤其是重點大學,成績只是參考,推薦才是重點,和中國大學正好相反。
千萬不要以為推薦信就是走後門。人家的血統論是明擺著的。哈一開篇,海格接哈利去霍格沃茨,遭到弗農和佩妮的反對,海格說了這麼一句話:
霍格沃茨在魔法界的地位類似北大在中國,在招生季節,哪個北大老師敢說出這話來,全國輿論是要爆炸的,還記得當年的“朱甘事件”嗎?可是人家海格隨口就說出來,也沒覺得怎樣。
但是,前面說了,英美國家有血統論,卻不唯血統論,在血統的基礎上,確實還有選擇的餘地。前面也分析過,統治者並不喜歡違反規則,因為堅持規則才對自己有利。之所以採用推薦信的方式,是因為試卷考試並不能識別頂層人才。相反,能識別出“最優秀的人”的,只有“最優秀的人”本身,(這方面還是推薦看《皇帝新腦》)。或者說,推薦信和試卷考試都是人才選拔的規則,推薦信是right,試卷考是law。
這種做法,我本人也一直在堅持。校內教學當然用不到推薦信,但法理學的期末考試,我一直採用口試的辦法,也就用“人”而不是“試卷”去識別學生的優劣。具體做法:準備20個案例或命題,現場抽籤,每個同學和我面對面討論5-10分鐘,現場打分。
口試的效果很明顯,平常愛看書和積極發言的,口試分數就高,上課玩手機的孩子們都現了原形,靠打小抄作弊混日子的,根本沒有可能。影響到下一屆,課上睡覺的都少了(我的課堂一直很吵,睡個覺其實挺不容易的)。我也是從這些面試中,慢慢發現每一個同學都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即使是最不起眼、最沒特色的同學,詳細追問,腦子裡也有自己的小宇宙和編年史。
那些照本宣科的法理教學,其實大部分都是在浪費時間,灌輸能增加知識,但不能解決思想問題,不管你灌輸什麼都一樣,除非你想把學生培養成傻瓜。順便說一句,我這麼做其實是受政法大學老校長江平教授的啟發。有一次看到江平訪談,回憶起他當年留學蘇聯學習民法的時候,說蘇聯的大學教學很嚴格,期末都是用口試的方式,根本不能作弊。唉,人家也是社會主義的大學教育,做人的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
(本節關於考試的探討,僅限於啟發高年級同學的思路,背法條和司法考試並非毫無意義,低年級同學不要給自己找偷懶的藉口。)
6、教學管理
前面介紹英美高等教育,這並不是本宅多麼優越,我說的這些都是常識,搞教育理論的人都知道。問題是,誰把高等教育辦成學科分割、填鴨教學、標準教材、考試本位的樣子?
魔法部政務次長烏姆里奇女士和霍格沃茨管理員費爾奇先生,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屬於行政人員。這也是最近高等教育界經常討論的,中國大學行政化的問題。
(先強調一下,這裡只是介紹英美大學的管理機制,行政人員也是大學的重要部分,不要製造教學人員和行政人員的對立。)
從歐洲第一所大學博洛尼亞大學開始,學校的主體就是老師和學生。大學可以沒有大樓,可以沒有校舍,甚至很多大學連圍牆都沒有,只要有老師和學生,就是大學。也就是每年霍格沃茨開學的時候,坐在台上和台下的兩群人:
大家注意一下,霍格沃茨聚餐的時候老師席上有酒杯,學生席上有豐盛的菜品,管理員費爾奇先生連個座位都沒有,他始終是站著的。
站著當然也沒有餐具,只能看著別人吃飯。大家現在可以理解費爾奇的臉色為什麼一直不太好看了吧。霍格沃茨裡唯一歸他管的,就是那隻叫陶樂斯夫人的貓。
一般說,歐美國家的私立大學的內部管理,涉及財產方面的問題,由出資設立大學的校董事會決定,比如魯修斯•馬爾福,就是霍格沃茨的校董,因此敢和鄧布利多叫板;涉及教學方面的問題,由教授們組成教授會決定。行政人員只是負責執行兩個會議的決議,沒有決策權,劇中的費爾奇見到任何一個教授,都要先行禮,說話要用尊稱。
大學的外部管理方面,一直強調學術獨立。從伊納留斯獲得特許狀開始,皇帝就不再乾預大學的內部事務。美國的頂尖大學都在私立,組織“常青藤聯盟”協調彼此關係。美國聯邦政府沒有高考、沒有國立大學,自然也不管什麼排定課程、審核教科書之類的事。不要說大學,連中小學也是如此。2009年9月新學期開學,奧巴馬總統去某個中學參觀,順便發表了幾句演講,內容無非是鼓勵美國小朋友好好學習,不要讓我們的競爭對手中國超過之類,結果全美報紙罵聲一片:總統好好管你的國防外交,教育問題不屬於你的職責範圍。
行政機關並不是沒有控制大學的意願,雙方一直在較量。《哈利波特與鳳凰社》全劇,就是圍繞著雙方的較量安排情節的。
烏姆里奇第一次在霍格沃茨亮相,是在開學的餐會上:
發表了一套官腔十足的就職演講:
魔法部最重視的一向都是年輕巫師和女巫的教育,雖然每任校長都會替這所歷史悠久的學校帶來新的創意,但是絕對不能只為了發展而發展,讓我們保存必須保存的一切,完善應該完善的境界,並且禁止應該禁止的練習課程。
校長禮貌性的表示肯定,學生們覺得是一派胡言:
只有費爾奇很興奮,不停的鼓掌:
入校以後,自己的黑魔法防禦課不受歡迎,烏姆里奇的主要精力就用在了奪權上。言必稱魔法部長,用部長的權威來壓倒對手。比如和教務長麥格教授的較量:
麥格:我只是質疑你體罰學生。烏姆里奇:
擔任霍格沃茨總督察乃至校長之後,烏姆里奇繼續推行她的一套:
鑽到每一堂課進行評估:
這種拿捲尺給教授量身高的做法、在中國教育史上也見過:
(關鍵詞:教學評估)
組織學生督察隊:
對懷疑的學生進行調查:
凡是反對烏姆里奇的,都被扔出霍格沃茨:
教師的下場很悲慘:
最後,霍格沃茨就這樣了:
(關鍵詞:某大學六位領導迎接教學評估專家組秘書)
學科分割、填鴨教學、標準教材、考試本位的高等教育,就是這樣煉成的。
其實我應該感謝大學行政化,要不然我的帖子火不了。帖子裡的東西,是大學就本來應該提供的。咱們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什麼樣的人才沒有!像我這樣的地方院校小講師,車載斗量,大學裡多得是。可是好玩的課程都跑到哪裡去了呢?
有同學開玩笑,說“很想來聽一節宅老師的《哈利波特與英國歷史文化和政治》選修課”,抱歉了,不可能的,這門課不會出現在中國大學的課表裡。按照我們高校的規定,《哈》這門課問題多多,至少有以下幾點:
第一,學科定位不明。你是法學系的課呢?還是英語系的課呢?這個帖子涉及快二十個學科了,這些學科里,都有專業權威的結論嗎?有嚴謹的學科體係嗎?
這個問題還算比較好解決,中國教育裡倒也有交叉學科、邊緣學科之說。姑且算做英美文學系的選修課吧。
第二,沒有教材。用什麼教科書呢?總不能把《哈》1-7當作教科書吧。沒有教材,憑什麼保證教育質量呢?
這個也勉強能夠解決,把帖子印成鉛字,拉兩個名人作序,打扮成學術著作,混進教科書隊伍,也湊合。
第三,沒有考試大綱。這個最要命。沒有考試,怎麼有成績呢?沒有成績,怎麼決定及格還是重修呢?怎麼評獎學金呢?怎麼入畢業檔案呢?事情涉及到好多部門的工作,不好解決啊。
可是我也實在是不好解決啊。這門課考試,出什麼題呢?
選擇題:赫敏的褐色頭髮,意味著她是:A英格蘭平民、B蘇格蘭貴族、C英格蘭貴族、D蘇格蘭平民
判斷題:如果陽光下你影子比較淺,說明你魂淡。( )
簡答題:簡述關於攝魂術的三種學說。
論述題:結合鄧布利多的教育思想,試論三強爭霸賽中哈利鬥龍的重要意義。
我自己先吐了,打死我也不開這樣的課。這樣學下來有意義嗎?
不是腦補,我還真的試過。法律史學科比較清苦,經常面臨課時不足的問題,前些年,我曾經準備過一門“電影與英美法律文化”,想申請公共選修課,也是為了混口飯吃。結果從教務處網站上下載了一張“公選課申請表”,發現根本就填不滿,自己知難而退而作罷。大學行政化像個篩子,把所有有個性的東西都過濾掉了。教務工作枯燥瑣碎很辛苦,並不是說我們學校的教務處老師有什麼不好,我們是涉外院校,外教和留學生很多,管理上已經相當寬鬆了。問題是,誰來決定開什麼課?
說到開課,再講個小故事。我並不相信中國人不會辦教育,不要說遙遠的孔夫子,百年之內就有優秀的教育家。天津本地有個南開中學,現在算是個“市重點”,也是以高考為中心,學生們大部分去美國讀物理化學博士,給盎格魯撒克遜人培養些技術人員。但創辦之初,南開本是個私立學校,那個時候南開中學和現在不一樣。
1931年秋,日本關東軍發動九一八事變,侵占中國東北。當年冬天張伯苓校長就組織老師收集材料,1932年春季學期開始,全校各年級都加開一門新課:《東北自然地理》。油印的課本里,是東北廣袤國土上的每一座山脈、每一條河流、每一片大豆高粱。校長要讓全體學生牢牢記住:這些都是你們的,一定要記得拿回來。
需要核准的教材嗎?需要嚴謹的基礎理論嗎?需要規範的考試嗎?需要向教育部申請設立新課程嗎?說到底,教育部算什麼!教育部的領導的領導,是張伯苓的學生。
南開中學曾創下了中國教育史上的一個紀錄:培養了三分之一的新中國總理。(周恩來到溫家寶共6位總理, 他倆都是南開中學畢業)。這才是培養領導人的地方!民國時代的物質條件和今天遠遠不能相比,當時一個中學尚可以如此,現在那些擁有大樓、豪華餐廳和五星級招待所的“大學”,是不是有點感到慚愧呢?
(關於赫敏的性格分析,在(下)中,我沒有跑題。)
(未完待續)
翟按:我只是個法學老師,對本專業比較熟悉,沒有能力評論其它我不熟悉的學科。尤其是學科優劣之類的問題,我覺得沒什麼意思,如果科學是理性的表現,則所有的學科都是平等的。再次強調,千萬不要成為各學科的混戰。另外,本篇使用了比較偏激煽情的寫作風格,大家讀完後都盡量冷靜。這一貼砸碎的鍋,我下一貼當然會補上。
唯一需要說一下的是藝術。歐美學科分類中,沒有中國意義上“文科”,法學屬於社會科學Social Sciences,文學屬於藝術art,不是一回事。本篇沒有討論與藝術有關的學科,原計劃有一篇“特里芬妮、盧娜和占卜術”,大概能給藝術類一個定位。但是因為我的學力所限,不敢發表,怕誤導各位,因為又涉及到另一個複雜的哲學問題:理性與直覺,等我讀幾年書再說吧。哪位哲學高手,不妨順著這個思路下去寫寫看,多交流。
翟又按:貼子中開了一點昌平的小玩笑,不是對法大本身,只是對昌平城中各種假冒法大的培訓班比較煩而已,廣告都打到我身邊來了。其它冒犯各種學科、學校、學生之處,如果有意見歡迎提出。
(續9)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翟按:抱歉終於沒有在開學前完成,食言而肥,這就是我為什麼很胖的原因。開學後事情很多,寫的更慢,讓大家久等了。昨天教師節有很多同學給我送花送祝福,不能一一回复,就把這個帖子當作回禮吧。
第九篇、霍格沃茨的教學(下)
6、社團活動
大家有沒有想過,烏姆里奇又是怎麼成長起來的呢?
片中對烏姆里奇的早期經歷交代不清,但片中她會使用咒語,不是啞炮而是巫師。英國巫師都畢業於霍格沃茨,也就是說,烏姆里奇也曾經是霍格沃茨的學生。無論烏姆里奇的血統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她上學的時候,應該對學科分割、標準教材、填鴨教學、考試本位這些做法並不討厭,否則不會自己當了教授也來這一套。我推測,烏姆里奇的少女時代,應該是這樣度過的:
呵呵,可能很多同學感情上接受不了。我換一種說法:烏姆里奇的毛病,赫敏身上也有一點:喜歡背書、喜歡考試,可以嗎?我有證據的。
哈2的結尾,校長為了對學校接連發生的不幸事件表示一點心意,宣布:
全體同學熱烈鼓掌:
導演給了赫敏一個特寫鏡頭:
意思很明顯,赫敏喜歡考試。
前面說過,知識本位和考試本位,是教育學中的right和law,前者重視實質,後者重視形式。貴族傾向於right,平民傾向於law,赫敏喜歡考試,是符合她的身份的。大家想想,她來霍格沃茨的時候,因為血統而受人歧視,體育課和魁地奇又不行,不靠考試成績,還有什麼辦法爭一口氣呢?中國教育高度依賴考試不是沒有原因的:
(浙江省永康市第二中學著名標語,詳情可百度。)
再說書本知識和實踐能力,赫敏也偏好書本。哈6霍拉斯格恩的魔藥學,大家熬生死水。赫敏是這樣做實驗的:
哈利碰巧拿到斯內普的課本,發現書上有錯誤,切跳跳豆的秘方在於:
哈利很大方的告訴赫敏:
最後赫敏也沒熬出生死水。找不到秘方不是你的錯,但是過分相信課本,確實是個問題。人家都已經告訴你答案了,你倒是動手試一試啊!
前面分析過,在霍格沃茨這所培養統治者的學校,喜歡背書和考試可不是什麼好事,這意味著不具有統治者的優秀素質。已經有朋友看出來了,赫敏的“道德性”或者說做事風格和她的出身密切相關,平民的身份就像一個包袱,她一直在甩,卻很難完全甩掉。在生活中,她懼怕校規;在教室裡,她喜歡考試;在實驗課上,她相信書本。如果一直這樣下去,赫敏難免不成長為另一個烏姆里奇。
好在還有選擇論,還有機會。人總有些東西無法選擇,比如民族、語言、出身。但是,任何情況下,人也總有些東西可以選擇。你確實不幸生在了中國,但你為什麼不選擇讓中國有幸產生了你?
同樣是考試愛好者,烏姆里奇選擇了保持平庸,選擇了按部就班,巴結領導,排擠同事,熱衷於辦公室政治,做個庸俗乏味的官僚,就像她的形象符號:癩蛤蟆,不咬人,只是有些討厭。
赫敏的選擇有所不同,赫敏選擇了冒險,雖然是跟在哈利和羅恩後面,但畢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赫敏的考試偏好只出現在前幾部,越後來她越學的像哈利。哈5中,也學會討厭考試了:
這還不算。赫敏還有更狠的。
先問大家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你別無選擇的進入了烏姆里奇校長領導的霍格沃茨,你會怎樣做?
睡覺?逃課?DOTA?刷人人?談戀愛?考雅思?
赫敏的選擇是:組織一個D。
找到一處偏遠的會議地點:
召集了了十幾個代表:
赫敏主持會議:
哈利做主要發言:
會議宣布成立了:
鄧布利多軍團Dumbledore's army。嘿嘿,別想歪了。
鄧布利多軍團的原型,是英美法律教育中很常見的形式:學習小組study group。蘇格拉底教學的案例教學法其實是很費時間的。JD教育只有三年,大二就要實習,因此,老師在課堂上佈置的案例,都要由學生在課下做好準備,否則根本跟不上進度。在哈佛法學院,熬夜可不是什麼新鮮事。為了節約時間,學生們經常結成討論小組,按照案例角色分工,並且互相合作,很多美國法律電影中都有這種情節,還是《律政俏佳人》:
英美教育中的行政化和反行政化,沒有哈5中的誇張。但是討論小組的做法,確實是一種和死記硬背對應的教育理念:自主學習。這個概念最近些年也引進了中國,大家可以自己去百度。古人云,“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學習說到底是學生的事兒,應試教育最大的問題,就是損傷了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在知識爆炸的今天,靠大學裡背誦的一點點知識,在職場上是堅持不了幾年的。
進一步講,討論小組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它鍛煉人的組織能力。討論小組其實是一種簡單的學生組織。哈利波特中的鄧布利多軍團,顯然也不僅是個為學習成立的小組。這又涉及大學教育的另一個重要方面:社團活動。
古往今來,統治者都是少數人。除了 個體的優秀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統治者之間能結成組織,在局部形成多數對少數的局面。所謂的領導力,除了判斷力,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組織能力。組織能力同樣不能依靠課堂灌輸,也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學到。前面提到,歐美體育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訓練組織能力和“團隊精神”,而更多的組織能力,則是靠學生社團活動完成的。剛才說赫敏組織了一個D,很多同學嚇了一跳,這個問題和社團活動確實是有關聯的,在憲法上,二者共用一個概念:結社權。
(跑題講幾句憲法,不感興趣的朋友請直接跳到下一個紅色字體)
早在哈5引進中國的時候,就有對“the Order of the Phoenix”如何翻譯的爭論,很多網頁現在還能看到“鳳凰令”或者“鳳凰密令”,這明顯是個誤譯,“Order”必須翻譯成“社”,因為涉及哈5的核心情節:公民結社權對抗政府控制。在歐洲歷史上,order是個非常悠久的概念,甚至比現代意義上的國家nation還古老。這又要回到遙遠的中世紀。
日耳曼人大遷徙之後,因為剛剛脫離原始社會,組織能力有限,處在一種非常鬆散的社會形態中。當時有所謂“神聖羅馬帝國”、“英格蘭王國”等說法,不過這些“國家”沒有中央政府、沒有首都、沒有常備軍、沒有統一稅收和司法,只是靠貴族之間的私人效忠聯繫起來,和現代國家是不同的。
高度分散意味著高度自由,但太多的自由並不是什麼好事情,每個人都在和其他人戰鬥。因此,度過了中世紀最初的黑暗時代dark age,倖存的人們結成了很多社會組織,首先是按照行業和身份集結的:學者形成大學university,教士建設修道院monastery,工匠組織行會guild,商人聚集在市場market附近,這段有初步組織化但各自為政的時間,歐洲人稱之為封建時代feudal age。
然後呢,隨著經濟的發展,木頭、食物和黃金的進一步積累,尤其是成功的研發了建築技術,使得城堡提供了有效的防禦。因此自給自足的莊園制大行其道,歐洲進入城堡時代castle age。表現在軍事上,就是原始的民兵消失了,步兵和弓箭手也成為配角,重型騎兵成了戰場上橫掃一切的主角,尤其是法國。反映到政治上,就是基層貴族——騎士們成了全社會的重心。騎士們往往跳過國王和高級貴族,自行結成組織,這種組織就是“騎士團”order。哈利波特中的鳳凰會,其實就是“鳳凰騎士團”。
歐洲歷史上有很多騎士團,都是騎士自行組織起來的。有些騎士團經過教皇批准,負有宗教使命,則稱為“聖騎士團”,其中最著名的,則是十字軍東征期間建立的三大騎士團:聖殿、醫院和條頓,分別由法蘭西/英吉利、意大利和德意志地區的騎士們組成,一度在中東地區盛極一時。
十字軍失敗後,醫院騎士團在地中海幾個島嶼中輾轉,改名馬耳他騎士團,現在是一個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組織,在聯合國擁有觀察員地位。條頓騎士團則遠走東歐,在一個叫做“普魯士”的地方建立了一個騎士團據點,最後居然統一了德國(具體過程比較複雜,這裡簡化的說)。但是勢力最大的聖殿騎士團,卻在和法國國王的競爭中敗落,被徹底消滅了,只留下一個“騎士團寶藏”的傳說,給歐洲各種通俗文學提供了不盡的話題。
這個消滅騎士團的勢力,叫做nation,現在被翻譯為民族/國家,但這個詞最初的意思,是“同鄉會”,和大學university、騎士團order類似,是封建時代的社會組織之一。Nation最大的特點,是按照領土而非按照職業組成,法律上表現為屬地而非屬人主義,又因為屬地主義可以兼容平民的利益,所以,nation的價值取向是大眾而非精英主義的。
一開始,Nation以國王king作為領袖,本來king也是騎士knight之一,在貴族意義上和普通knight是平等的,像獅子理查、紅鬍子腓特烈這些國王,打仗也要親自衝鋒。但king得到了nation的支持後,逐漸變成高高在上的指揮官,不再上戰場了,都鐸家的瑪麗和伊麗莎白姐妹,才能以女兒之身繼承王位。這一階段的Nation,都以國王個人專制為特徵,騎士階層則受到壓制,投石機和火藥把城堡砸的粉碎,歐洲從此進入帝國時代empire age。
(開學事雜,文思艱澀,天天靠打帝國時代2放鬆自己,還有點效果。本宅男早就說過,不會玩的人,就不會學習。)
隨著nation規模的擴大,專制王權又帶來了新的不平衡,君主國又普遍經過一次內部革命,形成立憲政體,就是現代國家的基本結構,我們的教科書中一般稱為“資產階級革命”,其實這種提法有很多問題,英國的“資產階級”比“革命”要晚200年才出現,(見北京大學錢乘旦教授的《英國通史》),內戰的雙方領導人大都是貴族出身,議會只是貴族的馬甲。議會派的目的是反對專制,既包括國王的專制,也包括小自耕農克倫威爾的專制,革命的最終成果是形成了貴族的“共和政體”而非“王權專制”和“民主政體”,甚至革命revolution這個以re開頭的詞,原意也是“迴轉”,本來就包含“復辟”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貴族要回到和國王平等的年代。
英國革命的成果,形成了不成文的古典憲法,這是世界憲法之母。凡是憲法都分為“政府組織”和“公民基本權利”兩部分,前者是關於王權的法,後者是反王權的法。憲法中常用到兩個詞:權利right和權力power,用二元論來分析,公民權利human right還是right,而政府權力government power則對應law。學習憲法的同學注意,在英美憲政中,公民權利是少數人的特權,而政府權力則相反,代表平民大眾。公民權中重要的一項就是結社權。Nation和order這對兒老冤家,也就從中世紀,一直打到霍格沃茨。
烏姆里奇靠誰發家的呢?
大家注意福吉的原文,烏姆里奇“will have powers to”,使用的詞就是“power”。劇中魔法部明顯就是英國政府、魔法部長相當於英國首相,福吉就是烏姆里奇的後台,這是魔法世界的government。而騎士精神的代表,當然就是霍格沃茨的師生們了。一旦魔法部干預學校的教學,power干預了right,學生們就組織起order,重新拾起當年對抗的武器。哈5的故事情節,其實是兩代order之間薪火相傳的過程:鄧布利多、小天狼星、詹姆和莉莉等父輩人運用“結社權”,組織了the Order of the Phoenix和敵人鬥爭:
二十年後伏地魔重新出現,魔法部卻畏縮不前、粉飾太平,哈利、羅恩和赫敏等下一代小英雄就效仿父輩,組織了Dumbledore's army,繼續這種光榮傳統。哈利其實就是好萊塢的潘冬子。
為什麼這次不叫“order”,而叫“army軍團”呢?這又涉及另一項公民權,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規定的: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之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也就是美國人的“持槍權”。表面上看,持槍權是保護美國獨立戰爭中打天下的民兵,其實這項權利的歷史遠比獨立戰爭悠久。歷史上,誰喜歡持有武器呢?
電影裡其實還有一個小小的社團:哈2密室中的“決鬥社”:因為密室傳言搞得人心惶惶,吉德羅•洛哈特教授組織同學們學習攻擊咒語而成立的。大家也可以重新看看這段場景,欣賞一下中世紀貴族們的決鬥文化,也就是奧運會上的“擊劍”項目,哈利波特電影中用魔杖代替長劍而已。長劍是貴族隨身攜帶的武器,也是貴族們吃飯的傢伙,擁有武器,當然是貴族的基本權利。
作為對比,家養小精靈多比儘管魔法強大,卻從沒有魔杖,它只能用手指施放魔法。很簡單,奴隸怎麼可以擁有武器?
(憲法跑題結束,回到大學教育)
不管是學習還是戰鬥,都需要組織的支持。組織能力也可以說是政治家的基本功。英美頂尖大學是培養領導人的地方,因此社團活動一直是大學教育的重要方面。
最基本的社團當然是學生會。美國大學沒有團委老師,學生會完全由學生們自己組織,大學生除了繳納學費,還要給學生會繳納會費,因此學生會行動是獨立的,不受限於校方。學生會有自己的預算、辦公室和人員,其職權範圍也比中國的學生會大得多,簡單的校園行政工作,一般都是學生會在做,甚至有學生會辦托兒所的,為了讓有小孩的女生騰出時間上課。學生會的競選,基本就是總統、議員選舉的演練版。這方面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2007年的美國電影《大學新生Sydney White》:
至於其他學生社團,更是五花八門。比如著名的耶魯骷髏會:
正式的名稱叫做“骷髏骨”(Skull and Bones),別稱“死亡騎士團”(The Order of Death),是美國耶魯大學一個學生社團,每年吸收15名耶魯大學三年級學生入會,總部設在耶魯校園內的一幢希臘神廟風格的建築裡。建築的側牆上鐫刻著一句名言:“ 誰是白痴,誰是智者?無論是乞丐還是國王,最後的歸宿都是死亡。 ”骷髏會成員中湧現了許多美國政界、商界、教育界的重要人物,包括3位美國總統以及多位聯邦大法官,又因其神秘的風格引發了很多陰謀論的聯想。
順帶提一下網上傳的神乎其神的“共濟會”。我不相信共濟會的陰謀,因為這個說法自相矛盾:共濟會能夠控制一切,卻偏偏被一個普通人解密。其實凡是貴族風格的社團,活動都不會太公開,“鄧布利多軍”不也天天藏在“有求必應屋”中訓練嗎?共濟會如果存在,也應該是骷髏會一類的精英社團,只是這種民間組織的能量較大,能在一定程度上和政府分庭抗禮而已。歐美國家的所謂自我管理的公民社會,就是這個意思。那些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組織NGO,都是在大學社團活動中鍛煉出來的。
如果說大學行政化是個問題的話,中國大學生缺乏組織能力的訓練,是更大的問題。比如前面的開設課程的問題,在歐美是由教授會議決定的。中國大學其實也有“學術委員會”,但中國的教授有學問的不少,有組織能力的不多,自古文人相輕,“學術委員會”基本流於形式,只好把學術問題推給教務處,用“形式要件”來進行管理。歸根結底,教授也是從學生過來的,當年就沒有受過組織能力訓練。
在中國的大學教育中,學團(團委、學生會)是和教學、行政並列的三個系統之一,主要功能也是鍛煉學生的組織能力。很多人把學團和行政工作搞混了,統稱為“行政”,其實兩者的風格正好相反,毋寧說中國的學團系統同樣也有個行政化的問題。一個優秀的學團工作者,想必也不會喜歡填那些填不完的表格。
不知大家是否發現,最近幾屆中央領導人中,大學裡參加學生會、或者做過學生工作的人很多,尤其是恢復高考之後更加明顯。這事兒有很多解釋,我不討論政治,只是想從教育學的角度說一句:個人感覺,在中國大學普遍缺乏組織能力訓練的背景下,學團系統提供了一個難得的訓練崗位,鍛煉人的組織、動員、協調等能力,對於日後擔任領導職務有很多益處。
和老師教出的最好的學生會反對自己一樣,學團工作也有個悖論:最好的學團工作,就是沒有學團系統,因為要訓練的就是學生自我組織的能力,管的太多,學生反而不能充分施展。中國大學設置學團系統,主要還是和高考指揮棒下的高中接軌,看著那些連行李都安排不好的大一新生,沒有團委老師幫忙確實是不行的。但這不是學團工作的本意。美國大學沒有中國式的學生會和團委,其用意,恰恰在於容納哈利波特這樣的特別優秀、不太遵守規則而是喜歡挑戰規則的極品人才。如果能吸納這種人進入體制,體制就永遠不會有穩定問題,這才是中國大學應該向美國學習的地方。
7、思想政治課
教育界公認,德育是教育之首,體育、智育都討論完了,我們稍稍說一下德育。不知大家有沒有註意,和團委一樣,霍格沃茨教育體系中,還缺少一樣我們熟悉的東西:思想政治課。
大概從我老師的老師上大學的時候開始,思政課的課堂效果就不太好。原因前面已經分析過,道德不能灌輸,只能從不斷的接觸錯誤、通過自由意志的選擇而獲得,靠考試是不能提高道德水平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就是這個意思。
相反,霍格沃茨中沒有具體的德育課程,但德育教育又無處不在:體育教育中的魁地奇比賽,智育教育中的實踐教學,課外活動中的鄧布利多軍,校際聯誼的三強爭霸賽,都是在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質。中國式的“德育教育智育化、智育教育考試化”的做法,只能說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體育比賽、實踐教學、社團活動這些事情都搞不好,除了考試,還有什麼辦法可以“加強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前面說過,貴族重視實質right,平民重視形式law,在德育教育這個層面,形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選擇了什麼。帖子快結束了,我只剩下最後一個問題:霍格沃茨的德育教育的標準是什麼?高等教育的話題已經長的有些嘮叨,最後這一段還是還給赫敏吧。續789都在分析赫敏的道德性,三人組中的赫敏和哈利的道德性有什麼差別?
前幾天發動一次投票,給三人組每個人提煉一個最優秀的品質,約有400個網友留言,除去一些沒有意義的還剩下300票,大多數人的選擇是:哈利勇敢 142,羅恩忠誠 170(忠誠136/義氣22/友愛12),赫敏聰明 136(聰明61/機智20/機敏9/智慧37/敏銳9)或勤奮 54(勤奮36/博學18),(感謝“左冰青Hélène”網友幫助整理,她的人人日誌)。
本宅的觀點:作者安排三人組的幾個優秀品質,是有內在關聯的。前面說過,赫敏和哈利之間的比較,是善和更善之間的選擇,三個人的品質中哈利和羅恩是一檔,屬於道德的最高檔次,赫敏的品質也不錯,但比哈利和羅恩低一檔。
按照一般的文學規律,男一號應該具有絕大多數正面的道德,再加一個先天的弱點,男二號則相反,作為對比,應該是有些普通人的弱點,加一處閃光點。經典的文學形象總是一胖一瘦,比如孫悟空和豬八戒、唐吉珂德和桑丘、米老鼠和唐老鴨、喜羊羊和懶羊羊,哈利和羅恩也是如此。哈利的優點太多,反而不太容易找到最優秀的,倒是可以從羅恩身上找到突破口。
羅恩是少數民族,雖然是貴族,但歐洲貴族也有窮的,他爸爸只是個小公務員,家裡一大堆孩子,並不富裕,他身上的小毛病挺多的:
有些人挺喜歡這些,覺得不像高大全的哈利,高高在上,這和有人喜歡豬八戒、說他像個居家男人是一個道理,不過羅恩仍然是霍格沃茨的優秀學生,人有點二,但大事不含糊。羅恩最優秀的品質,誠如網友所說,忠誠:
片中羅恩一直是哈利的死黨,具體情節挺多的,典型的比如哈5,西莫質疑哈利在迪戈里死亡事件上撒謊,羅恩力挺哈利。
不過,羅恩的忠誠,並不僅僅是無原則的。比如哈4火焰杯,哈利因為未滿17歲不能參加三強爭霸賽,假穆迪作弊讓哈利參賽,結果羅恩覺得受到了欺騙,和哈利大吵一架:
直到發現是自己錯了,才和哈利言歸於好。
對待朋友有自己的信念,並敢為自己的信念堅持原則,也就是古人所謂的諍友。
但是羅恩的忠誠,還不僅僅是這些。在最高意義上,忠誠還有另一種說法:抱歉我不知道這樣表達是否準確:“犧牲精神”。
很多朋友覺得這一系列,最好玩的概念可能是攝魂術,其實攝魂術只是康德的第一批判中關於“真”的通俗版,對麻瓜來說,解密魔術很好玩,但對於霍格沃茨的魔法師來說,大家天天學的就是這些東西,沒什麼稀奇的。真正的兩軍對峙,最後起決定作用的,並不是這些魔術和幻影,而是康德的第二批判中,關於“善”或者“道德律”的學說。比如最簡單的,“用理性控制慾望”。世界上最大的慾望莫過於生存,理性的最大問題,也在於面臨死亡的時候,還能否堅持理性。
前面說過,貴族並不是個輕輕鬆鬆的職業,貴族的本職工作是戰鬥,是一種隨時面臨死亡的職業。死亡的話題很沉重,並不是一件開心的事情,但是經歷過死亡的人,確實和別人是不一樣的:
死亡是世界上最大的考驗。沒有經受過死亡的考驗,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成熟。前面提到的耶魯骷髏會牆上的格言,其實就是這個意思。一個人如此,一群人也是如此。1950年中國共產黨有登記黨員300萬,有姓名可查的烈士卻有340萬,這就是為什麼300萬能領導4億的原因。在建國後的相當長一段時間,“犧牲”這個詞出現的頻率極高。
羅恩最優秀的品質,就是在面臨死亡的時候,敢於犧牲自己。哈1魔法石,三人組進入地下正殿前的最後一關,羅恩下了一盤很大的棋:
隨著棋局的進展,大部分棋子被兌掉,棋盤上屍橫遍野,終於到了決定勝負的關鍵:
羅恩:你明白了吧,哈利,只要我一移動,皇后就會把我吃掉,這樣你就可以趁機進攻國王。
哈利:羅恩! 不行啊。
赫敏:怎麼了?
哈利:他要犧牲自己。
赫敏:不行,一定還有別的辦法。
羅恩:你到底想不想阻止斯內普偷走魔法石?哈利,你必須繼續前進。我覺得該去的人,不是我,不是赫敏,而是你。騎士移到H3。
在國際象棋裡,各棋子的配合是取勝的關鍵,前面說過統治者需要組織能力,其實除了領袖的領導才能,組織能力還有更重要的一面:服從組織安排、敢於犧牲自己、贏得全局勝利的能力,職場上有時候稱之為“團隊精神”。從這個意義上說,羅恩的犧牲精神和哈利的領導才能屬於一個檔次。有意思的是,羅恩自己充當的棋子,正是騎士knight,(中文的國際象棋稱為“馬”)。
其實哈利也一樣有忠誠的品質,只是忠於鄧布利多。哈2密室,哈利和伏地魔的化身湯姆瑞斗在密室相遇,湯姆得意洋洋的說自己略施小計,就趕走了鄧布多,哈利表示反對:
結果鳳凰佛克斯被召喚而來,給哈利帶來了藏在分院帽中的寶劍,擊敗了伏地魔。
又是佛克斯用眼淚給哈利治好傷口,並帶著大家飛出地洞。哈利見到校長後,鄧布利多給他解釋原因:
哈利和鄧布利多也構成一組領導與支持者的關係,只是哈利是接班人,鄧布利多死後就用不到忠誠了。相反,在三人組裡,哈利一直是the one/救世主/王者,王者不死,羅琳不方便給他安排太多必死的情節,他的犧牲精神就表現為各種“勇敢”了。
而到了赫敏這裡,問題就比較嚴重了。赫敏的平民訓練課改變了她很多缺點,但是最緊要的生死關頭,赫敏的思維方式還是受制於她的平民出身,比哈利和羅恩差一個檔次。
電影中,遇到危險和困難,赫敏總愛靠撒點小謊、做點小弊度過難關,從1到6,無一例外,雖然都有良好的目的:
這就是我們對赫敏的印象“聰明”的原因。
必須明確,“聰明”並不是一項“惡行”,只是在善和更善的比較中,略輸一籌而已。哈利也作弊,比如隱身衣和活點地圖,但是該勇敢的時候絕不逃避,作為對比,哈1-6中,赫敏勇敢犧牲的情節卻很少。
相反,金妮的出場機會雖然不多,羅琳卻給她安排了類似羅恩的品質。哈6,哈利等人在羅恩家度聖誕節,貝拉等食死徒用火圈將陋居圍住。
為了給小天狼星布萊克復仇,哈利第一個衝了出去,盧平等人都擋在火圈之內,可是金妮連外衣都來不及穿,獨自一人穿著睡衣去追趕哈利。
金妮的魔法水平一般,而且她比三人組還低一級,當時只有五年級,但是真到了生死關頭,和她哥哥羅恩一樣,也是選擇的是不顧一切的衝了上去。這裡面有愛情的因素,但是首先還是人物性格。假如換了赫敏,面對羅恩的危險,恐怕第一反應還是“ 這不行,一定還有別的辦法 ”。說句大家不愛聽的話,羅恩和金妮的血管裡都流著衛斯理家族的血,他們的祖先是那種寧死不屈的凱爾特人,寧可躲進荒原和海島,也頑強的拒絕同化和混血,這種勇敢的基因是一代一代傳下來的。
大家都知道董存瑞烈士捨身炸碉堡的故事,其實當時還經過一番周折。有人提出:董存瑞的軍事技術不過關,炸碉堡不帶支架,這種做法不值得提倡,軍內有這種想法的並不只有一個人。這個問題其實就是“智慧/技巧”和“勇敢/犧牲”的比較。最後,軍委經過反復權衡,才決定授予董存瑞“烈士”稱號,理由是:真到了生死關頭,哪有什麼時間去慢慢的想辦法!
前面說過,中國人喜歡赫敏,可能和我們的某些傳統,比如《孫子兵法》和《三國演義》有關。《孫子兵法》的主要內容,是“兵者,詭道也”,說白了就是戰場攝魂術。三國中諸葛亮壓過關羽張飛,也代表文官的智慧超過了武將的勇敢(中國一直有重文輕武的傳統)。對照之下,西方人恰好相反:克勞塞維茨的《論戰爭》第三卷“論戰略”,軍人道德中的“膽量”遠遠高於“詭詐”;類似《三國演義》的戰爭史詩《羅蘭之歌》,也是重點歌頌的騎士的犧牲精神。
戰國之後,中國人就習慣了“春秋無義戰”,戰場上各種手段無所不用,而西方貴族的道德標準,恰恰就是春秋五霸中宋襄公那一套:堂堂之陣,正正之師,“蠢豬般的仁義道德”。我無意宣揚《戰爭論》比《孫子兵法》優秀,或者爭論中西文明的道德標準哪個更高,這種問題討論三天三夜也討論不完。問題是,在哈利波特里,赫敏是否能嫁給哈利的問題,我們最好還是尊重羅琳本人的意見:
這是哈1魔法石的結尾,羅恩昏倒,哈利進入正殿單獨對抗伏地魔之前,赫敏自己總結的三個人的優點,有同學幫忙翻英文原著,也找到了原文:勇氣bravery,友愛Friendship(相當於忠誠/義氣),聰明cleverness,書本book(相當於勤奮/淵博)。這和大家的投票是一致的。至於哪個品質更重要,赫敏自己已經說出來了。
當然,赫敏最後也學會了友愛和勇氣,哈7中,用“一切皆空”咒語抹去家人的記憶就是犧牲精神,尋找魂器的過程中始終追隨著哈利就是忠誠。可惜有點晚了,金妮已經穿著睡衣給哈利系鞋帶了。(感謝劉曉燕網友的提醒,她的博客中有一篇反駁我的文章,在這裡)。
再回到我們的高等教育話題,中國大學教育的最大的問題,就是過分喜歡書本和小聰明,而對友愛、勇氣和犧牲精神缺乏培養。如果我問各位,在中國的大學教育中,你們是否受過忠誠教育,大部分同學可能會感到茫然,這個詞好像從來不曾出現在我們的課堂上。如果一個老師問大家“你們是否願意為祖國犧牲?”很多同學會覺得莫名其妙;如果另一個老師問“你是否願意為共產主義信仰而犧牲一切?”大概會被認為是在文革中被批鬥出了腦殘後遺症。
可能有同學會提反對意見,入黨宣誓的時候有這句話。不錯,這確實是我們現行大學教育中,大概唯一一個笨拙但方向還算正確的努力。問題是,“發展學生黨員”和學生會一樣,又是一個巨大的口水話題,最重要的一點,能否把第一流的人才吸納進來,大家自己去體會吧,我不多說了。
今天的兩個話題,其實都挺沉重的,無可避免的涉及信仰和政治,肯定又有各種口水。我只能嘮嘮叨叨的再重複一次:我不想推銷任何意識形態,也不想聯繫任何時政,我只是給大家解析一下哈利波特。忠誠會表現為某種信仰,但本質上仍然是一種優秀品質。那些對某種特定意識形態過敏而來質疑我的朋友,請先回答我一個問題:歷史上岳飛的“精忠報國”是忠於趙構家族,是不是意味著岳飛不是民族英雄,而非要秦檜才是英雄?或者根本就沒有英雄,哈利和伏地魔也沒什麼區別,才是你們的理想?
世界上沒有不需要進行德育教育的學生,美國大學確實沒有中國式的黨政工團系統,沒有佔用大量課時的思政課,但如果說美國人的意識形態教育是一片空白、美國人從來不進行洗腦、人家只是天生的道德高尚,我只能說,你真是個純潔的孩子。問題不是要不要,而是怎麼做。
霍格沃茨確實沒有思想政治課,但是德育教育是由校長親自上陣的。每年期末校長都要在全校聚餐上講話,尤其是“樹三觀”重點的哈4。大家不妨再聆聽一遍火焰杯結尾處鄧布利多校長的演講,最好去看電影本身,因為演講藝術要配合動作和語氣,單純的台詞缺乏效果:
今天,我們蒙受了一個無比巨大的損失,就是大家熟悉的的塞德里克•迪戈里。他生前極其勤奮刻苦,公正善良,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個很熱心的朋友。
我想你們有權知道他是怎麼死的。聽著,塞德里克•迪戈里是被伏地魔殺害的。魔法部不希望我告訴你們真相。不過我覺得,如果我不告訴你們,那是對他的一種侮辱。
如今我們所共同感受到的這種悲痛,提醒了我,也提醒了大家。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來自不同地方,操著不同的口音,但仍然萬眾一心的原因。經過最近發生的事,使得這個學期我們所建立起來的友誼,將比任何時候都重要!
好好記住,塞德里克•迪戈里不會白白犧牲的!
好好記住,我們要紀念這個男孩,一個善良的、誠實的、勇敢的、真誠的男孩,直至他生命的終點!
《紀念迪戈里》,《鄧布利多選集》第2卷,620-622頁,熟悉外國或古代、卻對你生活的國家和時代不願意了解的朋友們,可以重新讀一下。
這是鄧布利多的最後一次演講,哈5的結尾,就換成了哈利對小伙伴的演講了。
霍格沃茨的思政課就這樣完成了。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課(僅有開頭)
1、金妮的優勢
關於道德標準的判斷,每個人都有不同想法,有爭論很正常,大家盡可以在留言中發表。好在我帖子中最後一個題目,可以繞開這個爭論。赫敏只需要一個理由就不能嫁給哈利,這個理由和道德關係不是很大。
先問一下哈赫黨,你們反對金妮嫁給哈利,最主要的理由是什麼呢?
赫敏比金妮漂亮!
呵呵,我並不贊成這個結論,但贊成這個思路。人在選擇配偶的時候,是考慮對方的道德品質多一點,還是考慮生物因素多一點,確實很難說。畢竟,很多人都是外貌協會的。
這個系列從赫敏的頭髮開始,介紹歷史、民族、人類學等的學科,主要是英美國家“關於身體的知識”,後面的哲學、宗教、政治、法學,則主要是“關於精神的知識” ,我們在精神的知識世界裡已經遊覽了太久,最後一篇我想回到身體。下一篇的主題叫做“英國人的女性觀”,順帶講一點婚姻法。性和婚姻,首先就是一種基於身體的知識。先打個預防針,兩性關係話題比政治問題還容易引發口水,我只是蜻蜓點水而已。
照例留點線索給大家。金妮和赫敏的區別,就在這兩張照片裡:
(未完待續)
翟按:抱歉各位今天的文章結構不是很完整,主要是因為被自己和諧掉一篇《羅恩家族和魔法部》,寫“英國人的政府和公務員”觀念的。這一篇並不很難,只是涉及政治,少不了大量的口水,我有些厭倦了,沒有完稿,因此把部分寫好的內容放到了本篇中,關於魔法部的放到了“社團活動”,關於羅恩的放到了“思政課”。定稿的時候也許會整理一下,把關於高等教育的話題和關於政府的話題分開,會稍微清楚一點。
翟又按:續8大概從中間部分(文理分科)之後,寫作上採用了一點煽情風格,給大家表演了一個小段子《學公知》,學的真的不是很像,勉強有體制問題、歷史包袱、美國典範、政府變革幾個基本元素,個別關鍵概念小小違反了一下同一律,結尾的那一段,也是很常見的“民國范兒”。很多網友留言反對,也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主要是鍛煉自己不同風格的攝魂能力,不過砸碎的鍋總還要補回來。我把去年寫的一個小品貼出來補救一下,還是採用廣大同學喜聞樂見的電影解析形式,會用到另一部電影:《3 idiots/三傻大鬧寶萊塢》。給大家3天時間看電影,週5我貼出來。
另外,如果你是那種一看到電影名字就能猜到內容的高手,也請試試這個題目:續8中法理課上我和同學們去教堂參觀的照片裡,埋藏著一個重要的漏洞,可以顛覆我的觀點本身。前面說過,攝魂術就是99%的真相加上1%的謊言,但是1%的謊言比99%的真相更重要,這張照片就是1%。運用你的判斷能力,看看漏洞在哪裡?
(續10)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哈利波特》中的歷史、文化與政治
那龜馱著淨瓶,爬上崖邊,菩薩教:拿上瓶來。這行者即去拿瓶,唉!好便似蜻蜓撼石柱,怎生搖得半分毫?行者上前跪下道:弟子拿不動也。菩薩道:常時是個空瓶,如今拋下海去,這一時間,轉過了三江五湖,八海四瀆,溪源潭洞之間,共借了一海水在裡面。你哪裡有架海的斤量?(《西遊記》第42回)
翟按:請各位原諒,今天的話題是本系列最大的馬蜂窩,我只是一隻小猴子,沒有架海的斤量。請以娛樂的心態閱讀本文,謝謝。
目錄:
(上)
1、哈利的婚事
2、麥格的課程
3、金妮的優勢
4、莫莉的職業
(中)
5、迪安的沉默
(下)
6、納西莎的忍耐
7、貝拉的憤怒
(大結局)
8、斯內普的歸程
11、赫敏的選擇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課(上)
1、哈利的婚事
上一篇關於道德標準的判斷,每個人都有不同想法,有爭論很正常,好在我帖子中最後一個題目,可以繞開這個爭論。赫敏只需要一個理由就不能嫁給哈利,這個理由和道德的關係不是很大。
先問一下哈赫黨,你們反對金妮嫁給哈利,最主要的理由是什麼呢?
赫敏比金妮漂亮!
呵呵,我並不贊成這個結論,但贊成這個思路。有些人說“原著中金妮比赫敏漂亮”,那也沒什麼區別,只要你考慮“漂亮”就行。我的意思是:人在選擇配偶的時候,是考慮對方的道德品質多一點,還是考慮生物因素多一點,確實很難說。
這個系列從赫敏的頭髮開始,介紹歷史、民族、體育教育,主要是英美國家“關於身體的知識”,後面的哲學、宗教、政治、法學,則主要是“關於精神的知識”,我們在精神知識的世界裡已經遊覽了太久,最後一篇我想回到身體。今天的主題叫做“英國人的女性觀”,順帶講一點婚姻法。性和婚姻,首先就是一種基於身體的知識。
再確認一下這個系列的總題目:“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不是“ 赫敏為什麼不能愛上哈利 ”,單講愛情,湯姆愛上哈利也沒什麼不可以,。我們討論的是“婚姻法”,也不是“愛情法”——世界上從來沒有“愛情法”,因為法律不能讓人愛或者不愛另一個人。
對真心相愛的人來說,“婚姻法”其實沒有什麼用處。舉個例子,2011年最高法院曾經發布過一個文件:“ 關於適用《中華人 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也就是那個“公婆買房、離婚後是否屬於兒媳”的文件。這件事引發了全國人民的大討論,公公婆婆兒子媳婦外加小三小四,紛紛計算自己的得失,反而是不討論這個問題的才是恩愛夫妻——夫妻一直住在一起,只要不離婚,抽屜裡的房本上寫誰的名字,對生活毫無影響。兩情若是久長時,又何須法律維護?
正因為如此,古往今來歌頌愛情的文字千千萬萬,諸位人人網友的年齡,大體上也是愛情的敏感階段。愛情像是個無所不能的魔法,可以隨心所欲的安排民族、血統、身份、錢包,正如網上流傳的段子:看了《神鵰俠侶》,年齡不是問題;看了《斷臂山》,性別不是問題;看了《金剛》,物種不是問題;看了《人鬼情未了》,死活都不是問題。不過這個段子還有一層意思:徹底的愛情,絕對是個見鬼的事兒。
愛情是純粹的精神現象,婚姻則不然,涉及性、生育、家庭和財產,首先離不開身體。在兩性關係中,精神和身體混雜在一起,什麼比例都有,但是完全的愛情並不能稱作婚姻,就像完全的“性”屬於醫學一樣。各位法學同學千萬注意:學會區分婚姻和愛情,是學好婚姻法的第一關。有些東西的第一關非常難過,《葵花寶典》和《婚姻法》都是如此。美國法學院不招年齡較小的本科生是有道理的,人生應該經歷火熱的愛情,但是法學研究需要一顆冰冷的心。
2、麥格的課程
今天這一篇主要是個人工作的一點小體驗,寫給我自己的學生——尤其是女生們的。本宅在普通學校讀的中學,大學是在頗具文藝氣息的法學院中度過的,畢業後找工作,才第一次來到外語類院校。在中國的大學裡,外語類院校絕對是一株奇葩——高考報誌願,女生選擇外語專業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結果就是外語類院校中的男女生比例非常懸殊。中國沒有女校,據說全日制普通大學中,女生最多的是大連外國語,我們天津外國語估計也差不多。
在外語大學這個神奇的地方,體育部從來沒有組織過班級足球賽,因為建校以來就沒有一個班的男生夠一隻足球隊——大部分班的男生只夠打籃球,個別運氣不好的班,打麻將還要去隔壁班借人。我到外語大學工作第一天,看到教室的牆上貼著一張值日表,當時我就凌亂了。值日表上寫著:週一、女生201宿,週二、女生202宿,週三、女生203宿,週四、女生204宿,週五、全體男生。
時間久了,我慢慢適應了這種失常的性別比,也掌握了大課間坐電梯之類的高難度動作。不過作為教師,本宅又感到有點奇怪:在我們這個女生奇多的學校,教學安排上,和我經歷過的其他學校並有什麼不同,從專業的角度講,我其實也沒有太多的不適應。女生有很多和男生不一樣的地方,至少在選擇專業的時候,喜歡外語的女生遠遠多於金屬冶煉。作為常和女生打交道的老師,我也能感到女生有她們的特殊話題——有一次行政法課講行政許可,不小心舉了個計劃生育的例子,我花了足足二十分鐘的時間,才把嘰嘰喳喳的女生們從生小孩拉回到法學本身。但是,這些女生特別感興趣的“女性知識”,在我們的課程表裡並不存在。我不知道這門缺席的課程應該叫什麼名字,姑且取名叫做“女生課”。
女性特有的知識很多,比如最簡單的吃飯。都知道女生的體型很重要,但是校園附近的小餐館,總能見到很多大吃大嚼的女生,啤酒烤肉一個都不少。被邀請參加畢業聚餐,我發現一大群女生的餐桌上,最後剩下的居然是蔬菜,這樣怎麼能保持體型呢?臉是先天的,腰是後天的,男生為什麼要重視女生的身材?因為找一個"理性不能控制慾望"的女孩回家,後面的麻煩多得很,不只是“帶不出去”的面子問題。
再如穿衣服,裡面的學問更多。女生都愛穿漂亮衣服,但能不能穿的得體就不一定了。各位讀者不要亂流口水,以為我天天在外語大學就是看美女,先天條件不論,我見到的不會穿衣服的女生和美女一樣多。比如說,夏天總有女生穿短裙吧,最熱的時候,目測短裙率能達到三分之二,滿校園的黑絲美腿。我不是保守的老夫子,好身材的女生穿短裙,也確實給校園增添美麗的風景,可是很多人並不考慮腿的先天條件。偶爾去學生食堂吃飯,穿行在各種穿短裙的短粗腿、汗毛腿、蘿蔔腿、X型腿和O型腿之間,確實有點影響胃口。穿一件得體的長裙很難嗎?
這是我一個已經畢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堅持了4年長裙,外加固定的發式和衣著風格,讓人感覺是個大學生,而不是社會上的不良少女。偶然聽她談起穿衣服,道理很多,比如長裙不露膝、短衫不露肩,都是她五十年代讀過大學的外婆從小教育出來的。會穿衣服的結果,畢業一年後,辦公室老師提起她,名字忘了,還記得她的衣著風格。在女生遍地的外語大學,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要小看穿衣吃飯、描眉化妝的學問,這是“女生課”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讓大家評選電影中赫敏最美的一張劇照,估計大部分人會選擇這個:
赫敏這身衣服屬晚禮服,絳紫色介於小女孩的粉紅色和妖艷性感的大紅色之間,對應她的年齡和身份,也和她淺棕色的頭髮搭配。輕紗的袖子是“荷葉袖”,是一種開口的公主袖,意在展示赫敏的肩。領口是小v字領,區別於女童的娃娃領,但開口不深,又不同於成熟女性的深v。波浪式立體造型的裙擺,象徵女孩的青春活力,又和袖口的荷葉造型相呼應。髮型是簡單的盤發外加一個代表少女的小馬尾,同樣搭配她的年齡和身份。哈4演赫敏的演員艾瑪•沃特森15歲,身體剛剛發育,有一點成年女性的嫵媚,又有小女孩的青澀,這身衣服很好的表達了赫敏的少女魅力。身體是女生的天然魔杖,魅力是無需咒語的攝魂術,一旦男生的理性控制不住慾望,就會乖乖聽從女生的安排。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小男生被這張劇照攝魂。
等到劇中第二次舞會,也就是比爾和芙蓉的婚禮上,赫敏就穿的比較成熟了,顏色更紅了,肩膀露出來,領口也開的低了,髮型也成了披肩發。
羅恩的表情也就這樣了:
如何用衣著和髮飾表達女性的魅力,是一門很專業的學問,沒有老師的指導是不行的。霍格沃茨課表裡就有這門課。哈利四年級相當於高一的時候,為了配合三強爭霸賽中的聖誕晚會,學校開了一門特別的課程——舞會課,赫敏的晚禮服就是舞會的一部分。這是全劇中唯一的男女生座位分開的課堂,也就是本文的標題“霍格沃茨的女生課”——讓同學們正確認識兩性關係的課程。
交誼舞一直是西方文化的傳統項目。古典的貴族時代,比如路易十四時代的法國,凡爾賽宮廷就以奢侈華麗的舞會文化著稱,路易十四外號“太陽王”,也是因為他善於跳芭蕾舞中的太陽神阿波羅而來的。現在英國私立中學還有這類課程,大學就更不用說了,舞會是社交禮儀的中心。
四年級的哈利和赫敏們,還是些羞澀的小男生和小女生,要培養成為男人和女人,是需要學習的,交誼舞會就是訓練兩種性別交往的課程。這門課十分重要,教務長兼格萊芬多院長麥格教授親自上陣,手把手的教學:
課下要反复實踐:
邀請舞伴是必須完成的作業:
校長要親自檢驗:
“女生課”不是只有女生才上的課,男生也要學習兩性關係的知識,舞池就是最好的實驗台。舞會上,男生要得體的邀請心儀的女生,女生要展示自己的魅力,吸引男生的目光,接受/拒絕男生的邀請,其實就是學習兩性關係的基本規則。談戀愛是個綜合交叉學科,涉及心理學、邏輯學、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諸多知識,要有充分的身體條件和道德素質,還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絕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成功。
同理,交誼舞是一種非常複雜的交際活動,可以承載很多微妙的感情,並不限於戀愛關係,比如哈7逃亡路上,哈利和赫敏在帳篷裡跳舞這段戲:
羅恩吃醋出走,赫敏黯然傷神,哈利用交誼舞激勵沮喪的赫敏重新恢復鬥志,整個橋段沒有語言,完全靠肢體動作,讓很多觀眾印象深刻。有網友說感到兩個人有點曖昧,其實這應該算是異性之間的友情,西方人的兩性關係比中國人復雜,在夫妻與路人之間有很多中間態,這都是“女生課”上應該學的內容。
回到我們自己。
各位同學,你們有沒有接受過正式的性別教育呢?高一的時候,老師有沒有佈置過追女生的課後作業呢?在元旦聯歡會上,有沒有見過校長和女教務長翩翩起舞呢?
我反正從來沒看見過。
即使校長本人喜歡交誼舞,在任何公開場合也要自我限制。高中男生追女生,更是屬於地下活動,老師不棒打鴛鴦就不錯了。中國“性別教育“的核心理念,就是“沒有性別”——盡量抹掉任何兩性之間的差別。在一切正式場合,我們都盡可能的強調男女平等,中國沒有女校,沒有“女生課”,都是圍繞著這一理念安排的。
男女平等有什麼不對嗎?男生能做的事情,誰說女生不能做?
作為常和女生打交道的教師,我覺得下面的觀點沒有任何問題:男生和女生沒有不可逾越的智力差別,只要經過足夠的訓練,女生能做任何男生能做的事。學習成績就不用說了,領導能力方面,外語大學的男生太少,女學生會主席,女班長、女團支書、女班委比比皆是,也和男學生幹部沒什麼不一樣。
各位同學找女朋友,多支持一下我們外大的女生吧。外大的妹子們一貫自強自立,具有極強的實踐精神,修電腦搬行李這些力氣活,向來是自己動手,碰到大型活動,掛氣球扯電線的高空作業,也是挽起裙子就上,從不依靠比大熊貓還少的男生,哪像某些男多女少類院校的女生,打個開水都有十幾個男生排隊,都寵壞了。
(外大的女生們,加油吧,老師只能幫你們到這裡了。)
既然如此,讓我們從教育平等開始,大家共同生活在一個由男教師和女教師、男工程師和女工程師、男律師和女律師、男醫生和女醫生組成的世界中吧!有什麼問題嗎?
只有一點小小的問題,這個美麗新世界的壽命不會太久,最多一代人之後,這個兩性完全一樣的世界就消失了。歷史上也許有人嘗試過,他們都消失了,我們都是作出相反選擇的人的後代。
因為各種職業都是為人服務的,但前提必須要有“人”存在。前面的理念有個巨大的缺陷:這個男女完全一樣的世界缺乏一個職業:生產“人”的職業。沒有“人”,哪裡來的社會呢。
人從哪裡來呢?
3、金妮的優勢
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它媽生的,雖然人他爸和妖它爸也做出了部分貢獻,但是和媽媽們相比,是次要的。
這就是男女兩性最基本的差別:女人要生孩子。“只要經過足夠的訓練,女生能做任何男生能做的事”,反命題並不成立:無論如何訓練,男人也學不會生孩子。
愛情是純粹的精神現象,但婚姻不是,婚姻需要身體,要以生育為目的。哈利波特的粉絲們,現在也該到了結婚生孩子的年齡,你們認真思考過這個問題了嗎?
上一張的結尾,給大家留了兩張照片,希望大家對比一下,赫敏和金妮的差別。
感謝各位的討論。答案並不難,大部分留言都或多或少猜到一些,只有一點需要說明一下,有人留言“照片色調陰冷,說明赫敏家庭關係冷漠”,我沒有這個意思。除了大決戰之前的特殊情況,赫敏家大部分時間應該也是溫馨快樂的,選這張劇照是因為這是電影裡唯一一張赫敏全家福。其他回答,大體上都屬於我分析的範圍之內。
本宅對照片的第一個分析是:赫敏和金妮,在生小孩方面,是有差別的。很多英國人都不太嚴謹的相信下面的觀點:想知道女孩的生育能力,看她的媽媽——金妮家男丁興旺,莫莉一共生了7個孩子,其中有6個是男孩,而赫敏的媽媽只生了1個女孩。我相信劇組在選演員方面,是有一定考慮的,金妮家三代女性都比較胖,骨盆寬,方下巴,面色紅潤,這是適合生育的身體特徵,赫敏家則相反,身材較瘦、瓜子臉、面色蒼白。
各位別和我爭論這種說法有沒有遺傳學依據,這是我從農村老太太那裡學到的“女性知識”。在沒有遺傳學的年代,從劉姥姥到賈母的各種識字不識字的老太太,都相信這個道理。薛寶釵是多子女家庭的小女兒,林黛玉是獨生女,連“釵肥黛瘦”都和金妮和赫敏類似。身體條件是賈母放棄嫡親外孫女黛玉、選擇旁系姻親寶釵的重要因素——林黛玉能否生的動孩子,明顯是個問題。對賈府來說,個人感情總是小事,家族延續才是大事。
關於生小孩的問題,羅琳本人在劇本里也有呼應。
全劇的結尾“十九年後”,三人組在站台重逢的時候,赫敏和羅恩帶著兩個孩子,而哈利和金妮則有三個,而且金妮的孩子是男、男、女,和莫莉類似,赫敏的孩子是女、男,頭一胎又是女孩,假如在中國這樣計劃生育的國家,羅恩•衛斯理家就要絕後了,這是講究血統的貴族家庭最不能接受的事。
這是我對“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問題的基本回答:在生孩子方面,赫敏不如金妮。這個答案在寫首貼之前就 想好了,2012-06-24的狀態中發過。
抱歉我詞彙貧乏,不太好找到詞語形容原著黨的憤怒。
這里特別向羅琳阿姨和原著黨們道聲歉,兒童文學被毀成這樣,確實有些過意不去。為了表示歉意,我決定在全文的結尾安排了一個光明的結局,給赫敏一點補償。各位少安毋躁,我們還是先討論英國人的女性觀和婚姻法。
世界各國的家庭觀念,正常情況下都是以人丁興旺的大家庭為美,道理很簡單:凡是不鼓勵女人生孩子的文明,早就在歷史中消失了。中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不論短期內是否調整,長期來說都是不可持續的,計算一下並不難:如果每一代人都只繁衍上一代人的一半,以20年為一代,200年後中國還有多少人?
1/2^10=1/1024,2212年的新生人口只有現在的千分之一,也就是130萬,加上存量人口,超不過1000萬人。那時候天津大約還有12萬人,差不多是一個縣城的規模,小學和中學還有幾所,大學肯定要搬到北京去了,畢竟北京也只有14萬人。那時候釣魚島肯定不是問題了,問題是朝鮮會入侵中國,人家還有2000萬人呢!“一對夫妻一個孩”的政策,長期而言,是亡國滅種的政策,(短期是否合理另論)。
要維持國家的昌盛,最基本的條件就是有足夠的人口。從大航海時代開始,英國就處於擴張狀態,英國的人口文化如何呢?
維多利亞是英國歷史上最受尊敬的國王之一,她在位64年,期間的大英帝國達到鼎盛,包括打了兩場鴉片戰爭,史稱“維多利亞時代”。作為一位女性,維多利亞的施政方針就是垂拱而治,一切交給內閣打理,本人幾乎什麼都不做,唯一被國民稱道的“政績”,就是她養育了四女五子共九個孩子,並讓這些王子公主娶嫁遍及歐洲王室,然後得了一個“歐洲的祖母”的外號。大家看這張女王家庭的油畫,是否和衛斯理家有近似的地方?
美國方面呢?這是最近在競選美國總統的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的全家福,羅姆尼夫婦共有5個子女,共生了18個孫輩。這張照片是他競選廣告的一部分,秀家庭溫馨,以表明羅姆尼“重視家庭價值觀念”。
雖然現在英美國家已經不多見這樣的大家庭了,(羅姆尼是摩門教),但是仍然是以2-3個孩子為主。像赫敏這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英美家庭觀念中可不是什麼好事情。在電影裡,小演員中一共有三個確定的獨生子女:赫敏、馬爾福和哈利的表弟達利,(哈利、納威和盧娜是烈士孤兒,不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的缺陷,比如任性、霸道、缺乏與人相處的能力,在兩個男孩身上都表現的很明顯,赫敏多少也有些“性格強勢”,確實和孤兒出身的哈利有些性格不合,而比較適合多子女家庭背景的羅恩。
英美國家至今仍然有濃厚的“家庭觀念”,文藝作品中對人口眾多、氣氛溫馨的大家庭持正面態度。有朋友問同樣是麻瓜嫁給純血,赫敏和莉莉有什麼區別?莉莉的信息太少不好展開分析,不過在有限的資料中,赫敏是獨生女,而莉莉則有個姐妹,佩妮姨媽也確實對哈利的成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鄧布利多明明知道弗農和佩妮的各種毛病,也堅持讓哈利有家庭感的環境中長大,這樣的孩子才有正常的人際交往意識。傳統觀念上,娶嫁宜避獨子,因此德赫黨根本不現實,那是比獨生子女更糟的雙獨家庭。(在中國討論獨生子女的缺點,打擊面有點太大,好在這事兒的原委大家都知道,中國的雙獨家庭實在是沒辦法,我自己也是獨生子,大家就都不要對號入座了。)
人口學的基本定律,一對夫妻至少要生育一對子女,才能維持人口平衡,考慮到各種意外,正常的世代更替應該有2.2個子女。經過近30年的獨生子女政策,中國讀者已經對這種“正常的家庭結構”感到很不適應了,很少有人想過,真按照這個數字生小孩,很多大家習以為常的婚姻家庭觀念,就要發生重大變化。
女人生兩個孩子,有什麼大不了的?
4、莫莉的職業
前面討論過理性和慾望、規則和權力的話題,不過凡事都有特例。世界上有一種人,擁有無比強大的慾望,卻完全沒有任何理性,總在挑戰一切既定的規則,卻讓所有人都不得不服從,這是一種什麼人?
各位帶過小孩的,就知道我這句話的意思了。嬰幼兒狀態下的“人”不僅生理上完全不能自理,而且總是做各種毫無理性的事情,無時無刻不需要大人的照顧,帶小孩是世界上最辛苦的工作。孟子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娶個老婆,生個娃娃,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也。
對於帶小孩的媽媽來說,生育子女對她的生活軌蹟有重大的影響,即使以維多利亞女王之尊也不能避免。女王在寫給長女維多利亞公主的信中,曾經透露過很多苦衷:
“親愛的女兒,你說給予一個不朽的靈魂以生命,是一件非常值得驕傲的事,但我自己卻難以有這種想法。整天哺育嬰兒和換尿布,讓很多優雅而聰明的淑女走上毀滅之路。……我有九次懷胎十月,擔負真正的痛苦(還要處理很多公務),像折斷翅膀般……要讓一個無知的幼兒長大成人,女人需度過多少難關!我說不出我的痛苦、我的感覺、我的奮鬥。當我們帶你回你自己的房間,而你卻哭鬧得很厲害的情景,彷彿還是昨夜的事。”
假如不考慮保姆和老人幫忙,完全帶孩子的媽媽是不能工作的。就算按照現代中國的生活節奏,帶一個小孩,從受孕算到幼兒園最低也需要4年。媽媽生育2.2個小孩,意味著8.8年不能工作。假設一個女生18歲上大學,25歲碩士畢業,26歲結婚,27歲懷孕(夠快吧),她第一次工作的時間是:36歲。
36歲第一次參加工作的、2-3個孩子的媽媽,哪個單位要呢?反過來說,不能就業,又何必讀到碩士呢?如果只考慮生育的話,16歲也是可以的。我這裡還沒有討論更高學歷、比如女博士的情況。大學女教師的學歷高,平均生育年齡將近30歲,我在身邊見過太多事業家庭兩面操勞的媽媽,實在是替她們感到辛苦。這還是政府鼓勵獨生子女的中國,如果再生2-3個孩子,怎麼辦?
現代意義的男女平等,主要是人格上的平等,並不是簡單的“男女都一樣”,更不“男生能做的,女生也一定能做”。這就是“女生課”的基礎知識:因為有生育方面的差別,因此在教育、工作、財產、婚姻等等問題上,男女兩性需要有差別的對待。前面提到英美文化中對身體的態度:discrimination,其實最主要的discrimination有三個:民族、階級和性別。民族和階級都分析過了,最後這個性別的差異,就在於女性要負責生育,無法和男性一樣參加生產活動。如果說英美文化有某種二元論,男女兩個性別本身就是最大的二元論,大家可能已經熟悉了這種思維方式:凡是有“差別對待”的地方,必然意味著有“歧視”,又會引發身體和精神的爭論。
因為女性要生育,必然帶來的結果是:生育期間母子的生活費用,都要由父親提供,這也是婚姻制度本身存在的最主要的理由。一男一女一起吃飯,可以下館子;一起賺錢,可以辦公司;一起討論文學藝術,可以建學校;唯有組織家庭,必須與性和生育有關。結婚這件事,簡單的說,就是男人出錢,女人出力,合作生小孩。
如果女生接受了這筆錢,那妻子和丈夫的關係,就不僅是簡單的愛情問題了,而是一種財產的單向轉移。為什麼談戀愛的時候吃飯總是男生請客?因為對追女生的男生來說,如果你有誠意在今後的幾十年內給她幾十萬元,就不會在意開始這區區幾百元飯錢。說的再直白一點,對女性來說,結婚和上班在賺錢方面是等價的。“妻子”是一種職業——“全職主婦”。
(在中國這個絕大多數女性都就業的國家裡,寫出下面這段文字,我個人感到極大地危險,在我工作的外語大學尤其如此,請各位娘子軍的平底鍋拍的不要太狠,至少看完我的全文再拍,婚姻法極為複雜,稍一不慎就是危險。)
經過幾十年“沒有性別”的教育,大部分中國觀眾對“全職主婦”已經很隔膜,有時候甚至會鬧笑話。比如電影《錢學森》,蔣英出場亮相的橋段:蔣英成功的舉辦了個人演唱會,下台後遇到久別的錢學森,台詞是這樣的:
不知各位什麼感覺,我是一口水噴到了屏幕上。
編劇的意思,當然是想表現蔣英的優秀,可惜他的詞典裡沒有“貴婦人”這個概念,配了一段倫敦東區紡織女工的台詞。蔣英這樣的家庭,女孩子學習音樂和藝術,絕不可能是為了走穴掙錢,你拿蔣英當張鈺嗎?掙錢是錢學森們的事,貴婦人在公開場合只是討論花錢,比如英國王妃戴安娜,主要的社會活動就是“做慈善”,說白了就是花錢購買社會聲望。蔣英的這句台詞應該是這樣的:“ 我剛參加某某夫人的沙龍,還要給印度的水災孤兒進行了募捐,不行。”(PS,電影中蔣英的錯誤設定比比皆是,挑不勝挑,聊舉一例而已。)
相反,十七世紀以後,英國再也沒有經歷過劇烈的社會革命,他們的家庭觀念—— 抱歉很多中國讀者肯定很不喜歡 ——比較保守,直接的說比較“封建”,和中國傳統社會倒是有些類似:女人不應該外出工作,而應該在家做飯帶孩子。即使經過一輪婦女解放風潮,今天英美國家已婚女性,第一職業仍然是全職主婦,而且越是上層家庭越是如此。比如金妮的媽媽:莫莉•衛斯理。
莫莉本人是巫師,毫無疑問也在霍格沃茨學習過魔法,但莫莉根本不“上班”,她一共生了7個孩子,一直在打理衛斯理家的家務。莫莉凡是出場亮相,手裡都離不開餐具,男人們坐下吃飯的時候,她總是站在灶台邊忙碌。前面一張劇照不是特例:
相反,她的丈夫亞瑟下班之後,一向是直接上飯桌的。
別以為莫莉的社會地位低,在英美國家,全職主婦不是“沒文化的家庭婦女”,而是一個很高端的職業,在某種意義上是上層社會的標誌。戴安娜、凱特這些“王妃”們就不用說了,四代布什夫人:芙羅拉、多蘿西、芭芭拉和勞拉,都是幾十年在家相夫教子,從不外出“工作”。布什家的孩子多,布什總統的曾祖父塞繆爾和祖父普雷斯科特夫婦,都是3子2女,老布什夫婦共有2女4子,除1女夭折之外,剩下的小布什兄妹五人,也都分別生育了2-4個子女,從而構成龐大的布什家族。全職主婦的職業榮譽感可一點都不差,有比把孩子帶成總統更重要的工作嗎?
即使是女性政治家,從政的前提也是先做一個合格的母親,共和黨方面一貫比較保守,2008年副總統候選人莎拉•佩林,是5個孩子的母親,她競選公職的重要資本,就是懷孕後檢查出嬰兒有唐氏症,卻拒絕墮胎,從而被選民認為“符合美國價值觀念”。
民主黨方面也有例子,比如現任眾議院女議長佩洛西。她出生在政治世家,父親是五屆聯邦參議員,哥哥是市長,年輕的時候就積極從事政治活動,可是結婚之後,佩洛西用6年時間內連生了5個孩子,然後就一直做全職主婦,直到最小的孩子上了中學,才開始競選,最後成為美國首位女議長。她缺乏政治才能和野心嗎?只是把孩子扔到家裡出來選舉,根本選不上而已。(有人也許會想到希拉里,後面我也會分析一下。)
跟大家的印象相反,貴族家庭不反對女性接受教育,看看林黛玉和薛寶釵讀過多少書就知道了,但她們上學的目的,不是去學習掙錢的技能,而是提高自身的文化修養,以便做下面三件事:第一,找到有同等修養的丈夫,把自己嫁出去;第二,婚後舉辦沙龍、出席舞會、幫丈夫打理社交圈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為家族培養下一代——琴棋書畫這些提高美感和靈性的課程,必須在幼兒時代就打好基礎,從媽媽的懷裡就要開始,比如《哈利波特》中,羅恩的國際象棋就下得很好,而麻瓜家庭長大的哈利和赫敏都一般般。現實生活中,家境較好的同學往往才藝較好,經濟條件是一個原因,更重要的是,很多家長本身就玩的不錯,這方面甚至需要好幾代人的積累。
莫莉並不是弱者,她身體強壯、性格熱烈、亞瑟反而是個脾氣比較和善的男人。但是,莫莉的言行一直恪守妻子的身份,他們家也一直強調男性和女性的差別。比如哈2,羅恩偷開亞瑟的老爺車接亞瑟,莫莉很不滿,但教育子女的工作必須由爸爸進行。
莫莉不是不會訓人,哈2中一封咆哮信就訓的羅恩心驚肉跳,但是丈夫在場的時候,妻子要樹立丈夫在家庭中的權威,自己還是恪守做飯的職責。她也把這些教給了女兒。電影裡,金妮和哈利波特談戀愛,靠什麼手段抓住哈利的心?
金妮烤的餡餅,看樣子味道還不錯,哈利直說“真好吃”。剛才分析過,女孩的縫紉、刺繡、廚藝這些手藝活,都是需要媽媽親自教的,做飯方面,看來莫莉沒少給金妮開小灶。其實味道還在其次,關鍵是通過這一做法,表達金妮對未來丈夫哈利的態度。從哈利的角度來看,從小失去父母,金妮能給他大家庭的溫暖,還能幫他培養下一代小哈利,這才是哈利最需要的,遠比擅長背書和冒險的赫敏合適。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課(中)
5、迪安的沉默
人分男女,男女有別,這是婚姻法的第一個問題。不過婚姻法很複雜,講到這裡僅僅是個開始。仍然有人表示反對,為什麼女人一定要生孩子做飯?為什麼女人要低男人一等?我就是喜歡獨自自強的赫敏,因為我主張男女平等,男人應該為妻子做出犧牲,就像女人也為丈夫作出犧牲一樣。
這種觀點沒什麼奇怪的——在這個幾十年沒有上“女生課”的國家裡,沒有點反對的聲音才不正常呢。我當然也不反對男女平等,只是想問各位一個問題:是男性還是女性,對“男女平等”興趣強烈呢?
還是說點個人體驗。作為一個中國法制史老師,每年秋天都要給同學們講中國古代的婚姻法,一般是從周禮中的“婚姻六禮”講起。大家知道,西周是中國的貴族時代,周禮是貴族們的意識形態,也是儒家思想的源頭,說到當時的婚姻觀念,不妨聽聽孔夫子的意見。孔子給三千弟子上課,第一節課講什麼呢?
“大家一起去追女孩吧”。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是《詩經》的第一篇第一句,詩經又是儒家“五經”之首,也是孔門弟子的第一堂課。這和很多人對儒家的印像大相徑庭,好像儒家都是些保守的老夫子,提到女生就會臉紅。其實儒家的發展史很漫長,早期的儒家,還是很有活力的。全部儒家學說都是建築在家庭倫理之上的,而家庭的起點就是兩性關係,因此孔子將《關雎》置於詩經之首。不過孔子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我在霍格沃茨的“女生課”上,也聽到過這句:
和我們大多數人受到的教育相反,貴族們的兩性關係的教育,在婚姻與性方面是較為主動的,尤其是對“男追女”持積極態度,舞會課的核心任務就是追女生嘛。作為戰場上的勝利者,貴族們一貫對征服感興趣,征服要從身邊做起,兩性關係就是第一個戰場。
說實話,這可絕不是一件什麼開心的事兒,從此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流血事件開始了。
歐洲史始於希臘,希臘史始於荷馬史詩,《伊利亞特》中的特洛伊戰爭,簡單的說就是兩群男人搶一個漂亮女人的故事。希臘人搶女人的積極性之高,圍城居然堅持了10年之久,直到特洛伊城破之後,聯軍戰士看到“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海倫”,還忍不住高呼“為了這個女人,我們願意再打十年”!
無獨有偶,羅馬建城之後的第一件大事,也是從附近的薩賓部落搶女人。這件事在西方歷史上如此的著名,以至於題為“掠奪薩賓婦女”的藝術傑作都不止一件:
對於被搶這件事,女人們是什麼態度呢?她們好像也不是很反感。女人是振翅欲飛的天鵝,一直在等著強壯的獅子的出現。希臘神話中好像沒有“紅顏薄命”這個概念,男人們打的死去活來,女人們在一旁樂見其成——海倫的丈夫換來換去,特洛伊全城毀滅之後,她卻毫毛未損的和斯巴達國王重歸於好了。油畫中薩賓婦女雖然擋在羅馬男人和薩賓男人之間,表面上不偏不倚,其實還是有偏向的,她們真正關心的,是孩子——她們和羅馬男人的後代,被畫家畫到了全圖的最高處。
因為無論如何較量,兩種性別最終一定要結合,才能有後代。強壯的男人搶女人,漂亮的女人也一樣搶男人,在婚姻這件事上,兩種性別有合作的必然性。即使歷史上曾經有些人對自己的性別特別驕傲,拒絕與另一個性別合作,他們也都因為沒有後代而被淘汰了,這也是我不相信有“同性戀基因”的原因——同性戀沒有後代,所謂的“同性戀基因”無法遺傳。
真正意見很大的,是喬維尼•波隆納的那尊雕塑中,在最下面的人——那些跑的不夠快、跳的不夠遠、不夠聰明、不夠勇敢的男性。
在婚姻中,異性必須合作,但同性(男與男/女與女)卻相反,天然有某種相互排斥的屬性,因為殺死其他同性,不會減少、反而會擴大自己基因的遺傳規模。希臘戰士和特洛伊戰士,羅馬男人和薩賓男人,才真正鬥的死去活來呢。法學同學請注意:婚姻法雖然是兩性關係的規則,但婚姻法的基本矛盾,卻不是性別矛盾,而是相同性別之間的矛盾——在主要意義上,是男性和男性的矛盾,次要意義上,是女性和女性的矛盾。
我們先分析男性之間的問題。
為了方便敘述,下文借用《哈利波特》中的概念,把社會地位較高、掌握資源較多、競爭力較強……的純血男巫稱為“強男”(為了節省文字下文不區分泥巴種和麻瓜),其它依次稱為“弱男”、“強女”、“弱女”。注意“強弱”不是指性格,而是社會地位,比如性格堅強的赫敏應該歸入“弱女”,而好脾氣的羅恩應該歸入“強男”。這四個詞都是我為了寫帖子方便杜撰的,不是婚姻法的術語,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褒貶意義,只是個符號,大家當作解析幾何中的XYZ用就可以了。我們把性別做橫軸,身份做縱軸,得到一個平面直角坐標系,四個概念分別對應四個像限:
聲明一下,本文用《哈利波特》介紹婚姻法,主要是劇中人物身份分明,而且有代際的延續,婚姻法規律表現的比較明顯,和孟德爾實驗需要兩代豌豆證明是一個道理。但是,不講身份的社會比如延安革命根據地,只要男性之間有差別,婚姻法基本規律同樣也存在,和每一代豌豆都遵循遺傳學定律也是一個道理。下文並不代表作者推崇或者抨擊貴族制度,激烈贊成或反對貴族制度的朋友,請互相噴口水,噴死勿論。
在這個坐標系裡,四個概念一共包含6組關係:①②同性之間爭奪對婚配權的矛盾,是婚姻法的主要矛盾。③④是同等社會階層結婚,婚姻法稱之為“內婚制”,俗稱的“門當戶對”。內婚制的道理很好理解:如果每個人都自主選擇的話,十分男當然選擇十分女,十分女當然也選擇十分男,九分男(女)雖然有高攀之心,卻難以實現,只好依次類推,直到最後的一分男(女)為止。只要有同性內部的差別,有社會分層,就會有內婚制。
內婚制是建立在財產製基礎上的,因此不特別強調愛情,夫妻關係主要靠親情和子女維持,但這種家庭有共同的經濟基礎和教育背景,一般比較穩定,比如羅恩的父母亞瑟和莫莉、馬爾福的父母盧修斯和納西莎、赫敏的父母格蘭傑夫婦,都比較和諧,連臭味相投的弗農和佩妮也是如此。因此,門當戶對婚姻的家庭數量雖多,但卻不是婚姻法調整的重點。
因為內婚並不是絕對的,總有人跨越血統和身份組成家庭,婚姻法稱之為“外婚制”,也就是圖中正方形的兩條對角線。“外婚制”家庭的絕對數量並不是很多,但卻是婚姻法規則最複雜的地方。
大家知道,哈利波特中“純血”和“麻瓜”界限分明,三人組中,羅恩是純血男巫,赫敏是麻瓜女巫,半血的哈利再上溯一代,父親詹姆波特又是純血男巫,母親莉莉又是麻瓜女巫。把他們按照身份標在圖中,實際上都在一條斜線上:
這條斜線簡稱“強男弱女聯盟”,是外婚制的優勢組合。大家很容易看到,文藝作品中的弱女——尤其是其中的上層優秀分子——總是特別偏好嫁給強勢男性。比如麻瓜女巫赫敏準備嫁給誰呢?
關於赫敏的婚事,網上共有三個黨:哈赫、德赫和羅赫,其實這三個黨都是強男黨,大家只是爭論哈利的勇敢、馬爾福的高貴還是羅恩的溫柔而已,但一定要選擇純血(至少是半血)而非麻瓜,還是在“強男弱女聯盟”的斜線上做文章,有沒有希望赫敏按照“門當戶對”原則的嫁給達利的?
相反,弱男的地位相當糟糕,即使是其中的優秀分子,能像赫敏一樣邁入統治階級的門檻,來到霍格沃茨學習,下一步也面臨婚姻的難題。大家能找出霍格沃茨學生中麻瓜家庭出身的男巫師嗎?
我發動熱心網友幫忙找了半天,除了哈2密室因為劇情需要的幾個沒有台詞的龍套之外,只找到一個有劇情的麻瓜男巫:哈利的室友:迪安•托馬斯。
和從哈1到哈7搶盡鏡頭的麻瓜女巫赫敏對比,迪安在全劇中的戲份非常少,唯一有劇情的哈6,導演也沒給他安排台詞,只有一張在陰暗角落裡露出半張臉的劇照:
按照原著,迪安其實是父親純血母親麻瓜的混血巫師,不過這個秘密到哈7才暴露,哈6中大家還都以為他是麻瓜。在劇本里,迪安的故事與哈金戀有關,三人關係也是一條斜線,只是傾斜方向相反:
這條斜線簡稱“弱男強女聯盟”,是外婚制的劣勢組合。弱男當然也想娶強女,但常難如願。哈6中,迪安和金妮的戀愛完全是哈金戀的副產品——金妮的“女生課”學的很好,戀愛方面是個高手,她想追哈利,特地和迪安談了一場戀愛,以刺激哈利——迪安是哈利同宿舍的熟人,又是麻瓜血統,和他談戀愛很能激起哈利的男性征服欲。其實哈4的舞會上,金妮的舞伴是納威,不過要刺激哈利,他就不合適了,納威是純血,比哈利的血統要強,會讓哈利產生自卑感。
哈利的反應也不慢,參加斯拉格霍恩聖誕酒會的一場戲,就邀請了鉑金色頭髮的盧娜回敬紅頭髮的金妮——本來是想邀請麻瓜赫敏的,和金妮的招數一模一樣。順便插一句,赫敏就差得多了,她也在酒會上試了試這一招,邀請考麥克•麥克拉根刺激羅恩,結果敗的一塌糊塗。因為麥克拉根不僅是純血,而且是高官的侄子,相對於羅恩是強男,赫敏的做法只能讓羅恩懷疑她有二心,結果就是兩個人越走越遠。
對迪安來說,在鼻涕蟲俱樂部的晚餐會上,金妮的激將法有了效果:
哈利挺身而出,對金妮有所表示:
此後哈金戀一路發展,迪安就被金妮丟到腦後了,他的故事到此為止,哈6中也再也沒有迪安的劇情了。用網絡上的流行概念,迪安純粹就是一個備胎。這種強女弱男的戀愛,即使能夠開始,大多數也是以這種方式結束。
在現實世界裡,強男和弱男的競爭也很常見。比如中國計劃經濟“城鄉二元製”的時代,城市/農村構成一組強弱關係,當時有一條法律:子女的戶籍隨母親。原因是,子女隨父是鼓勵強男搶弱女的法律,子女隨母是幫助弱男對抗強男的法律。二元製下,農民為工業化建設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在家庭問題上必須有所平衡,否則將產生社會問題。這條法律隨著城鄉經濟平衡而被廢止,反而是最近這些年因為徵地,城郊農村戶口很搶手,結果這些地方的村規中,就出現了女村民嫁出遷戶,男村民娶入不遷戶的規定。又比如說,在涉外婚姻中,歐美/中國構成一組強弱關係,外嫁歐美男性的中國女性就遠多於內娶歐美女性的中國男性,窮國則相反,出現了“越南新娘”、 “緬甸新娘”。動態的看,各國/地區經濟排名和內娶外嫁有明顯的關係,大陸經濟實力上升,港台的“大陸新娘”就減少,相反大S就嫁過來了,(因此也不太看好郭晶晶的婚姻前景)。
前面分析過,在財產意義上,婚姻意味著男性對女性財產的單向流動,以支撐女性生育活動的消耗。女性的生育能力的差別不大,但是男性的財產可以有巨大的差別。強烈的落差意味著巨大的動力。因此,強女很少嫁給弱男,而弱女總是喜歡以各種理由嫁給強男,說到底,是男性之間的競爭所致。
赫敏想嫁給哈利或羅恩,而金妮不想嫁給迪安,這可是個大問題!
全社會男女性別總數是相等的,強女對弱男無動於衷,如果強男再對弱女主動出擊,結果會怎樣?
很糟糕,弱男出局後,一夫一妻制就被突破了。在最極端的狀態下,比如特洛伊戰爭這種情況,強男部落和弱男部落對決,失敗者的男性全部被消滅,兩個部落的女性只有勝利者的男性可嫁,這就是人類早期的婚姻法,總是有某種“多妻制”的原因。不論中國古代婚姻法的“妾媵制”、希伯來人的“妾制”、伊斯蘭婚姻法的“一夫四妻制”,以及希臘羅馬時代的“女奴制”,差不多都是這個道理——戰爭過後,男人死掉一部分,性別比例失衡了。
好在“極端的多妻制”並不穩定,一代人之後,性別比會恢復正常,同父異母的後代中,又會分為相對較強的一方和相對較弱的一方,進行新一輪的男性內鬥,強男偏好的多妻制和弱男偏好的一夫一妻制會交替出現,並波及繼承法甚至政治制度,最後的平衡點,往往是“輕度的多妻制”。
中國早期歷史中,上古五帝的“禪讓製”是偏向弱男的,夏的“家天下”是偏向強男的,商的“兄終弟及”是偏向弱男的,週的“父死子繼”又是偏向強男的,春秋之後,婚姻法就穩定下來,定格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簡單的說,就是上層男性適度出軌。順便說一句,上層“輕度多妻制”,必然帶來下層的“輕度多夫制”,就是古代一直合法的娼妓,也是當代中國反复爭論不休的“賣淫合法化”問題,這個問題更加重口味,離哈利波特也比較遠,不展開。
歐美國家漫長的婚姻法發展史也類似,略過大家都不熟悉的古代,直接跳到近代:“輕度的多妻制”表現為歐美國家上層社會的“情人文化”。作為兒童劇,哈利波特關於“情人”的情節不多,英美文化對待情人的立場,隨便找個大人劇,看看裡面有多少玫瑰色的情人角色就知道了。其實哈利波特的最後一部也有這方面的苗頭,就是羅恩嫉妒、出走和那段炒得很熱的赫敏半裸戲:
這是哈7上的核心劇情之一。羅琳如果續書三人組的成年故事,恐怕也是從這方面入手可能性比較大。
從一男多女的角度來說,“情人”也是一種婚姻制度。如果你覺得中國古代的納妾是一種陋習,伊斯蘭國家的四妻制是野蠻落後,西方國家的“情人”意味著浪漫,那你肯定是中了西方人的攝魂術。非要說哪個對女性更好一點,在中古時期,凡是發生性關係必須要負責養老的“妾媵制”,反而比“情人制”更接近人道主義。這話不是我說的,是法國人伏爾泰說的。
關鍵是,男性出軌的概率,個人而言是個道德問題,從社會的角度觀察,是由“適婚男女比例”決定的——在男性有明顯差距的社會,“可嫁男”會比“可婚女”人數少。在社會的最上層,一名男性“和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關係”,絕不是什麼偶然的特例。找個比較知名的八卦一下:
愛因斯坦的科學成就和社會聲望不用贅述,但在私生活方面,愛因斯坦有據可查的情人至少有10個以上,為此和原配、女物理學家米列娃離了婚,換了一個只管衣食住行、對婚外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全職主婦做妻子。愛因斯坦談不上“有權有勢”,也沒有資料表明他“道德敗壞”,無非是擁有較多的社會資源而已。關鍵是,他的情人都是自願的——愛因斯坦成名很早(26歲),此後的二三十年裡,追求他的女性只怕數以千計,拒絕99%,剩下1%也還有10個。大家千萬不要低估英美國家女生追男生的積極性,愛因斯坦收到的迷情劑巧克力可不只一盒。
前幾天發了一條狀態測試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給定條件下,強姦婦女的行為,該婦女應該承擔法律責任。這是英美刑法中一種比較極端的觀點,(不主流,但偶爾有判例),其理由是,被強奸的婦女都是“不正經的女人”,是她們對男性的勾引才導致強姦行為的發生。這種法律在中國社會是匪夷所思的,但在英美這種性別界限分明的地方,並非毫無道理,主要就是有些女追男做的太過分。舉個例子,如果羅恩吃了含有迷情劑的巧克力,在和羅米達•萬妮約會時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其行為符合強姦罪的定義(違反婦女意誌發生性關係,羅米達要的是哈利),但很難說羅恩有責任。如果鄧布利多校長為了製止類似事件的發生,非要懲罰一個人,更應該開除的是羅米達而非羅恩。這種奇怪的法律現象之所以發生,就是在局部領域,男女性別比失衡達到嚴重程度造成的。
我當然不是在這裡鼓吹“多妻制”或者“出軌有理”,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英國的上層社會,對男性出軌的看法和我不一樣,他們不覺得男性出軌是什麼大事,反倒是發愁怎麼打發太多的主動送上門來的情人。這些人的觀點就是英美主流價值觀念——《哈利波特》其實是典型的強男視角:“強男弱女聯盟”的哈利、羅恩和赫敏被強化,“強女弱男聯盟”的金妮和迪安被弱化。
看了前面的留言,我發現經過長期“男女平等”的教育,大部分讀者對什麼是“男女不平等”也嚴重缺乏理解,有個別朋友提到“萬一丈夫出軌”對全職太太的傷害,也只當作一種潛在的可能性,大部分人還在討論看孩子做飯的問題。其實男耕女織只是分工不同,女人打理家務確實辛苦,男人外出工作也不是度假。男女不平等的真正問題在於,在某些情況下,一夫一妻制並不總是確定的,金妮要遭遇出軌,順帶的,迪安要忍受獨身。
金妮的問題一會兒再說,我們還是先看看沉默的迪安。從迪安的角度分析,他該怎麼做才能捍衛一夫一妻制?
最根本的辦法,還是盡量拉低社會財產分化的程度。凡是男性財產差距較小的社會,一夫一妻制就遵循的較好。建國前三十年,中國消滅了娼妓、消滅了婚外情,甚至基本消滅了離婚,就是因為男性通過婚姻轉移的財產都差不多,女性更換的餘地不大。反之,改革開放之後,越是財富拉開差距的地方,男性出軌現象越頻繁,“包二奶”這個詞就是從廣東先叫起來的。這就是空想社會主義者傅立葉的名言“婦女解放是社會解放的天然尺度”的原因—— “ 男女平等”的尺度,和“男男平等”是高度相關的。文化大革命是中國男性財產差距最小的時期,也是男女之間差距最小的時期,女性的服裝都男性化了。
(文革結婚照和現代婚紗照,前者抹掉性別差異,後者強化性別差異)
不過,財富分配自有其規律,過於平均的社會也並不一定很理想。如果不能改變這一前提,只好靠巫師們上場,出現了各種婚姻意識形態——在精神領域,所有人總是平等的。上文留了一個問題,誰更喜歡男女平等?答案是:弱勢男性和強勢女性。
不過,強男弱女聯盟也有巫師,從人類進入文明史以來,兩個聯盟的大巫師們在婚姻家庭領域互施惡咒,實在是一個蔚為壯觀的文化現象,這也是研究婚姻法最艱難的地方,你必須穿透這些千奇百怪的魔法幻象。所過之處,步步驚心。(因此我一直在懷疑,自己用真名在毫無防護的網絡世界裡寫這些東西,是不是在自掘墳墓?)
如前所述,在婚姻領域,強男和弱男是對手,爭奪的重點是弱女中的優秀分子,俗稱“七分女”。“七分女”在身體上偏向和強男,但精神領域則未必,沒有人喜歡和別人分享丈夫,這就是弱男派魔法師的機會。因此,英美文學中有一種“弱女勵志”型故事,主題就是“女性自強、男女平等”,鼓勵弱女脫離強男陣營——多一個弱女變成強女,“強男弱女聯盟”就少一分力量。典型的作品,比如《簡愛》:
那個面色蒼白、性格堅強的職業女性大聲喊出“ 我貧窮,卑微,不美麗,但當我的靈魂穿過墳墓,和你一起站在上帝面前的時候,我們是平等的 ”,實在是說出了弱男們的心裡話,這也是建國後差不多所有英美文學都被封殺,《簡愛》卻毫無障礙的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和發行的原因。《簡愛》的結局裡,簡在破敗的莊園里和羅切斯特結了婚,莊園必須破敗,不破敗就不能自圓其說了。
如果各位中國讀者沒有能力讀簡愛,我也可以舉一些大家身邊的例子,(不過要請各位輕噴),就是“野蠻女友”,這種類型的劇情在東亞各地都很流行。抱歉我對電視劇很不熟悉,評論就不寫了,勉強做幾張截圖。
《流星花園》中的杉菜、《武林外傳》中的郭芙蓉,《我的野蠻女友》中的全智賢,共同特點是愛打男生。男生為什麼喜歡愛打自己的女生呢?因為這種女生的存在意味著平等。大家看這幾個人的臉型和發式,是不是和赫敏很類似?
“弱女勵志記”還只是弱男派巫師的小法術,打鐵還須自身硬,更好的辦法是提升自身素質,鼓勵弱男變強男。因此,文學作品中還有一種“弱男勵志記”,也就是“窮小子娶公主”的故事。這種故事的男主角是弱男,女主角是強女,故事的主要內容,是窮小子如何通過個人奮鬥獲得了財富、權勢和公主們的愛情。這個類型的故事傾向於將愛情放在婚姻的首位,從而弱化財產和身體。在歐洲文學中,最典型的作品就是盧梭的《懺悔錄》:
盧梭確實是個才華橫溢的思想家,不過他的作品風格和學院派不一樣,各位讀盧梭,一定不要把他想像的太學術,有些人的作品宜仰視,讀盧梭最好採用平視甚至俯視的視角,也就是說不宜字斟句酌,尤其是《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社會契約論》,認真你就上當了。盧梭的精華也不在這些政治法律著作,而是文學方面,特別是《懺悔錄》,才是盧梭大法師最強大的魔咒。
《懺悔錄》的內容很複雜,最核心情節是盧梭和華倫夫人的戀愛,全書用了一章(第六章)的篇幅,細緻入微的描繪盧梭和華倫夫人在郊外隱居、讀書、聽音樂、戀愛的日子,文字極為優美動人,是無神論時代的伊甸園。這段文字最大的魔力,在於讓讀者相信,通過愛情,日內瓦鐘錶匠之子也能征服了國王的情婦,從而產生一種上升感。具體的途徑,則是教育篇反复討論的“知識改變命運”。
如果各位中國讀者沒有能力讀盧梭,我也可以舉一個大家身邊的例子,(不過要請各位輕噴),就是金庸小說。金庸小說是典型的“弱男視角”,男主角清一色的孤兒,從陳家洛到胡斐、狄雲、石中玉、郭靖、楊過、張無忌、蕭峰、虛竹、令狐沖和韋小寶,無一例外,女主角則基本上是公主或者準公主,從香香公主到華箏公主、阿朱(大理公主),趙敏(蒙古公主)、小昭(波斯明教公主)、任盈盈(魔教公主)到建寧公主,都有一個有權有勢有錢有武功的父親。
金庸小說中人物沒有不可逾越的血統身份界限,出身越高的越是反面人物,勤學苦練的才有大成就。雖然寫了14部作品,核心情節都差不多,基本上是孤兒落難、巧遇秘籍、苦練武功、娶得公主、歸隱山林的套路,和盧梭故事是類似的,只是把“音樂和文學”換成“武功秘籍”而已。唯一的例外是《天龍八部》中的段譽,段譽明顯是仿照賈寶玉設定的,但這個人物很失敗,他和王語嫣的愛情空洞,只靠王語嫣的容貌維繫,沒有讓讀者感到心動的真感情。原因就在於,按照金庸小說的模式,落難、秘籍、武功、歸隱都是為弱男設計的,套在大理王子段譽身上,實在不知道該愛比他還弱的王語嫣什麼好,(據說新版天龍有所改動,我說的是舊版)。
不過“愛情”這個咒語,巫師們都會念,只是念法不同而已。對應弱男的“窮小子娶公主”,強男派魔法師也發明了一種文學模式:“灰姑娘嫁王子”:
這種故事裡,男主角是強男,女主角是弱女,主要內容是灰姑娘們如何經過各種努力嫁入豪門,哈利波特總體上就屬於這種故事,《簡愛》則可以視為兩種故事的混合,這也是英美左派文學的極限。羅琳可以在細節上可以搞搞“愛與平等”,或者打打希特勒這隻死老虎,但是在大問題上,一定要遵守英美國家的主流價值觀念。
弱男們怎麼辦呢?他們準備使用終極魔咒。
弱男最大的武器是破壞。如果不能在創造財富上有所成就,拉平財產差距的最佳途徑就是毀滅財富。這方面法俄文學是代表,各種五花八門的暴力美學就不分析了,還是舉個大家身邊的例子,(這次不請各位輕噴了,沒什麼用):近些年來網絡普及,互聯網用戶的平均文化程度在下降,公共論壇上也就開始流行一個新的故事模式:“高帥富和某絲”。
抱歉這裡使用代稱,因為不願意見到滿屏幕飛舞的髒字。不過我們可以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在婚姻法上,強男偏向適度出軌,對應到文學上,就是適度色情。弱男則相反:或者極度禁慾,或者極度縱慾。極度禁慾是因為面對強男的巨大壓力,希望能在婚姻領域取消競爭,改成平均分配,對應到文學領域中,就是取消性別差異、女生最好“不愛紅妝愛武裝”的文字,也是很多人對《關雎》理解出現偏差的原因。
極度縱慾則是因為太多無法最終達成婚姻的性,總要有一個宣洩的出口。比如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到現在,日本經濟停滯了20年,一代青年男性找不到合適的工作,結果就產生了“宅男腐女”系列的概念,外加不正常繁榮的AV產業。“某絲”文學也屬於這一類:極度愛說髒話,核心概念都和性有關。這種帖子網上很多,有個《在黑木耳的世界,窮醜矮再怎麼努力,也比不上高富帥什麼都不做》,勉強可以做代表,核心觀點也就是這個標題。這類文字看多了,大家就能理解麥格教授在女生課上台詞中的紅色部分了。
必須說明一點,只有巫師才會使用魔法,迪安再沉默,也是霍格沃茨的學生。能發明“某絲”系列概念的,絕不是什麼社會底層,大部分屬於“七分男”甚至更高。根據2010年人口統計數據,中國有大學文憑的人只有8%,包括大專、自考、電大和夜大,自稱自己只能窩在宿舍打dota的“某絲”,教育程度也在全國92%的人之上,財產狀況也不會差太遠。“某絲”並不是一種身份,而是一種心態,文字中展示語言暴力,意在重新分配財富。
不要小看了“某絲”故事中這些亂七八糟的文字,“高帥富”本身就是一道極富煽動性的咒語,裡面有一股屍體的味道,關鍵詞是絕望,因為絕望而產生破壞力,就可以抵消強男的財富優勢。其實這種魔咒盧梭也用過,他在《懺悔錄》中就聲稱,自己養不活和女僕生的5個孩子,都送到了孤兒院,和“某絲”文學喜歡用“喜當爹”結尾差不多。這件事在倫理學中爭論很大,主要是因為盧梭被供上了“思想家”的香案之後,讀者的視角有變化,但是在當年盧梭的讀者心中,震撼作用絕對不亞於耶穌上十字架。盧梭是羅伯斯庇爾的精神導師,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在隨後的法國大革命中,巴黎的“某絲”們是如何修理法國的高帥富的。
在這些魔咒的強大法力下,強男一般都會選擇後退一步,將“一夫一妻”列為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最多以情人作為補充而已。不過這對女性也未必是好事——分析完男性,下面我們從女性的角度看看,徹底的“一夫一妻制”到底意味著什麼?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課(下)
6、納西莎的忍耐
如前所述,如果有社會分層,上層男性總是對女性有優勢,和採取什麼婚姻規則無關。如果規則允許男性擁有多個妻子,倒是比較容易做到“平等的對待每個妻子”,因為財產被攤薄了之後,強男和弱男就差不多了,男女反而也就平等了。伊斯蘭國家的“一夫四妻制”運行了上千年,社會也沒有崩潰,就是這個原因。
相反,堅持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規則只允許強男選擇一個妻子,會出現很多複雜的後果。首先,社會分層固定化了。前幾天發起一個投票,哪個文化圈堅持一夫一妻制較好,選項設置的不太嚴格,只是個參考而已,但我其實是有答案的:印度。
大家知道,印度有世界上最頑強的“種姓制度”,各種職業界限森嚴,低種姓絕無通過努力改變社會地位的機會,這當然讓很多人憤憤不平,但在婚姻方面,完全內婚的種姓制度中,“可嫁男”和“可娶女”卻是大體相等的。或者說,如果財產差別無法避免,只有徹底的“內婚制”才能實現徹底的“一夫一妻制” ——凡是有外婚制的婚姻法,都無法避免“弱女嫁強男”的現象,也就無法避免上層的一夫多妻和下層的一妻多夫,這就是印度的低種姓男子也支持種姓制度的原因——至少能找到一個同階層的妻子。
類似的,中國建國前30年裡,一夫一妻制貫徹較好,但這30年也是中國歷史上身份制度最發達的一段時間。所有人都劃分了“階級成分”,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基本由“家庭出身”決定,城鄉二元製的隔絕也非常牢固,全社會的流動性極差,這才是每個局部領域都能感覺到“人人差別不大”的製度性保證。
進而言之,長期堅持種姓制度的印度婚姻習慣中,又產生了一種非常特別的現象:“嫁妝制”,也就是印度女性出嫁,女方家長要給男方提供一筆巨額財產,否則就嫁不出去。在弱男派大巫師的各種法術下,“嫁妝”也成了男女不平等的又一個血淋淋的證據,比如每年燒死多少新娘之類,鋪天蓋地,大家自己百度。
世界各國包括中國,都是男方向女方提供“彩禮”,理由如前所述,屬於男性向女性財產轉移的一部分,“嫁妝”多是新娘的隨身物品,價值一定少於“彩禮”。但印度為什麼是個例外?法學的關鍵是判斷力,不知道各位讀者是否思考過這種不合常理的事件為何總是發生——印度生了女孩的人家,難道爹娘都是缺心眼兒嗎?
下層社會中,也總有些特別優秀的分子,需要一個向上的出口,否則會危及製度本身。比如在城鄉二元製下的中國,“考大學”就是農民改變身份的獨木橋。其結果,就是農村的有志青年瘋狂的準備高考,出現了很多非常誇張的高齡复讀考生和寄宿制、軍事化管理的高中,連帶著城市考生也承受了巨大的考試壓力,直到99年高校大擴招才有所改變,雖然擴招之後,大學文憑變得不值錢了。
如果把結婚當作女性的競爭領域,多妻制相當於大鍋飯,或者擴招後的大學,混進去容易,但文憑含金量不大。相反,一夫一妻制就相當於競爭上崗,或者擴招之前的大學,文憑含金量高,但不容易考上,絕對的一夫一妻則是“勝者通吃”的高強度競爭,第二名以下完全失去意義,其結果,就是引發了女性之間的激烈競爭。
在印度,偶爾也有高種姓男孩找不到適齡配偶、娶低種姓女孩的情況,印度人稱之為“順婚”,這是嚴格的種姓制中,低種姓改變身份的唯一途徑。結果就是,人數很少的祭司(婆羅門)和武士(剎帝利)種姓家的男孩,被人數較多的商人(吠舍)種姓家的女孩擠破了門,商人種姓唯有倒貼大量的金錢,才能爭取到這種改換門庭的機會,這和擴招前農村考生瘋狂高考是一個道理;壓力傳導至上層,連帶著高種姓的內婚也要帶陪嫁了,這和城市學生跟著一起承受高考壓力也是一個道理。
事實上,被燒死的嫁妝新娘大部分是高攀門第心切,婚前用高額金錢作出許諾,婚後又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兌現,走投無路才被燒死的,約等於自殺,因此政府也沒有辦法徹底追究,否則女方的家人也不會安靜。印度也是個古老文明,殺人總要償命吧。(法學的同學也可以領教一下,婚姻法中的各種幻覺肥皂泡有多麼具有迷惑力,只要你心有所欲,攝魂術就能讓人喪失最基本的常識和判斷。)
因此,堅持一夫一妻原則的進一步結果,就是女性之間的競爭加劇了,背負了沉重的“嫁妝”。
回到哈利波特。
在英國,資產階級新貴族是強男,沒有形成嫁妝的習俗,但是英國女性嫁的也並不輕鬆。當上層的“可婚男”數量少於“可嫁女”的時候,如果規則只許選擇一個,貴族男性就會變得挑剔起來,對女性提出更多的服從方面的要求,而把動輒對丈夫指手畫腳的女性拒之門外。尤其是對於門第較高的女性來說,就是要在兩性關係上向弱女看齊,把“男女平等”的標準降低到“男尊女卑”的水平,否則,強男就會選擇弱女。
哈利波特中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馬爾福的媽媽:納西莎。
納西莎•布萊克•馬爾福(Narcissa Black Malfoy),純血女巫,娘家是古老的布萊克家族,是小天狼星布萊克的堂姐,嫁給了同樣古老的馬爾福家族的盧修斯,也就是馬爾福的爸爸。這是一樁門當戶對的婚姻,也看不出兩個人有什麼高尚的愛情,劇中的盧修斯不是什麼好人,他卑鄙陰險、仗勢欺人,幹的壞事多的在老警察假穆迪教授那裡都掛了號:
連帶著兒子德拉科•馬爾福也驕縱放蕩,一身公子哥兒的毛病。可是,劇中的納西莎一直乖乖的跟在丈夫和兒子的後面,直到加入食死徒的隊伍,作為反方的一員參加了霍格沃茨的大決戰。用一句俗話表示,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納西莎是個全職主婦,對權力鬥爭並不感興趣,身上也沒有黑魔標記,大決戰中還搭救過哈利波特,性格還算善良(至少不算特別邪惡),和混蛋丈夫盧修斯並不是一路人。如果要放在我們熟悉的革命文學裡,早就安排納西莎起來打碎封建枷鎖、追求婦女解放了;在現代中國文學中,也是堅持男女平等,追求個人幸福,最不濟也是離婚獨自撫養馬爾福。但是在英國的主流文學裡,羅琳卻讓納西莎選擇了忍耐——為了丈夫的家族忠誠和奉獻。
哈5盧修斯暴露身份而入獄,納西莎挺身而出,獨力支撐起馬爾福家的門戶,這是納西莎的出場亮相。哈6的開始,就是哈利波特從報紙上看到盧修斯入獄的消息旁邊,納西莎保護兒子德拉科而放棄上訴的報導:
緊接著是納西莎最重的一場戲,和貝拉一起找到斯內普,逼他發下“牢不可破的誓言”:
為了馬爾福家族的唯一繼承人德拉科的安全,她不惜低下自己高傲的頭顱,低三下四的向斯內普請求庇護。如果說這個橋段中,貝拉表現的像一條狡猾的蛇,納西莎就像一隻保護小雞的老母雞,導演把納西莎處理的完全不像壞人,而是個堅毅大愛的母親形象。
納西莎的忍耐終於有了回報,最後的大決戰中,德拉科•馬爾福雖然站在食死徒一方陣營,卻最終和阿茲卡班無緣。“十九年後”,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也出現了小小馬爾福的身影。納西莎也該當上了奶奶了:
貴族家係長遠,時間久了難免出敗家子,必須靠納西莎這樣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女性,才能幫助家族度過危機。也只有這樣性格的女性,才是純血巫師家族欣賞和接受的婚姻對象。很多試圖嫁入豪門的女性的婚戀,比如章子怡和vivi,梁洛施和李澤楷,最後以分手告終,問題十之八九出在這個方面。很多和外國男生談戀愛的中國女生,沒有成功的走進婚姻的殿堂,原因也是如此。
同樣的原理,也適用於哈利的妻子金妮。
很多人覺得金妮和哈利最後定情的劇情比較突兀,沒有鋪墊,還是用中國觀眾的視角看問題。哈2整整一集都在給金妮做鋪墊。金妮出場第一個鏡頭,就是對哈利的崇拜:
哈2的結尾,金妮醒來的第一件事,還是關心哈利:
金妮對哈利的崇拜,幾乎是整個哈2的主題,只是中國觀眾並不覺得這種女性對男性的崇拜,和哈利的婚事有什麼關係而已。相反,在英國上層社會看來,金妮這種女孩比四處冒險的赫敏更值得娶回家。
按照強女沉默的原則,後面沒有安排金妮太多的劇情,但是到了哈6金妮和哈利定情的關鍵時刻,羅琳卻安排了一個呼應情節,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過:
電影截圖效果有點不好,劇情中,是金妮蹲下身去,給哈利系鞋帶。這在舊式小說中不算什麼新花樣,但是在建國後的文學中已經基本絕跡了,意思很明顯,金妮在向未來的丈夫哈利表示服從。順便說一句,系鞋帶其實是“女生課”的一項實用技能,追男生的女孩適當的使用這項技巧,會有特殊的效果,有時候會一擊成功。
赫敏呢,她怎麼對待男朋友?
這是哈7中,羅恩和赫敏重逢,羅恩很溫柔的打招呼,赫敏又差點把他打了一頓,和野蠻女友劇情差不多,很多中國觀眾喜歡,突出赫敏“性格獨立堅強” ,只是在英國觀眾心目中,這種動輒對丈夫動手的姑娘是不是能嫁給哈利,就不太好說了。
7、貝拉的憤怒
上篇研究生育問題,重新定義“男女平等”,中篇把社會分層引進婚姻法,“一夫一妻”成了問題,下篇進行了不到一半,連“三從四德”都回來了。估計已經有朋友坐不住了,我們表示強烈的憤怒!
呵呵,學法學的同學一定要冷靜,不要輕易憤怒,否則就容易進入食死徒的隊伍。在羅琳阿姨的安排下,如果你受不了納西莎的忍耐,還有另一條出路可供選擇:“憤怒的強女”——貝拉。
貝拉是納西莎的親姐姐,或者說是納西莎的參照系。她全名貝拉特里克斯•布萊克•萊斯特蘭奇Bellatrix Black Lestrange,也是純血巫師,布萊克家族成員。片中貝拉是食死徒,屬於伏地魔手下的幾個忠誠爪牙之一,但中國觀眾中,喜歡貝拉的可不在少數,有個網友幫我總結了八個字:“華麗冷艷、孤獨癲狂”,很是到位。這和馬爾福受中國觀眾喜歡道理差不多:出身高貴的人即使去幹壞事,也放不下身段,總有一股“貴族範兒”,和小矮星彼得那樣的下三濫不可同日而語。
在食死徒裡,貝拉也是個很搶眼的角色,她的舉動近似於瘋狂,偏好使用不可饒恕咒,連自己的堂弟布萊克都死在她手下。最能表現貝拉瘋狂性格的,莫過於哈6結尾部分的一段戲:
食死徒小隊潛入霍格沃茨,殺死鄧布利多,在撤退的路上,斯內普領著其他人走通道,只有貝拉一個人跳上桌子,施展魔法大肆破壞,美麗的大廳一地玻璃碎片,連馬爾福都為之落淚,出門後又把海格小屋焚之一炬。殺死鄧布利多是執行伏地魔的任務,打砸搶燒絕對是貝拉的自選動作,她到底跟誰有這麼大的仇呢?
最近這幾年,和“某絲”的概念幾乎同步,網絡上也出現了一個關於女性的詞彙——"剩女",特指一群受過高等教育、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男性的追求者也不少,卻過了正常婚齡總是無法成婚的女性:
(騰訊網靜像電影《美麗的夢》之“鳳姐獵夫歷險記”劇照)
剩女又稱“三高女”:高學歷、高收入和高個子(泛指相貌出眾),如果近距離接觸一下,作為三高的原因,她們往往還有個相對不錯的家庭背景,和貝拉類似。剩女也經常處於某種莫名的焦慮狀態:既然有這麼好的條件,為什麼總是嫁不出去呢?
說貝拉是剩女有點不嚴謹,原著中貝拉有丈夫,羅道夫斯•萊斯特蘭奇Rodolphus Lestrange,不過貝拉沒有和他生孩子,婚姻沒有實質意義,原著也沒給羅道夫斯安排什麼劇情,到電影中更是沒有了絲毫痕跡。單看電影,貝拉更像是個未婚姑娘,尤其是心態方面。哈7(上)中,三人組被抓到馬爾福莊園,貝拉把哈利和羅恩關進地牢,專門把赫敏挑出來:
外甥馬爾福都20歲了,自己還一心跟著伏地魔滿世界瘋跑,開口閉口“本姑娘”,確實不像是個已婚女性。
在事業方面,這種強女自強自立,對男性沒有依賴,也能創造相當的物質財富,有事業的女性甚至往往顯得更年輕一些。看電影的時候我一直以為貝拉是納西莎的妹妹,曾經發起過一個投票,也證實了這一點。前面提到的《簡愛》,更準確的說就是這類強女與弱男巫師的聯合作品,簡愛的“家庭女教師”身份,也是當時唯一的“女性職業”。下圖是四個像限中,各自的婚姻意識形態:
但是在婚姻方面,事情就不一樣了。前面分析過,在主要的意義上,婚姻法是男性之間搶女人的戰爭規則,但在次要的意義上,女性之間也有一場戰爭,強女和弱女之間也會搶男人。未婚的貴族男性和女性一樣多,赫敏這樣的平民優秀分子一定要擠進來,在一夫一妻的規則下,也就意味著貝拉這樣的貴族女性,一定有人要被擠出去。因此電影里貝拉瘋狂痛恨麻瓜赫敏,在馬爾福莊園裡,在赫敏手臂上留下了一道烙痕:
“Mudblood”就是強女對弱女的詛咒。有時候,女人最大的壓力反而來自女人。
問題是,婚姻意味著性別分工,男性要單方面的向女性轉移財產,因此男性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掌握的資源上,擁有更多財富的男性有優勢,女性相反,主要負責人口再生產,結果就是,強女的財產和教育優勢,不一定競爭的過優秀弱女的身體。“三高女”總希望通過事業獲得獨立的財產來源,好保持家庭內對丈夫的均衡,結果往往會兩面為難:
從貝拉的角度來看,比事業,需要和哈利這樣完全不需要顧慮家庭的男性競爭,比婚姻,需要和赫敏這樣的出身較低的漂亮女孩競爭,她又不願意向妹妹納西莎一樣,放低身段嫁個丈夫,非要兩面出擊,結果就像一個夾子裡的核桃,兩面受力,卻找不到一個支點。貝拉的一腔怒火,就只好送給霍格沃茨的玻璃天花板了。
前面提到的希拉里阿姨,也是這個處境。
如前所述,兩性之間的差別,是由生育造成的財產差別造成的,這也是現代社會女性地位普遍提高的根本原因——發明了家用電器和婦產科學,前者減少了家務勞動的時間,後者降低了嬰兒死亡率,從而減少了女性的生育率。凡是沒有實現工業化的社會,比如五四運動前後的中國、或者今天的印度、伊斯蘭國家,對比同一時期的歐美國家,女性地位總是比較低,這與儒家、印度教或者伊斯蘭教這些古老文明沒什麼關係,而是因為其整體社會生產力較低、生育消耗的資源比重較大所致。相反,完成了工業化的社會,女性的自由度就大得多,現代的單親媽媽雖然壓力較大,至少不會像古代無法生存,我也見過先天條件特別優秀、生孩子完全不耽誤事業的“極強女”,也是什麼婚姻規則都無所謂的。也許在遙遠的未來,機器生育技術取得突破後,絕對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就能實現了。
伴隨著急速的現代化,歐美國家也都出現了一次大規模的婦女解放運動,形成了一個受過高等教育、主要靠自己的勞動維生的職業女性群體,希拉里就是她們在政治上代表。希拉里全名希拉里•羅德曼•克林頓Hillary Rodham Clinton ,美國人更熟悉她的娘家姓“羅德曼”,因為她婚後長期堅持不改夫姓。她是芝加哥富商家庭的女兒,讀常青藤名校,在耶魯法學院拿的博士學位,常年帶著一副黑框眼鏡,年紀輕輕就是全國知名的女律師。相反,比爾•克林頓是店員的遺腹子,長期在南方偏遠落後的阿肯色大學教書,是典型的弱男配強女。
美國輿論一般認為,家庭方面希拉里不太像個女人,倒像是克林頓的政治盟友,克林頓的第一任期,希拉里就曾經以第一夫人的身份負責醫療改革,是奧巴馬醫改的先聲,只是碰了個大釘子沒有成功而已,然後就發生了“萊溫斯基案”性醜聞,大多數美國人反而比較同情克林頓。如此忙碌的希拉里當然只有時間生一個女兒,港台地區天才的翻譯成“雀兒喜”,和布什家多子多孫的大家庭也是個鮮明的對比。
希拉里是否符合美國社會的主流女性觀,看2008年民主黨總統預選就知道了——當華爾街的強男出現危機的時候,還是傾向於動員弱男的力量,讓黑白混血的奧巴馬上位,而讓職業女性希拉里靠邊。說實話,在一人一票的美國大選中,希拉里生孩子太少,和那些一窩一窩的“福音派基督徒”布什們比明顯吃虧。小布什和克林頓、勞拉和希拉里都基本同歲,勞拉幾十年專心相夫教子,布什家族到第五代都幾十口人了,孩子們長大就有投票權,哪個媽媽有優勢,是道很簡單的算術題。家庭問題一直是希拉里的死結,據說這幾天希拉里正準備辭去國務卿的職務,總統奧巴馬的公開說法,仍然是“她想更多的陪陪家人和孩子”。
回到赫敏,她的家庭,恰恰屬於希拉里這個類型的人群,赫敏雖然是麻瓜,但麻瓜世界也有不同的分層。赫敏的父母是做什麼的呢?
赫敏的媽媽是職業女性,有獨立的經濟來源,也受過高等教育,劇照中和赫敏的爸爸並排而坐,穿的也是休閒裝,不是莫莉的圍裙或者納西莎的裘皮大衣:
羅琳安排她只生了赫敏這一個孩子是符合邏輯的,因為職業女性要忙著工作。這樣的知識女性培養出來的孩子,讀書確實很好,但是在操持家務方面,就比較成問題了。赫敏連個襪子都縫不好,更不要說像金妮那樣給哈利烤蛋糕了。
赫敏和金妮,完全是兩種風格的家庭,赫敏家是典型的平民上層/中產階級,夫妻都工作,子女教育以學業為主,崇尚個人奮鬥。金妮家庭則是小貴族,講究血統、重視家族、妻子以相夫教子為職業,女兒也接受的這種教育。就個人而言,赫敏是女權主義者,金妮是全職主婦,赫敏是民主黨/工黨,金妮是共和黨/保守黨,赫敏是希拉里,金妮是勞拉。赫敏嫁給哈利,純粹是亂點鴛鴦譜,相當於希拉里嫁給小布什,扛著幾麻袋《哈佛法學評論》當嫁妝進門,芭芭拉老太太第一句話就是“準備要幾個孩子”,那就可真的很熱鬧了。
續9中對道德的討論,認為最高的道德是忠誠,或者說是服從和犧牲奉獻,其實這種道德品質也細分為不同性別。對男性的而言,忠誠就是哈利的好助手羅恩,犧牲自己,掩護戰友前進;對女性的而言,忠誠則是哈利的賢內助的金妮,犧牲事業,奉獻家庭,讓丈夫在勇鬥伏地魔的時候沒有後顧之憂。其實,真正出身較高的強女二代,往往從媽媽那裡上過“女生課”,懂得這個道理,反而是赫敏這種完全靠個人努力才進入上層的女生,才喜歡把勇敢奮鬥的風格帶入婚姻關係,從而帶來一系列麻煩。
至於羅琳本人或者《哈利波特》中的女性觀,在電影中,她給貝拉安排的結局是這樣的:
被家庭主婦莫莉殺死,對照有兒有孫的納西莎,作者的意思很明顯,對這種不珍惜家庭的強女,評價並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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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結局的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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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生若有所思,有些女生失望之極。
各位同學,這個帖子的基本思路並不復雜,從身體出發,首先研究婚姻關係的物質層面,因為人首先是一種靈長類動物,千百萬年進化形成的生物基因,是婚姻制度的最底層。其實我的思路仍然是受康德老先生的啟發,各位如果有膽量,自行百度康德對婚姻關係的定義,他要比我徹底的多。
抱歉我撕碎了各位法學同學的教科書,如果不摧毀大家對婚姻制度的幻覺,就無法明白法律條文的真正意義。現在我們可以開始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最前面的條文了:“(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這個法條確立了我國婚姻法的三項基本原則,依次是本篇下中上三部分的內容,帖子裡也給出了三個相反的概念:男女有別、輕度多偶、女性對男性的服從。法律禁止的,恰恰是合乎人類生物本性的行為。
但這並不是婚姻法的結束,只是婚姻法的開始。
因為我們不僅僅是動物,我們是人類,有高於動物世界的精神屬性。如果各位以為我的“女生課”就是教女生如何做物質女、研究怎麼嫁入豪門,請直接去看各種八卦相親節目,我總要提供一點精神的東西。如果我前面的文字,讓各位產生一種對婚姻制度的絕望感,就印證了我在很久之前提出的觀點—— 只有深刻的直面邪惡,才能徹底的理解正義。
因為希望產生於絕望,就像信仰必須穿越死亡。
我曾經參觀過某宗教的晨祈:祈禱開始的時候,太陽尚未升起,那是一天最黑暗的一段時候,經過半個小時的祈禱,一縷陽光透過玻璃,照在每個人的臉上,讓人有一種獲得新生命的感覺。光明只出現在一個地方:黑暗的盡頭。
在本帖的盡頭,我準備給各位最後一個論點,把撕碎的教科書重新拼起來。這個論點據說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話:
1
2
3
我相信愛情。
有人笑嗎?
我是認真的,下面這件事也是我的親身經歷:
我曾經對一個女孩說:你是我的初戀女友,現在我沒房沒車、各種糟糕,雖然我願意永遠做你的家養小精靈,但我們還是分手吧。
女孩十分感動,然後拒絕了我。
於是我們就結婚了。這是我僅有的一次婚戀經歷。
前面說過,學會區分愛情和婚姻,是學習婚姻法的第一關,第一關通過之後,現在我們又要把愛情放回婚姻裡面去。在最後的一點點文字裡,我還要請一位重量級人物登場,幫忙解釋一下“什麼是愛情“,這也是我全系列帖子中最大的臥底——
http://asemia623.pixnet.net/blog/post/42907963
第十篇、霍格沃茨的女生課(大結局)
8、斯內普的歸程
呵呵,事實上我準備了整整一隊臥底。根據大部分網友的提名,先由一號臥底上場:
斯內普教授,羅琳的欽定臥底。
從第一集起,斯內普就是個重要角色,每一集裡都有他的精彩故事。這位斯萊特林的院長心智沉著、意志過人、說話雖然有些古怪,但往往是暗藏深意,在專業領域,他差不多是霍格沃茨學校里天賦最高的巫師,已經達到能夠發明新咒語的水平。
當然,斯內普最讓讀者感動的,還是對莉莉的一往情深。哈7下中冥想盆中一段回憶,不知贏得了多少眼淚。前幾天發起了一次投票,斯內普對莉莉的愛情毫無懸念的摘取了第一名,第二名才是亞瑟和莫莉這對兒夫唱婦隨的模範溫馨夫婦。
不過各位有沒有想過,斯內普最終失去莉莉的原因是什麼?他和莉莉青梅竹馬,被詹姆斯•波特橫刀奪愛,為什麼擁有如此強大的魔法力的他,卻絲毫沒有反抗,而只會哀嘆:
羅琳阿姨其實是有答案的,就寫在了第六部的封面:“混血王子”。
斯內普是混血,而詹姆斯•波特是純血,他也是輸在起跑線上。
有人表示嚴重質疑:哈利也是混血,又是張秋,又是金妮,都是純血女巫,愛的風風火火。為什麼斯內普連個麻瓜莉莉都不敢追?
判斷力!
判斷力!
判斷力!
非常抱歉,同樣是混血,斯內普和哈利是不一樣的。哈利的父親是純血,母親是麻瓜,用本篇的概念,是強男和弱女的愛情結晶,斯內普則相反,他父親托比亞•斯內普Tobias Snape,是一名破產的麻瓜,而母親是艾琳•普林斯Eileen Prince,則是一個純血女巫、薩拉查•斯萊特林的純正後代,也就是說,斯內普是強女和弱男結合的產物。前面分析過,兩大聯盟是婚姻法的兩個基本陣營,在強男弱女主導的霍格沃茨,斯內普這種弱男強女聯盟的後代可謂糟糕至極。
貴族男性的婚姻觀念,大體上包括三句話:①以門當戶對為主流;②對貴族男性娶平民女性有一定寬容度,包括出軌;③對貴族女性嫁給平民男性持強烈否定態度。亞瑟和莫莉、哈利和金妮的組合是①,詹姆斯和莉莉、羅恩和赫敏的組合是②。斯內普父母的組合不幸的是③。強男對敢和他們搶強女的弱男,一向持有有非常敵視的態度。強女嫁弱男是一種遭到詛咒的婚姻,別以為強男派巫師就不會使用詛咒。
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可以舉個大家熟悉的例子:在古代中國比如清朝,王府四阿哥微服私訪,在府外風流一夜,結果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帶著孩子找上門來,四阿哥認親也罷,不認親也罷,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也不會影響他的前程,夏雨荷承受的輿論壓力也不大,因為這是強男弱女組合的結果。
問題是,如果四格格也深夜出奔,同樣風流一夜,大著肚子回家,這就是王府中非常駭人聽聞的醜聞了,要千方百計的遮掩,孩子的父親敢來王府認親,絕對是自尋死路。如果墮胎技術不過關,孩子最後生了下來,即使不拋棄,也沒有任何社會地位,要隱姓埋名過一輩子,因為他是個不該出生的人。這就是強女弱男組合的下場。
如果大家熟悉印度的話,也可以找到類似的現象。印度傳統婚姻法也共有三條:1、主流是等級森嚴的種姓制度,婚姻要門當戶對,2、允許低種姓女性嫁給高種姓男性,稱為“順婚”,但需要特別豐厚的嫁妝,3、嚴禁低種姓男性和高種姓女性通婚,稱為“逆婚”。如果萬一發生這種情況,生下來的孩子,就叫做“不可接觸者”或者“賤民”,這是比四大種姓還要低賤的出身。賤民是沒有姓氏的人,他們必須住在村外,從事最低賤和骯髒的工作,沒有任何人和他們通婚,是整個社會的最底層。
《哈利波特》中,斯內普的出身也不是特例,全劇中還有4個逆婚的後代:
第二個臥底:哈利的室友西莫•斐尼甘Seamus Finnigan。
西莫的媽媽是個巫師,爸爸是個麻瓜,不過他爸爸結婚之後才知道這件事,被嚇壞了,看來也是屬於女追男的婚姻。在哈利的室友裡,西莫也是墊底的一個:
魔法不行,從1到6:
人緣不好:
全宿舍連“麻瓜”出身的迪安都加入了鄧布利多軍團,他也被排斥在外,甚至金妮找備胎都不找他,真有點斯內普當年的影子。劇中沒有提到西莫的婚姻,估計也好不到那裡去。
第三個臥底:鳳凰社成員唐克斯。
唐克斯是純血的安多米達•布萊克和麻瓜泰德•唐克斯的女兒,也是納西莎、貝拉和小天狼星的外甥女。她同樣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從自己的名字開始。劇中,唐克斯從來不喜歡別人稱她的名字,非要稱姓,比如哈5:
唐克斯全名尼法多拉•唐克斯,Nymphadora Tonks,唐克斯來自她麻瓜父親的姓氏,但她的名字實在不太好啟齒。Nymphadora是新造詞,詞根Nymph是希臘神話中住在山林水澤的裸體長翅膀的女妖精,派生詞大多和色情有關,比如Nymphomaniac,慕男狂/沉迷於性愛如同有癮的女人;nympha,婦產科使用的生理名詞,都會令女孩子感到不堪。有的字幕把Nymphadora翻譯成“小仙女”,或者直接音譯,都不能表達原文的糟糕含義,其實意譯的話,如果把她的姓氏簡化為“唐”,倒是可以翻譯成“唐姬”,剛才的對話就變成了:
穆迪:別說話,姬。
唐姬:別叫我“姬”。
一個女孩子,天天被人叫做“雞”,確實挺難堪的。問題是,哪裡來的不靠譜父母,這樣給小孩起名字呢?
安多米達是布萊克三姐妹中一員。貝拉和納西莎前面已經分析過,兩個都是門當戶對的婚姻,只有安多米達下嫁麻瓜,結果被家族除名,連詳細資料都沒有,布萊克家的家族樹上,安多米達的頭像只是貝拉旁邊的一個黑洞。
貴族對下嫁的女性,最大的看法是她們“好色”。前面分析過,婚姻意味著男性提供財產,女性提供身體,一般情況下強男有優勢,但如果輸給弱男,強男的理解就是弱男的身體優勢——性功能強大。安多米達婚後的生活不詳,她只有唐克斯一個女兒,可能是先懷孕後結婚,此後就再也不願意給麻瓜丈夫生小孩了,因為沒有資源撫養。如果說這是推測,至少從她給女兒起這麼個不三不四的名字來看,心中肯定有些懊悔。布萊克三姐妹實際上是一組強女選擇路線圖,分別意味著三個可能的方向:家庭、權勢和性慾,只有選擇家庭的最後才有好的結果。
安多米達的選擇也影響了唐克斯本人的婚姻。唐克斯的丈夫盧平其實也是半血,只是屬於順婚,但他是“活點四人組”之一,和唐克斯的堂舅小天狼星布萊克是同學,雖然西方人結婚不講究輩份,但顯然比唐克斯的年齡大很多,而且盧平身體有病,月圓之夜會變成狼人,婚姻這種事,身體是不能迴避的。唐克斯好好的一個年輕女孩,嫁給了比自己大一倍、患有慢性疾病的中年人,其實也不一定很開心。盧平是意外事故,唐克斯呢?無非是出身不太好、找不到更合適的而已。
第四個臥底:米勒娃•麥格Minerva McGonagall教授。
在電影裡,麥格教授一直是以公正嚴格的教務長的形像出現的,沒有什麼表現她家庭生活的情節,原著中也沒有關於她婚戀的記載。在後來發表的Potter more網站中,羅琳阿姨補充了一段麥格的身世,原來麥格也是逆婚的產物,並終身受到這種出身的影響。
根據羅琳的補充,米勒娃•麥格教授是蘇格蘭人,父親是麻瓜、蘇格蘭長老派教會的牧師羅伯特•麥格,母親是純血女巫伊莎貝爾•羅斯。伊莎貝爾在隱瞞身份的情況下和羅伯特結婚,直到麥格出生後才坦白。此後,兩個人的生活承受了很大壓力,“ 愛情仍在持續,但是信任土崩瓦解 ”(資料轉引自百度百科)。
逆婚黴三代,剩女悔半生。父母失敗的婚姻,會對子女產生心理陰影,影響他們日後的婚姻道路。麥格長大後進了霍格沃茨,以優異的成績畢業,但是婚姻方面一直不順利。一個年輕的優秀麻瓜——道格拉斯曾經向麥格求婚,麥格感覺自己墜入情網,但幾經猶豫,最後還是拒絕了他,因為不願意重複父母當年的悲劇。麥格後來到霍格沃茨任教,和一位魔法部官員埃爾芬•斯通締結了門當戶對的婚姻,不久斯通因意外事件身亡,沒有孩子,麥格從此不再考慮婚姻和家庭問題,而把全部精力放在了教學工作上,就成了大家熟悉的堅毅剛強的麥格教授。說實話,這段補充情節挺寫實的,在高校女教師這個人群中,離婚、丁克、終身不嫁等有相當高的比例。
唐克斯和麥格都是女性,只要在婚姻問題上做出犧牲(不婚、下嫁),相對來說,壓力還不算大。斯內普作為男性,要追求事業,這使得他面臨極大的壓力,重壓之下性格有些變形,也可以理解。逆婚混血本身是錯誤選擇的結果,唯有加倍正確的選擇才能清洗自己,如果斯內普做出了錯誤的選擇,會怎樣呢?
我們的終極臥底:湯姆•里德爾——伏地魔。
伏地魔的母親梅洛普•岡特是一位古老的岡特家族的女巫,也是薩拉查•斯萊特林的純血統後裔,而伏地魔的父親老湯姆•里德爾,則是一個麻瓜鄉紳。梅洛普用迷情劑使老湯姆•里德爾愛上了她,並和他私奔,一年後,梅洛普被老湯姆•里德爾拋棄,生活潦倒,在一家孤兒院門前生下了伏地魔然後死去。伏地魔和斯內普一樣也是逆婚的產物,這就是斯內普兩次混進食死徒隊伍的關鍵——伏地魔相信他是同類。哈1中,伏地魔和斯內普是在同一個鏡頭中出場亮相,兩人其實只是相差一線而已:
伏地魔同樣有天賦和意志,但他更執著與事業的成功,希望獲得權勢和永生,為此不擇手段,最後成為一個完全的惡人。前面說過,在整個霍格沃茨故事裡,哈利發現了自己的“善的天賦”,最後經鄧布利多點播,成為王者;伏地魔則發現了自己“惡的天賦”,霍格沃茨故事就是他的墮落史。這個“惡的天賦”,就來自於伏地魔邪惡的出身。
下圖是全劇中所有混血人物:
現在大家明白斯內普老師的身份了嗎?在霍格沃茨,這種逆婚混血身份甚至比赫敏的純粹麻瓜血統還要糟糕。斯內普頂著一頭羅馬王子的黑髮,擁有一身高超的魔咒本領,卻有一段無法啟齒的身世,一個不名譽的麻瓜姓氏,只好偷偷的在課本上使用母親的姓氏“Half-blood Prince”,這就是斯內普既自卑又狂傲雙重性格的根源。
作為一個不該出生的人,除了追隨伏地魔搞顛覆整個魔法世界秩序的活動,斯內普該如何才能洗刷自己?
斯內普選擇了愛情,或者說,選擇了為自己愛的人犧牲。
斯內普的愛情故事大家都很熟悉,但大家不一定知道什麼是愛情。
因為漫天飛舞的各種廉價的愛情文字,很多人錯誤的認為,愛情是快樂、是幸福,事實並非如此。愛情的本質是一種自我折磨,或者說,愛情同樣是續9中提到的犧牲精神,因為在歷史上,愛情就是從弱者的犧牲中發展出來的一種特殊的人類情感。
中國古代是否有“愛情”,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中國自秦以後就沒有嚴格的身份制度,缺乏愛情產生的條件,紅樓夢通篇寫家庭關係,卻沒有“愛情”這個說法,現代漢語中“愛情”一詞是“五四”之後才從西方引進的。但在歐洲,愛情的起源是明確的:來自於歐洲中世紀騎士對貴婦人的性幻想。
前面說過,“強男”“弱男”只是個分析用的符號,大家不要對號入座,因為強弱是相對的,每個人群都可以繼續分下去。比如歐洲中世紀的貴族只是個籠統的稱呼,內部也有等級,以英法為例:除了國王之外,有世襲爵位的貴族包括五級:公爵Duke、侯爵Marqui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男爵Baron,尊稱為領主或勳爵Lord,剩下的則是普通騎士,稱為sir。領主和騎士之間,也可以構成一組強弱關係。中世紀貴族的內婚制僅僅指不與農奴通婚,但貴族內部卻有一定的流動性,領主的兒子以娶騎士的女兒,結果就是,最下層的普通騎士成了找不到妻子的弱男,而領主的女兒們則是不太好嫁的強女。
當時的日耳曼人剛剛脫離原始社會不久,文化非常落後,國王和公爵也只是些目不識丁的武夫,以四處征戰搶劫為職業。搶來的財物交給夫人保管,這些居住在城堡裡的女性勉強還算有點“文化”。出征在外的普通騎士,就把自己對貴婦人的愛慕之情,當作戰場上的精神支撐,進而發展出一種對女性的特殊崇拜。騎士們在想像中極力提升女性的精神性,而淡化其身體和肉慾的一面,賦予貴婦人聖潔、優雅、慈愛、善良、誠實等各種高尚的品質,簡單的說,就是把女性當作女神——這個詞已經被某絲文學污染的失去了原有的含義,這也是我為什麼不喜歡某絲文學的原因:某絲缺乏對女性的尊重,因此也不可能相信愛情。
同理,忍受寂寞的領主妻子們,也在各種社交場合中,極力表現出騎士們所希望高貴優雅,和騎士們的幻想遙相呼應。原始野蠻的日耳曼文化,就這樣被一點點改造成高雅的貴族風範,這也是大多數現代歐洲文化和禮儀的起源。比如騎士對貴夫人的基本禮節——吻手禮,今天在歐美上層社交場合還能遇到:
薩克奇對勞拉•布什查爾斯王子對布呂尼•薩克奇
行禮者是男士,受禮者是已婚女士,男士首先垂首立正致意,然後以右手或雙手捧起女士的右手,俯首輕吻其指背,不得接觸手腕及以上的的部分。吻手禮的要點在於“女尊男卑”,其原始意思就是弱男向強女錶示“愛情”。與之同出一源的,還有西方式的求婚儀式。
這也是西方特有的、深入到社會生活每個細節的“女士優先”lady first文化的起源。比如著名的泰坦尼克號沉船事件中,男人們堅持讓女性先上救生艇,結果羅斯們的生還率高達69%,而傑克的生還率僅有17%。順便說一句,也有人提出,“女士優先”規則僅對頭等艙的女士有效,全船總的來說還是按照艙室等級分配獲救率,頭等艙為60%,而三等艙僅為26%,頭等艙的男乘客比三等艙的婦女兒童獲救率還高。這是實情,但怎麼理解就是各人的事了。lady這個詞的本意就是女領主(lord的陰性),騎士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考慮過平民女兒的優先權問題。
僅靠禮儀是遠遠不夠的,為了贏得貴婦人的青睞,騎士階層還要外出冒險,好給lady帶回豐富的戰利品。早期的騎士勇鬥惡龍、挑戰巨人,留下各種傳奇的文字,中期以後,冒險範圍擴展到海外,出現了影響世界歷史發展的十字軍東征和大航海運動。實際上,十字軍運動的參加者,絕大多數都死在途中或者聖地,真正衣錦還鄉獲得貴婦人的芳心的,百中無一。浩浩蕩蕩的麥哲倫環球航行船隊,也只有18個水手和一條破船回到歐洲海岸,(麥哲倫本人死在菲律賓)。前面分析過,強女弱男的婚姻是遭到詛咒的,最終圓滿的可能性很小,遙遠異域冒險成功的機率與之大體相當。
但是人類的精神領域就是這樣奇怪:越是不可能的,越是值得信仰的,信仰就是逆天,“知其不可而為之”,愛情也是如此。面臨艱鉅的挑戰,才更要堅持到底,以能證明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因此,一代又一代騎士前赴後繼,視死如歸,為了愛情,向著那些毫無希望的任務發起衝擊。
然後上帝被感動了!
僻處歐亞大陸西北一角的西歐文明成功了,他們發現了新大陸,開闢了新航線,從各種古老文明中脫穎而出,開創了人類歷史的新篇章,也把歐洲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規則,傳遍了全世界。後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各位朋友,天賦無法改變,意志永遠自由,性別在受孕瞬間就確定了,但強弱卻可以由你自行選擇。如果你喜歡過平穩安靜的日子,還是建議你考慮門當戶對的婚姻,一個人出生、成長和死亡在同一個城市,所有的親人朋友都在身邊,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生活。
如果你想通過婚姻過得更愜意一點,男性可以考慮起點低一點的女性,在家裡享受國王般的待遇,條件是掙到足夠妻子和孩子花的錢;女性可以考慮放低姿態嫁入豪門,直接給自己和孩子一個優越的物質基礎,條件是要在家裡給丈夫國王般的待遇。
如果希望通過婚姻挑戰自己的極限,男生要離開家庭、去探險、去漂流,靠自己的努力贏得高階女性的注目,女生要有深入的洞察力,在低階男生中選擇潛力股,用自己的資源和愛心幫他事業起步、淘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這種選擇男生十九被拒,女生十九遇到鳳凰男,此時就一定要相信愛情,越是他或者她毀的你遍體鱗傷,越要堅定的相信只是自己的付出還不夠,要以斯內普老師為榜樣,繼續為他或她作出犧牲,如此堅持到黑暗的盡頭,你就可以得到一個完全的奇蹟。
(全文完)
演員表——哈利波特中主要人物血統的全圖:
9、 鄧布利多的性傾向*
10、洛麗絲夫人的保護者 *
11 、赫敏的選擇
其實本帖已經寫完了,在大情聖斯內普的光環下,大家可能也都把赫敏給忘了。不過這個可愛的小女生當了我帖子的靶子這麼久,我已經答應給她安排個好點的歸宿,再稍微多說幾句。和逆天的斯內普比,赫敏的愛情戲並不復雜,但也還有幾種可能的選擇。
本帖討論赫敏,凡是關於身體的問題,比如頭髮、魁地奇和獨生子女,爭論不大,因為證據比較清楚,一旦涉及精神問題,總有些偏愛赫敏的朋友覺得不能接受。尤其是赫敏的選擇,很多人覺得我很不公平——赫敏不來霍格沃茨,不會遇到哈利,來了霍格沃茨,左一個道德性,右一個道德性,非要被金妮比下去為止,你直說歧視赫敏的出身不就完了嗎?
很抱歉,選擇必須以出身為基礎,再偉大的精神力量,沒有身體,也無法落到實處。本宅男也很想操心打大前鋒或者中後衛哪個更好,可惜沒有姚明的身段,因此也只是在拔河和自行車慢騎中挑一個罷了。
但是說赫敏完全受制於出身、沒有選擇的餘地,也是不正確的。這方面大家要有想像力——選擇論花樣繁多,我只敢寫一小半,大部分都還沒開頭呢。比如說:
她可以選擇做哈利的情人,懷上哈利的孩子,除了沒有名分,也和婚姻沒什麼區別,這樣選擇的,就是大觀園裡的襲人。
她可以選擇給自己使用“萬事皆空”魔法,從此忘掉哈利,找個男牙醫嫁了,兩個人快快樂樂的在麻瓜世界生活,這樣選擇的,就是銀鐲女子小清新。
她可以選擇一輩子留在霍格沃茨,精研法術、終生不嫁、以事業為婚姻。這樣選擇的,就是麥格教授和我們敬愛的吳儀副總理。
她可以選擇回到麻瓜世界,找個同樣麻瓜血統的巫師結婚,然後一起使用攝魂術,讓麻瓜們相信麻瓜和巫師一樣偉大。這樣選擇的,就是波伏娃,她的丈夫,就是薩特。
她可以選擇嫁給伏地魔,然後發動麻瓜千百萬,進軍霍格沃茨,打倒鄧布利多,讓哈利波特天天寫檢討學習伏地魔講話。這樣選擇的,就是希特勒的情婦瑞娃•布魯恩女士。
赫敏的選擇多的很,幹嘛非要在哈利這一棵樹上吊死!
嘿嘿,各位還是不滿意,什麼亂七八糟的,還不如嫁給羅恩呢!宅老師有點正經沒有?
好吧,還有一個,赫敏可以選擇她:
這張《青年女歌手》的油畫,是中央美術學院的院長靳尚誼的成名作,被選進了我的初中美術課本,至今記憶猶新。青年女歌手出生在平民家庭,二十幾歲就在事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專業領域全國數一數二,連客串個模特都能進入中國美術史,婚姻就更不用說了,丈夫貴不可言,首貼結尾處就已經出場了。誰說女性不能兼顧事業和家庭呢?
關鍵是,能做到這一點,也不完全是靠她個人的努力。制度問題,制度問題啊!希拉里生在萬惡的美帝,而我們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新道德、新風尚,從來不講究神馬腐朽的門第觀念,青年女歌手結婚成家的年代,差不多是中國歷史上最相信愛情的年代了。所以說,赫敏還是找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優秀青年嫁了吧,電影裡也早有暗示:
歡迎赫敏來中國啊。
(全文完,真的完了。)
翟按:某位網友留言:“ 原來是個炫耀貼,自己運 氣好還是低調點嘛,承認下自己就是運氣好而已有那麼難麼。前面論點不計但論證很贊,結尾了卻非要上升到個精神境界決定個人命運的高度,還把自己放到偉光正面來顯擺,至於麼。。。”按照這位網友的要求,大結局中沒有再寫任何關於我本人的文字,我其實只是想試試“十動然拒”造句而已,不想傷害任何人。這件事我最後再賣萌一次:提醒各位,該表白屬於法師的專業技巧,非魔法人士請勿模仿,否則後果自負。因為本宅當時也和赫敏一樣,還偷偷的念了一點混淆咒——到底“永遠做家養小精靈”是什麼意思,表白中也只有一半真相。
另有復活節彩蛋一枚送給大家,是我從前的一個相冊(點擊查看鏈接),也請千萬不要訪問。
翟又按:關於同性戀問題,上篇中擦邊寫了一點試水,留言也如我所料,一句話的原文,一火車的回复。我對這個問題有自己的看法,但無意說服任何人。9節存目備查,有特別興趣的朋友可以私下交流,需要有相當的研究,純好奇的恕不回复。後來又發現,動物權利保護問題也有點關係,因此圖片中又加上了費爾奇先生和洛麗絲夫人,10節同樣存目備查。
翟又按:為了調查帖子的效果,麻煩有時間的朋友幫我做兩個反饋意見的投票調查。
復活節彩蛋和兩個調查也有答案,給意猶未盡的朋友,會在某個週五公佈。謝謝大家長期以來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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